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員

教員

教員是一個廣泛的稱呼,泛指以教育他人認為職業的一類人的稱呼。教員指的是以教書為職業的學校老師,以傳授手藝為職業的師傅有時也稱教員。教員在考察一定時期以後,經過一定手續的評議和批准,可以確定他們為講師、副教授或教授(見《關於高等學校教師職務名稱及其確定與提升辦法的暫行規定》)。按1960年3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頒發的《關於高等學校教師職務名稱及其確定與提升辦法的暫行規定》第十條規定:機關團體的工作人員、科學研究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文化藝術工作人員、歸國留學生、中等學校教師和其他人員,調到高等學校任教的時候,應該經過一定時期的考察,再根據政治條件和業務水平,適當地確定他們的職務名稱。

基本信息

教員

教員

jiàoyuán

[teacher]∶以教書為職業的人

本地中學的教員

[instructor]∶從事教學的人

[名]擔任教學工作的人員又如:教治(教化,教育);教禁(教化和禁令);教讀(教師);教讀老夫子(教書老先生);教民(教育人民);教迪(教育開導啟迪);教帖(古代公侯、大臣所下的手諭、命令);教當(教唆);教示(教導、訓誨);教戒(教導和訓戒);教告(教導教誨);教演(教練,演練);教閱(操演,檢閱);教坊司(管理伎樂的機構,專司音樂、戲曲、舞蹈的教習、排練及演出等事宜);教門兒(某種人,某類職業的人);教引嬤嬤(教日常禮節的老年婦女)

教師

①中國各級各類學校教師的通稱(見教師)。②高等學校尚未正式確定學銜或職務名稱的教師。按1960年3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頒發的《關於高等學校教師職務名稱及其確定與提升辦法的暫行規定》第十條規定:機關團體的工作人員、科學研究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文化藝術工作人員、歸國留學生、中等學校教師和其他人員,調到高等學校任教的時候,應該經過一定時期的考察,再根據政治條件和業務水平,適當地確定他們的職務名稱。在未確定職務名稱以前,暫稱為教員。教員在考察一定時期以後,經過一定手續的評議和批准,可以確定他們為講師、副教授或教授(見《關於高等學校教師職務名稱及其確定與提升辦法的暫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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