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後金後金,朝代名,1616~1644年。
女真族是滿族的前身,一直居住在滿洲,即今中國東北。明朝洪武時,明朝欲壓制北元殘餘勢力,於是明朝在滿洲一帶設立遠東指揮使司,開始著手控制女真部的各個部落。
女真族建州部猛哥帖木兒(努爾哈赤六世祖)時為明朝建州衛左都督,北方的部族勢力犟大,南下壓迫建州。猛哥帖木兒被殺,建州部被迫南遷,最終定居於赫圖阿拉。
南遷後,建州部與中原地區來往密切,社會生產力顯著提高,經濟繁榮,八旗制度隨即建立,而此時正是努爾哈赤擔任明朝建州部首領。1583年(明萬曆十一年)努爾哈赤襲封為指揮使,以祖、父遺甲十三副,相繼兼併海西四部,征服東海女真,統一了分散在滿洲地區的女真各部。
歷年
1616年(明萬曆四十四年),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稱汗,建立大金(史稱後金),改元天命。
1618年(天命三年,明萬曆四十六年),努爾哈赤公布名為「七大恨」的討明檄文,開始公開起兵反明。
愛新覺羅.努爾哈赤去世後,愛新覺羅.皇太極即位,1636年(明朝崇禎九年),皇太極改國號為“大清”,“大金”國號停止存在。
歷史
建州女真的興起
明朝後期,在中國東北長白山西麓,松花江和遼河流域一帶,一個少數民族明末女真形勢明末女真形勢——建州女真族在這裡興盛起來。女真人一直居住在中國東北,後分為三部,其中一部最為強大,該部明代時稱為建州女真,即今中朝邊境的長白山一帶。明太祖時,明為包抄和壓抑北元殘餘勢力,於是在滿洲一帶設立遠東指揮使司,開始著手控制女真部的各個部落。明政府先後將建州女真分成三個衛,總稱“建州三衛”,其首領大多為女真部族的領袖。 建州女真猛哥帖木兒(努爾哈赤六世祖)時為明朝建州衛左都督,北方的部族兀狄哈勢力強大,南下壓迫建州女真。猛哥帖木兒被殺,建州部被迫南移,最終定居於興京,並併入建州衛。
南移後,建州女真部與明朝交往密切,建州部社會生產力得到提高。1570年代,建州右衛王杲沿邊作亂,被擊斬後,兒子阿台繼續和明軍對抗。遼東總兵李成梁又發動攻擊,嚮導覺昌安和兒子塔克世在混戰中死亡。這場戰爭使“建州三衛”瓦解,部落零散,各自為政。而此時正是塔克世之子努爾哈赤任明朝建州部首領。1586年(明萬曆十四年)努爾哈赤被明政府襲封為指揮使,以祖、父遺甲十三副,相繼兼併海西女真部,征服東海女真部,統一了分散在滿洲各地的女真各部。八旗制度亦在此期間建立,成為後金的一種社會和軍事組織形式。至1605年(明萬曆三十三年)時,已對內稱建州等處地方國王。
此後,努爾哈赤的內外聯繫更為頻繁。內外發布政令、布告,記錄各項公務事宜等,都是借用蒙古文或漢文來完成。女真人雖有自己的語言,但此時並沒有自己的文字,故給日常交流帶來諸多不便,而且由於缺乏懂蒙古文的人使得上下難於溝通。因此,努爾哈赤決心創製自己的文字--滿文來書寫滿語。1599年(明萬曆二十七年)二月,努爾哈赤下令借用蒙古文字編制滿文。
後金立國
參見:赫圖阿拉、薩爾滸之戰、寧遠戰役
明王朝政治越來越腐敗,邊防也越來越鬆弛。1603年遷都到赫圖阿拉。1標誌著後金興起的薩爾滸之戰標誌著後金興起的薩爾滸之戰
616(年明萬曆四十四年),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稱“覆育列國英明汗”,國號“大金”(史稱後金),成為後金大汗。此時的努爾哈赤已經統一了大部分女真部落。1618年明萬曆四十六年,因為努爾哈赤認為明朝朝廷偏袒女真葉赫部而心生不忿的緣故,憤然頒布“七大恨”,起兵反明。
1619年(天命四年),後金與明的第一場關鍵戰役--薩爾滸之戰爆發。明神宗任命楊鎬率領四路明軍合擊後金軍,準備直搗後金大本營赫圖阿拉。四路軍的主帥分別為山海關總兵杜松、遼東總兵李如柏、開原總兵馬林和遼陽總兵劉鋌。然而,明軍情報卻泄露給後金軍,使後金軍早有準備。結果努爾哈赤採取集中兵力、各個擊破的方法,即“憑爾幾路來,我只一路去”,就是集中優勢兵力,各個擊破。以少勝多大敗明軍,從而改變了遼東的戰略格局,使得雙方力量對比發生了根本性的轉折。此後金採取主動出擊的方針,而明朝相對於後金處於被動局面。1621年,努爾哈赤於三月十三日率重兵圍攻瀋陽。瀋陽城很堅固,而且埋伏火炮,故易守難攻。但由於城中降兵叛變以及金軍不斷加強兵力,金軍終攻克瀋陽城。同年,後金軍還成功攻取遼陽,並下令遷都遼陽。1625年,後金又決定遷都瀋陽,並改瀋陽為盛京。
努爾哈赤於1626年攻打寧遠,是為寧遠戰役。然而寧遠在明軍將領袁崇煥的防守下久攻不克,後袁崇煥採用紅夷大炮,擊退金軍進攻,努爾哈赤身患毒疽,不久逝世。第八子皇太極在一場權力鬥爭獲勝後繼位。
皇太極新政
參見:清承明制
皇太極在既繼承父汗的基業後,看到國家的弊政,從而固本維新,進行改革。皇太極的固本維新,採取了政治、軍事、經濟、民族、八旗、外事等多方面的措施,這裡主要介紹他調整對漢人的政策——漢民、漢官、漢軍、漢儒、漢制的“固本維新”之策。皇太極對後金的政權架構,仿效明制,設立內三院(內國史院、內秘漢臣范文程漢臣范文程 書院、內弘文院)、六部(吏、戶、禮、兵、刑、工)、兩衙門(都察院、理藩院),形成所謂“三院六部二衙門”的政府架構,基本完善了政府組織的體制和架構。
皇太極提出“治國之要,莫先安民”,強調滿洲、蒙古、漢人之間的關係“譬諸五味,調劑貴得其宜”。他決定:漢人壯丁,分屯別居;漢族降人,編為民戶;攻陷城池,不殺降民;善待逃人,放寬懲治“民皆大悅,逃者皆止”。
漢官漢官原從屬滿洲大臣,自己的馬不能騎、畜不能用、田不能耕;官員病故,妻子要給貝勒家為奴。皇太極優禮漢官,以此作為籠絡漢族上層人物的一項重要政策。對歸降的漢官給予田地,分配馬匹,進行賞賜,委任官職。
漢軍皇太極逐步設立八旗漢軍,創建重(zhònɡ)軍。寧遠之戰、寧錦之戰失敗後,皇太極明白了一個道理:戰敗的重要原因是沒有最新式武器——紅夷大炮。此炮為西洋人製造,滿洲忌諱“夷”字而諧音為“衣”,稱作“紅衣大炮”。天聰五年(1631年)正月,後金仿製的第一批紅衣大炮在瀋陽造成,定名為“天佑助威大將軍”。這是八旗兵器史上劃時代的大事件,也是八旗軍事史上的一座里程碑。皇太極在八旗軍設定新營“重軍”,就是以火炮等火器裝備的新兵種。從此,清軍有的強大騎兵明軍沒有,明軍有的紅夷大炮清軍也開始擁有。
擴張邊疆
參見:丁卯胡亂、丙子胡亂、後金統一漠南蒙古
皇太極即位不到十年,他統一整個東北,並南下朝鮮,西征蒙古,屢挫大明官兵[15]。由於東邊的李氏朝鮮親明,而且明清朝作戰時常有朝鮮兵參戰,皇太極遂以此為藉口下令攻打朝鮮,使得後者降伏。這場戰爭在朝鮮歷史上被稱為“丁卯虜亂”。此時山海關外,明政府只剩下錦州、寧遠、松山三個據地,其他已成為後金汗國的領土。明軍將領袁崇煥因“咐托不效,專恃欺隱,以市米則資盜,以謀款則斬帥,縱敵長驅,頓兵不戰。及至城下,援兵四集,盡行遣散。又潛攜喇嘛,堅請入城”罪名被處以碟刑。從此後金基本控制了關外。不過,由於朝鮮王朝之後仍然奉行親明政策,皇太極於十年後再次下令進攻朝鮮,最終迫使朝鮮屈服並成為其屬國。這場戰爭在朝鮮歷史上被稱為“丙子虜亂”。迫國王李倧遣使請盟十七世紀初,建州女真興起於赫圖阿拉(今遼寧新賓),控制了女真各部。萬曆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努爾哈赤創建後金,並逐漸向內蒙古草原進行擴張。蒙古察哈爾林丹汗(虎敦兔汗)雄踞一方,也有重新統一蒙古的雄心。位於後金和察哈爾部之間的科爾沁六部和喀爾喀五部,成為雙方爭奪的重要對象。
後金即與漠南蒙古(即今內蒙古)察哈爾部發生一些小規模軍事衝突。不過直到此時,由於之前後金的羽翼實力尚未豐滿,努爾哈赤不敢同時與明朝和漠南蒙古進行兩線作戰。薩爾滸戰役大獲全勝後,金軍繼續攻擊明朝駐守的鐵嶺,大傷元氣的明朝此時不得不向末代蒙古大汗林丹汗求援,並給予蒙古以經濟方面的好處。於是林丹汗急派內喀爾喀五部、科爾沁部率軍萬餘人馳援明軍,當蒙古援軍抵達鐵嶺時,努爾哈赤已攻陷鐵嶺,在數量占優且士氣高漲的後金軍的攻擊下,蒙古軍戰敗。鐵嶺、瀋陽之戰的失利使林丹汗的勢力退回到漠南蒙古境內[18]。科爾沁部部長明安和喀爾喀部的錫伯、卦勒察兩部曾參加反建州的九部聯軍,失敗後科爾沁部嗣部長奧巴首先服於大金。林丹汗率部逾興安嶺攻奧巴,被後金軍敗於趙城(今內蒙古克什克騰旗境內)。喀爾喀五部中的錫伯、卦勒察兩部也先後為後金和林丹汗攻滅,其餘巴林、翁牛特、扎魯特三部亦相繼臣服於後金。後金還誘使作為察哈爾東部前鋒的土默特、敖漢、奈曼、喀喇沁四部離林丹汗而附已,林丹汗勢力日削。
皇太極即位後,決定在南下入關之前解決蒙古這個後背隱患,以避免重蹈金朝的覆轍。為消弱林丹汗的勢力,皇太極對蒙古各部採取聯姻、勸誘、征討一系列軟硬兼施的策略。而且由於林丹汗後期在西藏紅教喇嘛沙爾巴呼圖克圖的影響下皈依紅教,引起信奉黃教的蒙古蒙古眾多部的不滿,使得這些部落開始疏遠林丹汗。在皇太極的追擊之下,林丹汗只得西逃,在此期間部下不斷為皇太極的追兵所收攏。明崇禎元年(公元1628年),後金兵大破林丹汗於錫爾哈、錫伯圖、英湯圖一帶(今內蒙古林西至克什克騰旗一線),林丹汗勢力被逐出西遼河流域。崇禎五年(公元1632年),後金大汗皇太極會同歸附的蒙古各部大舉進攻林丹汗。
後金軍冒雨西進,越興安嶺至達勒鄂漠(今內蒙古克什克騰旗達來若爾)。林丹汗不意敵軍突至,渡上都河西奔,部眾沿途散走十之七八。林丹汗逃至喀喇莽乃(今內蒙古商都),聞追軍將至,倉猝走歸化城(今呼和浩特),又西渡黃河而南。後金軍在追擊中飛騎散發布告,瓦解察哈爾部眾。皇太極進歸化城後,兵騎四出,俘獲甚眾,土默特餘部亦降於金。
至1634年,林丹汗逃至大草灘(今甘肅境內)一帶安營紮寨,但在此因病去世。林丹汗去世後,其勢力加速走向崩潰。第二年(1635年),林丹汗之子額哲歸降皇太極,並獻上據說是當年元順帝離開中原時帶走的傳國玉璽。漠南蒙古遂被併入後金版圖。
改號大清
參見:清朝、清太宗、松錦大戰
皇太極於次年(1636年)在瀋陽稱帝,上尊號“寬溫仁聖皇帝”,改國號為大清、改族名為“滿洲”,改元崇德。大金汗國遂為大清帝國所取代[20]。"清"與"金"是一音之轉,在滿語裡發音無差別:但這兩個漢字寫法上卻有不同,皇太極改國號為清是為了緩和民族矛盾,減少他入主中原的阻力。
稱帝之後遣武英郡王阿濟格等率兵由喜峰口入長城,攻掠京畿地區,連破12城,俘人畜18萬餘。十二月,以朝鮮拒絕臣服,親領大軍攻之,逼李倧乞降稱臣、與明斷盟,乃還師。崇德二年(1637),令貝子碩托、恭順王孔有德等率舟師襲取明軍所占皮島(今朝鮮椴島)。重申不可廢騎射之制。七月,編漢軍為兩旗,以總兵石廷柱、馬光遠為都統。
政治
議政王大臣會議
參見:議政王大臣會議、四大貝勒
議政王大臣會議,是“議政王”與“議政大臣”集議諸事的一種議政形式,在清朝前期相當長的時間裡,為皇帝指揮下議處軍國大政的最高權力機構。這種特殊的治理國政制度的產生,有著深刻的歷史背景,首先是與八旗制度及八和碩貝勒共治國政制密切相聯的。
努爾哈赤創立了八旗制度,分封子侄為旗主貝勒,轄治旗下人員,兩者之間有著嚴格的君臣君民的隸屬關係。天命年間,努爾哈赤親領正黃、鑲黃兩旗,大貝勒代善是正紅、鑲紅兩旗的旗主,二貝勒阿敏主鑲藍旗,三貝勒莽古爾泰轄正藍旗,四貝勒皇太極領有正白旗,鑲白旗為汗之長孫杜度轄領。汗之其他子侄、孫阿巴泰等貝勒,也各自擁有汗賜予的若干牛錄。
由於各旗主貝勒的強大權勢及其激烈爭奪汗位,努爾哈赤於天命七年(1622)三月初三日向八旗貝勒宣布,今後要實行八和碩貝勒共治國政的制度。新汗由八貝勒商議後“任置”,軍國大政由八貝勒議處,汗與八貝勒並肩而坐,同受大臣國人朝拜。天命十一年八月十一日努爾哈赤病故,經大貝勒代善提議,諸貝勒“任置”皇太極為新汗,以汗與代善、阿敏、莽古爾泰為主,輔以諸貝勒,議處全國軍政要務。
皇太極對這種“共治國政”制十分反感,利用各種條件和機會,極力壓抑旗主貝勒權勢,提高汗的權力。天聰四年,他借二貝勒阿敏放棄永平之事,將其定為欺君誤國十六大罪,幽禁終生,以忠順於己的濟爾哈朗繼任鑲藍旗旗主。天聰九年底,又追定已故三貝勒莽古爾泰及其親弟德格類謀叛大罪,將正藍旗並為己有,獨掌正黃、鑲黃、正藍三旗,並藉故訓斥大貝勒代善。這樣一來,旗主貝勒的權勢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八和碩貝勒共治國政制度難以延續下去了,因而議政王大臣會議應運而生。[23]東京遼陽城門東京遼陽城門崇德年間的議政王大臣會議天聰十年(1636)四月,大貝勒代善等八旗貝勒大臣尊天聰汗皇太極為“寬溫仁聖皇帝”,改國號為清,年號崇德。皇太極分封代善、濟爾哈朗、多爾袞、多鐸、岳託、豪格為和碩親王,阿濟格為多羅郡王,杜度、阿巴泰為多羅貝勒。崇德二年(1637)四月,帝又命貝子尼堪、羅托、博洛等與議國政,各旗又各設議政大臣三員。此時的親王、郡王皆是議政王,杜度、岳託、阿巴泰等在天命年間就是“議政貝勒”,此時繼續與議國政,八固山額真原來便系在議政處,“與諸貝勒偕坐共議”,加上各旗專設議政大員三員,及幾位被帝指定議政的貝勒,這就是“議政王大臣會議”或“議政王貝勒大臣會議”的全部成員,約有四、五十人。
崇德元年起,清朝正式進入在皇帝指揮之下,由議政王大臣會議議處軍國大政的新時期。崇德年間(1636—1643),議政王大臣會議的職掌不算廣泛,各旗內部事務由該旗旗主貝勒處理,特殊者交六部,一般事務,如舉行科舉,僉撥差役,分配人畜財帛,興建殿、堡、山陵工程,等等有關吏、戶、禮、兵、刑、工六部政務,由各管理部務之王貝勒督責本部官員,分別處理,只是當各部事務“有不能決斷者”,才由議政王貝勒大臣會同議決。此時議政王大臣會議之職掌主要有二,一是軍務,“凡遇出師,必先議定而行”,二是審理滿洲王公大臣刑案。
八旗制度
參見:八旗制度、蒙古八旗、漢軍八旗
八旗制度的直接來源是“牛錄額真”,本為女真人出獵開圍之際臨時設立的“十人之總領”。1584年,出身建州左衛世家的努爾哈赤興起,牛錄額真成為了建州治下的正式官名,且統轄規模擴大至300人。隨著建州勢力的進一步擴大,牛錄的數目也不斷增多。1601年,努 爾哈赤於每個牛錄設牛錄額真1員,5牛錄為1甲喇,設甲喇額真1員;5甲喇為1固山,設固山額真1員,創建黃、紅、藍、白四固山(四旗),是為後來八旗制度的主要基礎。1615年,建州已經吞併除葉赫之外的所有女真部落,而且蒙古、漢人也多有歸附。麾下牛錄已有百倍於起兵之初的規模。因此,努爾哈赤於該年又增設四旗,將原來的旗幟周圍鑲上其它顏色。黃、白、藍旗鑲紅邊,稱作鑲黃、鑲白、鑲藍旗;紅旗則鑲白邊,稱作鑲紅旗。它們與原本的純色的正四旗合稱“八旗”,此後旗色再未有變化。當時各旗尚由汗與各旗主貝勒分別掌控。
在八旗成立之初,旗的名目上並無民族屬性之分。在清太宗皇太極即位後的1629年,開始有蒙古二旗的記載。1635年,後金在征服察哈爾部後,對眾多的蒙古壯丁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的重新整編,大部分蒙古人丁從滿洲旗中撥出,正式組建蒙古八旗,旗制與滿洲八旗相同。漢軍本為後金進入遼瀋地區所獲之漢人軍民,在天命後期被以奴僕的形式分撥給諸貝勒、大臣等。皇太極即位後,以編組漢人牛錄、開科取士等手段,提高他們的待遇,使他們脫離奴僕身份,成為擁有單獨戶口的旗籍之人。漢軍單獨編旗始於1631年,1637年分為二旗,旗色玄青,1639年再分為四旗。四旗為正青色旗和黃、白、紅鑲青邊。1642年正式編為漢軍八旗,旗制與滿蒙相同。滿洲、蒙古、漢軍均由同一旗主管轄。因為有了這三個部分,一些史料又將八旗稱作“二十四旗”。
剃髮易服
女真族與廣大漢族在髮式上有很明顯的差別,漢族蓄滿發,女真族留辮髮。努爾哈赤把漢族改變髮式、 去頭髮作為其歸降後金的標誌,因此,他每攻占一個漢族聚居的地方,就下令漢族“剃髮”,即剃去前半部頭髮,後半部依照女真族(滿族)的習俗削髮垂辮。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努爾哈赤襲破撫順,不僅李永芳剃髮投降,而且“撫順被虜軍丁八百餘人,又盡髡(古代剃去男子頭髮的刑罰,這裡指代剃髮)為夷……”後金軍攻占遼陽以後,大肆推行剃髮的命令,努爾哈赤“遣三騎持赤幟傳令,自髡者貰(赦免)不殺”。在他的強制剃髮的命令下,致使“河東之民,無留髫(假頭髮)矣”。努爾哈赤在遼河以東推行剃髮令所取得的成果,使他確信,他可以兵不血刃地把剃髮令推行到尚在明朝控制下的敵占區去。關於黃衣的活動,《明實錄》記載:“遼陽先是有原任通判黃衣者,廣寧人,袁應泰委視倉借,城陷白髡降奴,奴衣以紅蟒與贏一頭,復人廣寧,為奴遊說。巡撫薛國用執而戮之,具疏以聞。”據《滿文老檔·太祖》記載,天啟八年(1623年)三月初四日,努爾哈赤派到廣寧去的黃通判被殺,努爾哈赤可能是考慮到他為後金丟掉了性命,便任命他的兒子黃延增為守堡,派到武靖營為額真。
漢族的髮式已延續了幾千年,這種髮式與漢族的“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的倫理道德結合起來。廣大漢族對改為滿族的辮髮,不僅僅是不習慣的問題,還存在著一種擔憂和恐懼,朝鮮史學家李肯翊記載道:那些不肯剃髮的遼民說:“我等死生不足顧,一番剃頭便作撻子,他日官軍(指明軍)不辨真假而剿滅,死當為冤鬼。”
努爾哈赤以強制推行女真族的髮式為手段來達到同化漢族的目的,在這一點上,他不如完顏金的始祖阿骨打開明。努爾哈赤強令剃髮的舉措後來被他的兒、孫們所繼承,這樣,隨著他的兒、孫的人關,從遼東地區開始的剃髮與反剃髮的鬥爭就在中國大地上依次展開了。
社會
軍事組織
努爾哈赤在統一女真過程中,把女真人編為八個旗,旗既是一個行政單位,又是軍事組織。每旗下面有許多牛錄,一個牛錄三百人,平時耕田打獵,戰時打仗。這樣既推動了生產,又加強了戰鬥力
滿漢同住
天啟元年(1621年)三月,金軍接連攻克瀋陽和遼陽以後,為了鞏固對遼瀋一帶的統治,金當局急需把建州地區的女真民戶遷入遼瀋地區,為此努爾哈赤下令女真民戶大規模地向西遷移。從十一月到十二月,建州的女真民戶遷進了遼瀋地區。為了妥善安置這些後遷進的女真民戶,努爾哈赤採取女真與漢人合住同食共耕的辦法。
天啟元年(1621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努爾哈赤下達汗諭,規定了女真與漢人合住同食共耕的具體辦法,說:“前曾諭令諸申人(女真人)、漢人同居一屯,糧則共食,共以草料餵養牲畜。諸申人不得欺壓漢人,勿得掠奪漢人諸物。倘如搶奪侵害,漢人來訴,則治罪。漢人爾等亦勿得無中生有捏造浮言。倘捏造浮言,經雙方事主當面對質,確係偽造,則從重治罪也。……諸申漢人不得糜費或買賣糧谷,倘知有買賣者等,則必治罪。開糧窖時,諸申、漢人合開。漢人、諸申每月每口給糧漢斗四升。”
糧食問題
天啟元年(1621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汗諭規定:“漢人、諸申每月每口給糧漢斗四升。”為了解決迫在眉睫的糧食問題,努爾哈赤於天啟元年(1621年)十二月初一,又命令漢人如實報告存儲的糧食的數量,並且實行按人口定量配給糧食的辦法,具體的配給數量為:“按諸申的人口計算,一個月每人給四升糧。”四升糧約合十六市斤。即使這樣壓縮消費,仍然解決不了燃眉之急,天啟四年(1624年)正月初五日,努爾哈赤命令大規模清查糧食,清查的範圍為“金國轄區的大部分地方”。努爾哈赤命令,清查過後,無糧之人皆收捕之,並將其男丁數、人口數,造冊奏汗,以聽汗令。漢人的糧食皆稱量之,並將石數造冊,由所去之大臣掌之。令諸申(女真)看守糧食。同年三月二十日,關於清查糧食還修改了劃分有糧無糧的標準,努爾哈赤下達的汗諭規定:“一口有五斗糧者,即列有糧人之數內;一口有四斗糧者,若有牛驢,則列入有糧人之數內,若無牛驢,則為無糧之人。”李林的《重譯滿文老檔》卷61還有這樣一句話:“要把(無糧)戶帶來,作為阿哈。
按丁編莊
後金的按丁編莊是農奴制的田莊,莊丁是農奴,備御以上的各級官員是農奴主。這裡必須指出的是,莊丁除了受備御以上官員的壓迫和剝削外,還要多受莊頭的一層剝削。·後金的農奴主通過莊頭對莊丁的管轄來實現農奴主對農奴的剝削。莊丁對後金貴族和莊頭提供勞役地租,後金貴族通過莊頭則對莊丁實行超經濟的強制。毫無疑義,後金的按丁編莊對於遼東地區原來的封建租佃關係是一種明顯的倒退。金通過莊頭對莊丁的監督把莊丁牢牢地固定在封建的土地之上,使民族壓迫與階級壓迫結合在一起,使壓迫程度和剝削程度進一步加深。
遷徙漢民
努爾哈赤占據遼河東西廣大漢民居住區域後,大批量地遷徙遼民。其中規模較大的有兩次,小規模零星遷移,則始終不斷。
天啟元年(天命六年、1621年)十一月十八日,努爾哈赤命令“和碩阿敏貝勒率兵五千去鎮江”,執行強制搬遷令,命令鳳凰城的游擊,把鎮江、湯山、寬奠、鎮東堡、鎮西堡等地屬下的小村的堡民,都強制遷移到薩爾滸。
天命八年(1623年)六月初九日,努爾哈赤為復州人民再次暴動的激烈反抗所激怒,派大貝勒代善會同宰桑古台吉(舒爾哈齊的第五子)、多鐸台吉(努爾哈赤的第十五子)、碩托台吉、阿濟格阿哥率領每牛錄十五人,計二萬人再去鎮壓。他們殘酷地鎮壓了復州人民的反金鬥爭,把所有的成年男子都殺了,將其妻孥(兒女)、牛馬作為俘虜帶回。
民族衝突
後金在遼東推行的種種弊政,諸如強令剃髮,改變漢民族習俗信仰,胡亂遷民,強行剝奪漢人的大片耕田,女真與漢人的所謂三同(房同住、飯同吃、田同耕),清查沒收漢人的糧食,繁苛的兵役和徭役,以及加重壓迫和剝削的按丁編莊制度等等,終於激起了廣大遼民反金的洶湧浪潮。後金在遼東地區推行的種種殘暴弊政,終於激起廣大遼民反金的洶湧浪潮,他們拿起各種原始的、粗劣的武器,採取各種不同的手段,與金軍進行鬥爭。在努爾哈赤統治時期,遼東地區爆發的大大小小武裝暴動不計其數,準確數字很難說得清楚,但是主要的有如下七次:在遼東漢民的諸多武裝暴動中,第一次武裝暴動發生在遼陽。關於遼陽暴動的起因和經過,雖然本書在前面的不同章節已有敘述,但由於是第一次武裝暴動,而且在它的帶動下以後的遼民武裝暴動一浪高過一浪,作者認為有必要把這次武裝暴動的原因和經過系統地敘述如下。
金軍占領遼陽以後,三月二十三日,努爾哈赤便下令在遼陽全城開始搜刮公私財物,《明實錄》說:“奴酋據遼陽,封貯府庫,民間金銀繒綺搜取一空,分遺西虜(蒙古)”,單是掠奪的衣物聚集在遼陽教軍場上,堆積如山。其次,努爾哈赤“驅遼民居城北,奴眾居城南”。第三,努爾哈赤“遣三騎持赤幟傳令,自髡者貰不殺”,強令漢民剃髮,激起廣大漢民的強烈不滿。第四,努爾哈赤在遼陽徵發極其苛重的兵役:“家有父子五人者抽三人為兵,有三人者抽二人。”努爾哈赤在遼東首府推行的這些暴政,終於激起了遼陽城的市民暴動。
遼陽城暴動後,遼南四衛的礦工發起武裝暴動,暴動的組織者是士大夫階層,蓋州的諸生李遇春和他的弟弟李光春成為這次暴動的組織者和領導者,他們“聚礦徒二千人自守”。努爾哈赤派去六人引誘礦工們投降,結果有五個人被李遇春殺掉。這次暴動以不剃髮為號召,以遼南四衛的礦工為主力。一部分暴動者聚集在遼陽東面的東山,大部分暴動者聚集在蓋州附近的鐵山上。他們凡見有剃髮的人來到,一律斬殺勿論。天啟元年(1621年)五月,努爾哈赤派遣後金的兩個額駙,副將武爾古岱和李永芳等率兵三千人前往東山、鐵山進行鎮壓。東山反剃髮鬥爭的礦工們堅強不屈,英勇對敵,“有數萬人盡遭李永芳毒手”,另有“萬餘人奔入朝鮮”。蓋州鐵山的礦工和遼南屯軍合力對敵,幾次打敗來剿的金軍,使金軍戰死者以千計。後來努爾哈赤調遣“魚皮達子萬餘人”前來增援金軍,經過長期圍困才鎮壓了遼南礦工的反剃髮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