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是指教師根據教學過程不同階段的不同任務,確定測驗的不同目的,編制不同的測驗。如合格測驗(目標參照測驗)需要有較高的內容效度,用於選拔的擇優測驗就需要測驗項目有合理的難度分布,使測驗具有鑑別力。此外,難度測驗其目的在於考核學生所掌握的知識、技能在一定的範圍內所能達到的水平,還有難度不大,但項目很多。限制答卷時間的速度測驗等。
分類
根據測驗項目的形式,可分成論文式測驗與客觀性測驗兩種。1.論文式測驗
論文式測驗也叫傳統測驗,論文式測驗採取筆試形式,要求學生根據問題進行回答。惠特曼(C.O.Whitman)把這種測驗的項目形式歸納為11種;由簡至繁的順序是:(1)回答什麼事、什麼人、什麼時候,哪一個,哪個地方,(2)列舉;(3)概述;(4)描寫;(5)對比;(6)比較;(?)說明;(8)討論;(9)發揮,(10)總結;(11)評價。各種項目形式適用於不同的測驗目的與學生的年級。
論文式測驗可以避免學生僅憑猜測作答的缺點,答案可以反映出學生對該問題所涉及的知識的記憶與理解的程度。在論文式測驗中,學生答卷時可以自由發揮,除能反映學生的知識保持與理解水平外,還可以反映學生的思維水平,言語組織能力與表達能力。
2.客觀性測驗
客觀性測驗是仿照標準化測驗編制的測驗。客觀性測驗的題目形式主要包括多項選擇題、是非判斷題、匹配題、填空題,簡答題、分類題、改錯題等等。
客觀性測驗的優點是測驗項目較短,整個測驗長度大,保證了取樣廣、代表性強。再者,客觀性測驗答案標準明確而固定,評分客觀,評卷迅速。測驗的得分還可以與標準測驗及當地常模(團體平均分)進行比較,對得分進行解釋。此外,從對於學生在多項選擇題與是非判斷題的答案分析中,還可以了解哪些前科學概念與錯誤概念容易與科學概念相混淆,為改進概念教學提供參考材料。
客觀性測驗也存在著缺點,主要是這種測驗的編制難度較大,需要編制者有一定的水平及技巧。對於許多經驗較少的教師來講,編制客觀性測驗還是有一定的困難的。再者,這種測驗注意考察學生對知識的再認與回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自由發揮,難以考察學生的思維能力與理解水平。此外,在學生作選擇題時,有憑猜測作答的可能性。
教師在使用時,應根據測驗的目的及考試學科的特點選擇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