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離過聽自刑

李離過聽自刑,是一篇古代文言文。

原文:

李離者,晉文公之理也。過聽殺人,自拘當死。文公曰:“官有貴賤,罰有輕重。下吏有過,非子之罪也。”李離曰:“臣居官為長,不與吏讓位;受祿為多,不與下分利。今過聽殺人,傅其罪下吏,非所聞也。”辭不受令。文公曰:“子則自以為有罪,寡人亦有罪邪?”李離曰:“理有法,失刑當刑,失死當死。公以臣能聽微決疑,故使為理。今過聽殺人,罪當死。”遂不受令,伏劍而死。

譯文:

李離是晉文公的獄官,他錯誤地聽取了下級的匯報而判人死罪,把自己關押起來定了死罪,晉文公說:“官有貴賤之分,處罰有輕重之分,下級官吏有錯,不是你的過錯!”李離說:“我擔任的官職是長官,並不讓位給下級官吏;享受俸祿多,不和下屬平分利益,現在我錯誤地聽從了下級匯報而判人死罪,卻把罪轉嫁到下級官吏身上,是沒有聽說過的。”他推辭而不接受命令,晉文公說:“你如果自以為有罪,我也有罪嗎?”李離說:“獄官遵守法紀,錯誤地判刑,應判自己的刑,錯誤地判人死罪,就應判自己死罪。您因為我能審察不明顯的和判定疑難案件,所以讓我當獄官,現在我錯誤地聽取下吏的匯報而判人死刑,罪責應當死。”於是他仍不接受命令,用劍自殺而死。

注釋

理:獄官
過聽殺人:聽了下級官吏錯誤的匯報而判人死罪
當:定罪
下吏:下級官吏
傅:同“附”,指轉嫁
聽微決疑:審查不明顯的和判定疑難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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