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訓[唐朝宰相]

李訓(?-835年),本名仲言,字子訓,改名李訓,字子垂,隴西姑臧(今甘肅武威市)人 。唐朝宰相,右僕射李逢吉從子。 出身於隴西李氏,進士及第。早年曾入河陽幕府,因罪流放象州,遇赦得還。後來投奔鄭注,得到權鬮王守澄的推薦,引入禁中,為唐文宗講解《周易》,歷任四門助教、國子監博士、侍講學士、兵部郎中。 太和九年(835年),拜翰林學士,遷禮部侍郎、同平章事,成為宰相,策劃“甘露之變”,謀劃誅殺宦官,結果行動失敗,引起宦官瘋狂反撲。逃出長安後,半道被殺。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李訓年輕時考中進士,補任太學助教,後被闢為河陽節度使幕僚。他形貌魁梧,善於辯論,但好說大話,自以為是。陰險善謀,深受叔父李逢吉信任,與張又新﹑李續等人並稱“八關十六子”。

寶曆元年(825年),石州刺史武昭罷為袁王府長史,並對宰相產生怨恨之情。當時,宰相李程與李逢吉不和,李程族人李仍叔故意激怒武昭,稱李程曾欲授其官職,但被李逢吉所阻。武昭醉後,向左金吾兵曹茅匯狂言,稱要刺殺李逢吉,結果被人告發。李訓便脅迫茅匯,誣陷李程與武昭合謀,茅匯不肯。不久,武昭被杖殺,李訓也被流放象州。

深得聖眷

寶曆二年(826年),唐文宗繼位,大赦天下。李訓遇赦北歸,後因母親去世,留居東都洛陽。當時,鄭注得到大宦官王守澄的寵遇,李訓嘆息道:“當權者盡皆齷齪,我聽說鄭注重視士人,又有宦官相助,可以共事。”他便前去求見鄭注,二人相處甚歡。

太和七年(833年),東都留守李逢吉將價值數百萬的金帛珠寶交付李訓,讓他去長安賄賂鄭注,希望能幫助自己再次成為宰相。鄭注大喜,將李訓引薦給王守澄。王守澄便以鄭注善於煉藥、李訓善講《周易》為由,將他們引薦給唐文宗。當時,李訓正在服喪,便改換民服,號稱王山人,與鄭注進入禁中。

太和八年(834年),李訓除服,補任四門助教,獲賜緋衣、魚袋。同年十月,唐文宗又改任李訓為國子監周易博士、翰林院侍講學士。給事中鄭肅、韓佽等人極力勸諫,認為李訓是天下皆知的奸佞之徒,不宜留在皇帝左右。唐文宗不聽。

當時,宦官飛揚跋扈,弒殺唐憲宗的兇徒仍未受到懲治。唐文宗雖表面對宦官示以恩寵,內心卻已不堪忍受,想要誅除宦官,但深居內宮,難以對將相明言。此前曾與侍講宋申錫謀劃,因謀劃未妥,差點遭到反噬,使得宦官更加橫行。

李訓得寵後,揣知文宗心意,便在文宗面前指斥宦官擅政。唐文宗見李訓才辯縱橫,認為可以與他共謀大事。同時,李訓、鄭注都是王守澄所引薦的,不會引起宦官的懷疑。唐文宗於是以實情相告,李訓、鄭注慨然應諾。他們為唐文宗籌劃太平之策,認為應首先誅除宦官,其次收復河湟失地,再清除河北藩鎮。

李訓、鄭注在宮內朝夕計議,密圖大計。唐文宗擔心引起宦官的猜疑,故意將六條《易經》義理詔示百官,表示自己只是以師友對待李訓,以此掩人耳目。 而鄭注則大肆招權納賄。時人只知李訓二人倚仗宦官的權勢擅作威福,卻沒有察覺二人與文宗的密謀。

擔任宰相

太和九年(835年),李訓升任兵部郎中、知制誥,並充任翰林學士。九月,唐文宗擢升李訓為禮部侍郎、同平章事,賜紫袍、金魚袋,讓他三日一入翰林院,講解《易經》。

李訓拜相後,便著手誅除宦官。襄陽監軍陳弘志此前曾弒殺憲宗,李訓將其召還,杖殺在青泥驛。不久,李訓以明升暗降之計,改任王守澄為六軍十二衛觀軍容使,罷其禁軍兵權,又將他鴆殺。 李訓、鄭注本是通過王守澄得到提拔,卻密謀將其誅殺。時人雖為王守澄被殺而拍手稱快,同時也對李訓、鄭注的陰險狡詐非常厭惡。

此後,李訓更受寵信,每逢別殿奏對,同僚宰相都順從其意,宦官、禁軍遇見他都恭敬揖拜。當時,李訓門下雖多是趨炎附勢的狂怪險異之徒,卻也能啟用一些正直之士,利用他們的崇高聲望,來安定人心。時人也對李訓寄予厚望,希望他能實現國家太平。

李訓雖因鄭注引薦得以重用,但他拜相之後,與鄭注已成不兩立之勢。他以中外呼應為名,任命鄭注為鳳翔節度使。 鄭注出鎮時,曾與李訓約定:王守澄在滻水下葬時,由李訓奏令宦官中尉以下都去送葬,鄭注奏請以親兵護喪,到時命親兵以利斧砍殺宦官。但是,李訓為爭奪功勞,卻私自改變計畫,決定提前發動。他任命親信郭行余、王璠為節度使,讓他們招募士卒,與金吾衛、御史台、京兆府吏卒一同誅除宦官,並要將鄭注一併除去。

政變被殺

十一月二十一日,唐文宗到紫宸殿早朝。金吾將軍韓約奏稱金吾左仗院內石榴樹夜降甘露,並舞蹈拜賀,百官也相繼稱賀。李訓乘機勸唐文宗親自前往觀看。唐文宗到達含元殿,命宰相和中書門下官員先去查看。李訓回來後,對文宗道:“我們檢查過了,不象是真正的甘露。”唐文宗命仇士良、魚弘志等宦官前去查看,而李訓則立即進行部署。這時,王璠、郭行余所募士卒正在丹鳳門外待命,李訓便讓二鎮士卒入內。王璠軍聞訊而入,邠寧兵卻按兵未動。

仇士良等人來到左仗後,見韓約神色慌張,情態反常,心中生疑又聽聞幕下有兵戈之聲,察覺有變,立即逃回含元殿,挾持文宗入內。李訓立即指揮金吾衛護駕,並懸重賞,金吾衛應聲而上。仇士良見形勢危急,決開殿後罘罳,抄近道入內。李訓攀住乘輦,死抓不放,一直拖到宣政門,被宦官郗志榮擊倒在地。唐文宗進入東上閣後,宦官關閉閣門,高呼萬歲。隨即派禁軍出擊,大肆殺戮。

李訓見事不可為,脫下紫衣,換上綠袍,自稱遭貶,逃奔終南山,投奔僧人宗密。宗密欲藏匿李訓,被僧徒勸阻。李訓無奈,只得逃往鳳翔,結果在盩厔被擒獲,械送京師。李訓擔心自己被宦官折辱,對押送者道:“得我者能得重賞,不如攜帶我的首級前行,免得被別人奪取。”押送者於是將李訓殺死。 李訓逃走後,宰相王涯、賈餗、舒元輿被逮捕下獄,遭到嚴刑拷打,被逼自誣謀反。

十一月二十三日,宦官將李訓的首級獻於太廟,又將王涯、賈餗、舒元輿腰斬於興安門外。 事後,唐文宗頗悼念李訓,屢次對宰相李石、鄭覃稱讚其才。而宦官更加囂張,文宗難以制服,最終鬱鬱而終。

軼事典故

李訓除服後,唐文宗欲任命他為諫官,安置在翰林院。李德裕反對道:“李仲言(李訓原名)過去所為,我想陛下都知道,這種人怎能安置在身邊。”文宗道:“難道不允許他改正錯誤?”李德裕答道:“李仲言的過錯,出自內心,怎能改得了!”文宗無奈,欲另授官職。李德裕仍不同意,王涯卻表示贊成。不久,文宗任命李訓為四門助教,給事中鄭肅、韓佽封還敕書,打算駁回任命。李德裕對王涯道:“給事中封還敕書,真值得高興!”王涯卻對鄭肅、韓佽道:“李公剛才對我說,讓二位不要封還敕書。”李訓的任命敕書於是得以通過。李德裕知道後,驚道:“我如果不同意你們二人封還敕書,肯定會當面對你們說,何必叫別人轉達!況且給事中行使封駁權,難道還要秉承宰相的意圖嗎?”二人懊恨而去。

人物評價

總評

在宦官當道、強藩割據的晚唐時期,李訓居危不苟且偷安,佐助文宗銳意求治,提出了內誅宦官、外削強藩的“太平之策”,表現了他的政治才幹。在謀剪宦官的鬥爭中,雖然一度打擊了宦官勢力,加強了皇權,但他對晚唐的藩鎮割據、宦官專權的嚴重性還缺乏深刻的認識,故很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以致最後終於失敗。

歷代評價

劉昫:昭獻忽君人之大體,惑纖狡之庸儒。雖終日橫經,連篇屬思,但得好文之譽,庸非致治之先。且李訓者,狙詐百端,陰險萬狀,背守澄而勸鴆,出鄭注以擅權。只如盡隕四星,兼權八校,小人方寸,即又難知。但慮為蚤虱而采溪蓀,翻獲螾蜓之患也。嗚呼明主!夫何不思,遽致血濺黃門,兵交青瑣。苟無藩後之勢,黃屋危哉!

宋祁:李訓浮躁寡謀,鄭注斬斬小人,王涯暗沓,舒元輿險而輕,邀幸天功,寧不殆哉!李德裕嘗言天下有常勢,北軍是也。訓因王守澄以進,此時出入北軍,若以上意說諸將,易如靡風,而反以台、府抱關游徼抗中人以搏精兵,其死宜哉!文宗與宰相李石、李固言、鄭覃稱:“訓稟五常性,服人倫之教,不如公等,然天下奇才,公等弗及也。”德裕曰:“訓曾不得齒徒隸,尚才之雲!”世以德裕言為然。《傳》曰:“國將亡,天與之亂人。”若訓等持腐株支大廈之顛,天下為寒心豎毛,文宗偃然倚之成功,卒為閹謁所乘,天果厭唐德哉!

司馬光:訓、注小人,窮奸究險,為取將相。

尚宛甫:訓、注雖譎進,然亂賊人人得誅;舉世畏宦官,訓、注獨捨生誅之,使其謀成,則武、宣、懿三宗必無復廢立之事。

謝采伯:漢唐之禍,激於君子,成於小人。成於小人,固勢所必至;激於君子,實念慮有所不及。春秋之法,責備賢者,可恨也。夫陳蕃年八十餘,老成慮事非不詳,而誅曹節不克,遂成黨錮之禍,漢因以亡。李訓通經明易立志,非不正,而誅仇士良不克,遂成甘露之禍,唐自此亦亡。人皆知亡漢唐者由宦官,吾以為亡漢唐者蕃與訓也。蕃、訓之謀不萌,宦者雖用事,乾紊朝綱,然變決不如是之亟,禍決不如是之酷,國決未至於遽亡,則為禍首者,蕃與訓也。

王夫之:文宗恥為弒君之宦豎所立,惡其專橫而畏其害己也,旦夕思討之,四顧而求托其腹心,乃擢宋申錫為相,謀之不克,申錫以死,禍及懿親,而更倚李訓、鄭注、王涯、舒元輿以致廿露之變。申錫之淺躁,物望不歸;訓、注則無賴小人,繇宦豎以進,傾危顯著,可畏而不可狎;涯、元輿又貪濁之鄙夫也。

王鳴盛:李愬目鄭注為奇士,其實訓、注皆奇士,特奇功不成耳。······訓本挾奇進,及權在己,銳意去惡,欲先誅宦豎,乃復河湟,攘卻回鶻吐蕃,歸河朔諸鎮,志大如此,非奇士乎?······即使本欲攬權,假公濟私,脫令具功得成,亂本拔矣。天不祚唐,俾王叔文一不成,訓、注再不成,以至於不可救,而訓、注固未可深責。傳中譏其詭譎貪沓,皆空底無指實處。……詆譏之詞,安知非沿當日史官曲筆。千載而下,於訓、注但當惜之,不當復惡之。

蔡東藩:①訓起自流人,注起自方伎,不數年間,秉鈞軸,侍講筵,誅積年未除之逆黨,進累朝久屈之耆臣,誰得謂其非是?然異己者必排去之,厚己者亦芟鋤之,暴橫太甚,識者早料其不終。乃知君子可大受不可小知,小人可小知不可大受,聖言固不我欺也。 ②李訓鄭注,皆小人耳,小人安能成大事?觀本回甘露之變,訓注志在誅閹,似屬名正言順,但須先肅綱紀,正賞罰,調護維持,俾天子得操威令,然後執元惡以伸國法,一舉可成,訓注非其比也。注欲興甲於送葬之日,已非上計,然天子未嘗臨喪,內官無從挾脅,尚無投鼠忌器之憂,成固萬幸,不成亦不致起大獄。何物李訓,縈私變計,蠻觸穴中,危及乘輿,譬諸持刀刺人,反先授人以柄,亦曷怪其自致夷滅也。

家庭成員

從父:李逢吉,官至宰相。

兄弟:李仲景,甘露之變後被殺。

族弟:李元皋,曾任戶部員外郎,甘露之變後被殺。

史籍記載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九·列傳第一百一十九》

《新唐書·卷一百七十九·列傳第一百四》

《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三·唐紀五十九》

《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五·唐紀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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