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畫代筆

 書畫代筆,自古有之。指代替別人所作的書畫。一般書畫名家因苦於應酬,往往請他人(常常是門生和後人)代為書畫。此類作品稱為代筆。包括代筆人畫而署自己款印的、代筆人畫並落款而署自己印章的,還有兩人共同完成而署一人之印的。這種現象在書畫收藏之中屢見不鮮。代筆之風盛行的當今,對於藝術,對於市場究竟為福兮?禍兮?讓我們一探究竟。
代筆之風自古有之
畫壇的代筆現象歷代有之。它是書畫鑑定中較為複雜的問題,因為代筆是書畫家本人的需求。如過去有許多畫家以賣畫為生,他本來只能畫山水,而買者要求他畫花鳥,有的畫家只能畫花鳥,而買者卻要他畫人物。由於種種原因,畫家又不能說不會畫,於是只好請別人代筆,這樣就出現了畫家本人畫一部分,別人畫另一部分的現象,但款是本人寫的;也有些畫是完全由別人代畫的,但款是畫家自己落的情況。這樣的作品,常能以假亂真,得以流傳。據資料記載,北宋宋徽宗趙佶雖能書善畫,但流傳後世的作品中不乏有大量當時宮廷畫師捉刀代筆之作,親力而為者屈指可數;明代著名書畫大師董其昌的代筆人有趙左、沈士充、葉有年和吳振等;清代趙之謙請王庭訓代筆;近現代名家代筆現象更為普遍,比如張大千的細筆山水畫,畫中很多工筆亭台樓閣都是他的學生何海霞代筆完成,以及他的花鳥畫,很多荷花也都是由他人代筆。在書畫家代筆的作品中,往往也有本人添過畫筆或墨跡,還有自題名款的。
代筆書畫在古籍文獻中也早有記載。《歷代名畫記》卷九記曰:“吳生每畫,落筆便去,多使琰與張藏布色,濃淡無不得其所。”記錄了吳道子作畫時,多有弟子代為設色。清代吳修《青霞館論畫絕句》中記載:“曾見陳眉公書札雲,子居老兄,送去白紙一幅,潤筆銀三星,煩畫山水大堂,明日即要,不必落款,要董思老出名也。”明確的記錄了董其昌有代筆作品。
古畫代筆就沒有價值嗎?市場學術齊說“no”
代筆給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假貨”,“仿造”。但是事實真的是這樣嗎?著名書畫收藏家朱紹良先生在接受99藝術網採訪時表示:“有些代筆古畫依然是很有價值的。比如《富春山居圖》,大家都認為《無用師卷》最接近黃公望的作品,認為《子明卷》就是王翬的。那你說王翬仿的沒有價值嗎?那不是,它也有價值,至今還有很多學者認為《子明卷》是真的。現在把它拿到市場上,我估計它能創天價。乾隆在上頭都題滿了,當時清宮那邊大多數的人都認為它是真的,乾隆也認為是真的。反而《無用師卷》不被認為是真的,這就是一個時代的特性造成的。所以不管是不是王翬的,或者是不是黃公望的,它基本上還是一幅優秀作品,不能說這東西不是黃公望那就不行。
還有乾隆皇帝,有很多乾隆落款的書畫,那不一定是乾隆畫的。乾隆畫不了那么細,但是我們也就認為它是乾隆畫的。類似這種事情拍賣場出現過很多。還有宋徽宗,很多畫得細緻的東西,像《瑞鶴圖》沒有一個人相信是宋徽宗畫的。但是我們現在就說它是宋徽宗畫的,你說它沒有價值嗎?它一樣有價值。它是徽宗畫院傳流傳下來的,我們就認定它是宋徽宗(畫的)。另外就是《五色鸚鵡圖》,畫得那么好,宋徽宗怎么可能畫那么細呀!肯定是畫院畫家代筆的。但是呢,我們現在就認定它是宋徽宗(畫的)。所以這種代筆的東西要怎樣判斷,只要不是故意的‘門裡造’,你就不能說沒有藝術價值。‘門裡造’的意思是,像某一個畫家的學生,或者子女來照著他的做,其實這個人已經過世了。某位大畫家的學生和他兒子照著他的東西畫,用他的印章蓋,這叫‘門裡造’。這種事情肯定是不行的,這是假的。當然,如果這個畫家還活著,他讓他的學生或孩子來畫這幅畫,最後落款,印章都是他的,這個我們也就視同它是畫家的作品。”
古代和當代書畫代筆性質不同
古代書畫和當代書畫代筆有著很大的區別。正如上海市書法家協會副主席宣家鑫所認為:“代筆古代書畫同完全做假的古代書畫還是有所區別的。代筆古代書畫雖然不是本人的親筆,但是經過本人同意,所落的款或印是本人書寫或鈐蓋的。因此,從理論上而言,代筆古代書畫不能算是偽品,但從實際來看,亦不是真品,價格肯定要打折扣。”香港邦瀚斯中國書畫部主管左昕陽在接受99藝術網採訪時表示:“代筆現象在古畫市場裡邊很常見,一般搞古畫收藏的最起碼都要掌握怎樣去斷代,代筆和原作再像也是有不同之處的。”
而當代書畫代筆就完全不同了。在業內人士看來,這與當下社會環境之中書畫藝術的大發展而導致的種種問題有很大的關係。當代書畫市場繁榮,資本追逐藝術,本來是推動藝術發展繁榮的好事,但也導致一些藝術家的功利性越來越濃,名利驅動了“槍手”現象的滋生和蔓延。
在當代藝術市場中,除了藝術家創作能力、藝術作品質量這些主要因素之外,“身份”也是重要的砝碼。由於“官本位思想”作怪,不少人在收藏書畫時往往看的是畫家的頭銜,以為頭銜大畫作就值錢。這種“只重頭銜不重藝術”的賣方市場導致了作為賣方的書畫家們拚命賺取各種各樣的頭銜。只有入展、獲獎,拿到“通行證”,成為權威組織的會員或是專業單位的人員,在與畫廊與收藏家的市場較量中,才會有更多的話語權。這就形成了仿造性質的代筆現象,有獲獎的需求,但是自身的功力又不夠的情況下,就找人代筆,用這種拙劣的方式達到自己的目的。
藝術水平低劣的書畫家會找高人為自己代筆,但已經成名的、技藝高超的書畫家也會找“槍手”代筆。這類藝術家通常是為了通過自己的名氣、作品的價格賺取最大利益。具體操作是先低價請一些所謂的“槍手”,讓他們按自己的繪畫風格製作一批藝術品,然後親自“收拾”一下,蓋章、簽名後,這些東西就可以快速地投放到市場換鈔票了。目前藝術“槍手”已經形成了一個群體,他們或是學過美術但沒有考上大學的、或是美院的在讀學生、抑或是已經畢業多年,一直尚未找到自己藝術方向的。通常情況下,藝術家與“槍手”之間會達成保密協定,不得透露藝術家身份,但這種現象在當代藝術圈早已成為公開的秘密。
結語:藝術和市場有時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但有時候卻又緊密的聯繫在了一起,正所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但是無論怎么樣發展,藝術的價值終歸會受到市場的檢驗的。書畫收藏者和投資者在選擇時,對代筆書畫的複雜情況應有所了解,可先確定其真正的製作年代乃至作者,然後按其藝術價值和文物價值決定真而優的為上選,偽而優的也可取,藝術水準低下的雖真不取,而最不可取的是既偽又劣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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