株洲市石峰區衛生局

(三)負責全區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制定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負責指導全民健康教育;組織監督管理傳染病防治、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和生活飲用水、醫療服務等工作。 (三)負責全區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制定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負責指導全民健康教育;組織監督管理傳染病防治、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和生活飲用水、醫療服務等工作。 (五)組織制定全區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技術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對婦幼衛生依法實施指導、監督管理;審批區屬醫療保健機構開展計畫生育和助產技術服務。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衛生事業改革與發展規劃;統籌規劃、協調本區衛生資源配置,制定並組織實施區域衛生規劃和社區衛生服務規劃。
(二)貫徹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落實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對相關醫療機構藥物使用情況進行監管。
(三)負責全區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制定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負責指導全民健康教育;組織監督管理傳染病防治、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和生活飲用水、醫療服務等工作。
(三)負責全區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制定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負責指導全民健康教育;組織監督管理傳染病防治、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和生活飲用水、醫療服務等工作。
(四)負責區屬醫療機構、公共場所、二次供水的行政審批工作;組織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負責區管醫療機構、醫護人員資質的核准、註冊、變更、監督管理和核發醫療衛生機構許可證工作。
(五)組織制定全區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技術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對婦幼衛生依法實施指導、監督管理;審批區屬醫療保健機構開展計畫生育和助產技術服務。
(六)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組織調度全區衛生技術力量,對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
(七)落實中醫藥方針政策,組織實施中醫醫療、護理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監督、管理和指導區管中醫醫療機構的醫療、護理及臨床用藥,推廣中醫適宜技術。
(八)負責區管醫療機構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制定並實施醫學繼續教育規劃,組織衛生科研工作。
(九)負責區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管理工作。
(十)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1、將餐飲業、食堂等餐飲服務環節許可發放、保健食品、化妝品的衛生監督管理和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劃歸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2、將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發放職責劃歸工商部門。
3、將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發放職責劃歸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4、將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全部職責劃歸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衛生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承擔局機關財務、文電、會務、接待、機要、檔案等日常工作;承擔局機關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督查、建議提案辦理、政務公開、後勤服務等工作;承擔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下屬醫療衛生單位的基本建設和內部審計工作。

(二)醫政藥政股

擬定全區醫療機構(含鄉村醫療機構)的設定規劃和管理辦法;負責區屬醫療機構的執業許可證審批、註冊、登記和醫療、服務質量的監督管理;提出區域衛生規劃、制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業務管理辦法;負責對區屬醫療機構、醫療事故、醫療糾紛的受理及先期調查、定性、移交工作,配合醫療機構依法按程式妥善處理;對重大人員傷亡或突發事件組織緊急救護;依法對全區醫療機構、公共衛生、健康相關產品以及衛生專業人員的執業和社會從業人員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受理涉及醫療衛生違法行為、事件的投訴、舉報,並負責全區衛生執法稽查工作,依法查處衛生違法案件;負責區內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及監督監測工作;負責全區中醫藥的指導、協調、檢查、監督和管理工作;組織配合全區徵兵體檢工作;擬定全區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預算;動員和組織全社會參與初級衛生保健活動;負責與有關部門聯繫,組織實施初級衛生保健計畫;擬定全區農村合作醫療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衛生監督預防保健股

負責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婦幼衛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的發展規劃和政策;依法審批區屬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的機構和人員,依法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實施;負責全區醫療保健機構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審批發證及質量監督,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業務指導、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並依法監督;擬定全區傳染病防治規劃,監督管理傳染病防治;組織開展救災防病與中毒事故的處理,以及非傳染病慢性病的預防和控制: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抓好麻風病、碘缺乏病等地方病和職業病的防治;組織做好企業場所中有毒有害因素的衛生監測並實施預防性和經常性的衛生監察工作;負責學生常見病的預防與體檢;負責有關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宣傳、貫徹和實施;指導協調全區衛生執法監督工作,依法管理公眾申領“衛生許可證”;對預防保健機構和食品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等實施衛生監督,查處各類衛生違法案件;負責紅十字會工作。
四、人員編制
區衛生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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