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會計檢查是司法機關為了查明案情,對案件涉及的財務會計資料及相關財物,進行專門檢查的一項司法會計活動。司法會計檢查的具體內容包括對涉案單位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等財務會計資料進行審查。
[關鍵字]司法會計檢查;內容
司法會計檢查是司法機關為了查明案情,對案件涉及的財務會計資料及相關財物,進行專門檢查的一項司法會計活動。司法會計檢查在查處經濟犯罪案件中的運用尤為重要,因為貪污賄賂犯罪一般都在記錄經濟活動的會計憑證、賬簿及其它會計資料上反映出來。因此充分發揮司法會計檢查的優勢,從勘驗、審查會計資料入手,定能獲取犯罪證據,突破經濟犯罪案件。
對於經濟案件線索,司法會計首先要了解所查賬目的期間和範圍,內容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位時,應根據線索內容涉及單位的清晰度來確定審查順序。其次要審查涉案單位財務會計資料,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等,這是司法會計檢查的重點內容。再次要審查收集賬務資料,核實犯罪事實。收集和審查與犯罪活動有關的賬務處理情況,組成完整的證據體系,相互印證,並出具司法會計鑑定,為確定犯罪提供科學依據。
一、原始憑證的檢查
原始憑證主要是指與各類經濟案件有關的從會計資料中提取的原始票據,如發貨單、收款憑證、付款憑證、現金支票、銀行轉賬支票、發票等。原始憑證在訴訟活動中起著重要的證明作用,因此原始憑證的檢查也是司法會計檢查的重點。
(一)檢查原始憑證應填列的主要項目有無遺漏
原始憑證的主要項目有名稱、製作日期、財務事項的內容、交易貨物或提供勞務的數量、計量單位、單價和金額、有關人員的簽名和簽章、公章、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登記號、稅率、稅額等等。
除白條外,原始憑證均為事先印製應填列項目的名稱,在發生或完成財務業務時填列應記錄的內容。檢查時應通過審閱票面,查看應填列的內容是否齊全,有無漏項。對於遺漏的項目作為疑點,查明原因。
(二)檢查原始憑證的票面有無異常現象
在檢查原始憑證時出現下列異常情形應引起重視:應填列的某一項目內容被完全塗抹、貼蓋或大面積的塗抹,以至無法看清原來填列的內容;憑證編號等印製項目被摳挖掉的;內容被更改,但未按規定在更改處加蓋公章;數字計算有明顯錯誤,原始票據種類使用錯誤;使用非結算公章代替結算公章;抬頭所列單位與實際接受憑證單位不一致;文字或數字有明顯的添加痕跡;公章印跡不清;外來原始憑證的填制單位是生產、經營單位,但使用白條進行貨款或勞務結算;用過時發票或章訖進行貨物或勞務結算;同一單位編制的外來原始憑證的編制日期與編碼順序顛倒;原始憑證缺少必要的簽字手續。
(三)檢查同一財務結算事項所應取得或製作的原始憑證是否齊全
例如:通過銀行轉賬支付貨款的業務,除應有銀行結算憑證外,還需附有收款單位開具的發票或收款收據;使用自製的紅字發票退付貨款業務,除自製的發票外,還應附有退貨單位開具的收款收據及退回貨物的入庫單;實行購貨入庫制度的單位的購貨業務,除應有銷貨單位開具的發票外,還應附有入庫單。在檢查中遇有原始憑證不全的情形時,應注意查明原因。
(四)檢查原始憑證時應注意有無同一筆業務重複進行賬務處理的情形
司法會計人員對已檢查過的原始憑證的內容應當進行適當的記憶,以便發現重複處理的賬項。特別是在檢查白條和彌補的憑證時,更應注意這類憑證所記載的業務在已檢查過的原始憑證有否出現過。
二、記賬憑證的檢查
(一)檢查記賬憑證的種類、編號
記賬憑證種類主要有現金收入、付出憑證和銀行存款收入、付出憑證、轉賬憑證。檢查記賬憑證時首先需要判明其種類,並查看編號是否連續,有無空號或重號的情況。發現空號或重號時,應將記賬憑證與相關賬簿進行核對,以排除重記或漏記錯誤。
為了查找因會計人員舞弊而造成空號或重號的證據,對裝訂成冊的記賬憑證,應注意檢查空號前後的憑證之間有無撕扯的痕跡,檢查重號的憑證是否為補粘入冊的,從而確認或排除為應付檢查而臨時將有關憑證撕下或臨時補制有關憑證的可能性。
(二)核對記賬憑證的編制依據
檢查記賬憑證時,應將記賬憑證的有關內容與其所附的原始憑證進行核對。核對的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核對憑證的編制日期是否相符,如果發現記賬憑證的編制日期超前或與原始憑證的日期相隔過長,要注意追查原因;檢查記賬憑證的摘要內容與原始憑證所記載的經濟事項是否相符;核對記賬憑證所列會計分錄與原始憑證所記載的會計要素、資金變化方向及金額是否相符;核對記賬憑證所列附單張數與實際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是否相符。
(三)檢查會計分錄的合理性
檢查會計分錄的合理性,主要是指運用會計學的試算平衡公式,檢查會計分錄中的發生額之間是否平衡。檢查的結果如果不平衡,則應重新檢查記賬憑證的編制依據。
三、會計賬簿的檢查
(一)審閱賬面
司法會計人員查看賬簿記載情況,查找案件線索或證據,以便確定進一步檢查的方法。審閱的重點是案件涉及賬戶的賬簿。通過翻頁檢查,查看賬簿是否完備和原始。具體檢查方法:一是查看賬簿頁碼是否連續,有無重頁、缺頁現象;二是查看賬頁的最後餘額與次頁的餘額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則可能存在缺頁情形或計算錯誤;三是注意查看賬頁的新舊程度是否一致、餘額的計結方式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則可能存在為應付檢查而新加賬頁或賬簿的情形。通過查看“摘要”,查找有無與查辦案件有關的財務會計事項。將“摘要”內容與發生額進行聯繫審查,查看有無明顯的違反常理或反記現象。
(二)核對會計憑證
將賬簿記錄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是一項業務量較大的檢查項目。在司法會計實踐中,應根據具體案件的實際需要及賬面審閱情況,確實適當的核對範圍。
對涉及會計人員參與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或涉及利潤或利潤分配的案件,應將檢查期間的全部賬簿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對一般的經濟犯罪案件,應將案件所涉及賬戶的賬簿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在審閱賬面時,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將所涉及的有關賬簿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
1、漏記或重記記賬憑證編碼的;
2、連續記錄的賬面有空行,且空行後的賬面餘額有變化的;
3、在賬格之間加行記賬,但賬面餘額未包含加記的發生額的;
4、未按賬簿登記規則更改賬面記錄的。例如:將原記賬的某一內容全部塗抹,無法看清原記內容的情形。
(三)檢查賬戶餘額
檢查賬戶餘額,除可採用復算方法進行外,還可以進行下列檢查:
1、檢查同一賬戶上下期之間餘額是否銜接,有無漏結轉、多結轉或少結轉的現象。
2、試算同期各總賬賬戶餘額之間是否平衡。
3、檢查某一總賬賬戶餘額與其所屬明細賬賬戶餘額的總和是否一致。
四、財務會計報告的檢查
在司法會計檢查中對財務會計報告進行檢查有特殊的意義。在會計賬簿被銷毀或丟失的案件檢查中,利用財務會計報告可以看出某些賬戶的原記賬結果;對出具財務會計報告後又對賬簿進行塗改的情形,可以通過核對財務會計報告進行確認或證實。在某些特定案件中,通過檢查財務會計報告也可以直接發現案件線索。
財務會計報告的檢查,通常可進行下列工作:
1、檢查財務會計報告的數字計算是否正確。
2、檢查財務會計報告的數字來源是否可靠。
3、檢查不同財務會計報告中的相關數字是否相符。
4、對財務會計報告中塗改了與案件有聯繫的重要數據的情形,應調取已上報財政或主管部門的財務會計報告,或驗證機構(如審計、會計事務所)留存的財務會計報告進行核對,確認塗改後的報告內容與上報或留存的報告內容是否一致。如不一致,應通過檢查財務會計資料查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