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冠之年

弱冠之年

古代男子,年至二十,便要在宗廟中行加冠的禮數。冠禮由父親主持,並由指定的貴賓為行冠禮的青年加冠三次,分別代表擁有治人、為國效力、參加祭祀的權力。加冠後,由貴賓向冠者宣讀祝辭,並賜上一個與俊士德行相當的“美”字,希望他成為受人尊敬的貴族。

基本信息

基本介紹

【詞目】弱冠之年

【讀音】ruò guàn zhī nián

【釋義】冠:古代儀禮,男子二十歲時舉行加冠禮,表示已成年。指年紀剛到成年的時候。

【出處】《禮記·曲禮上》:“二十曰弱冠。”

【示例】左思《詠史》詩之一:“弱冠弄柔翰,卓犖觀群書。”

清·吳騫《拜經樓詩話》卷四:“所謂才子者,須是王子安弱冠之年,學問文章,如江如海,乃可稱之。”

古時候,不論男女都要蓄留長髮的,等他們長到一定的年齡,要為他們舉行一次“成人禮”的儀式。男行冠禮,就是把頭髮盤成髮髻,謂之“結髮”,然後再戴上帽子,在《說文》里:冠,弁冕之總名也。謂之成人。在《禮記·曲禮上》記有:男子二十冠而字。意思是,舉行冠禮,並賜以字。冠歲,意思就是男子二十歲了,說明他剛剛到了成人年齡,二十歲也稱“弱冠之年”。

弱冠:古人二十歲行冠禮,以示成年,但體猶未壯,故稱“弱冠”。指剛成年。指二十歲。弱冠:古代男子20歲叫作“弱”,這時就要行“冠禮”,即戴上表示已成人地帽子。“弱冠”即年滿20歲地男子。後世泛指男子二十左右的年紀。

歷史文獻

語出《禮記·曲禮上》“二十曰弱,冠”。古代男子20歲行冠禮,表示已經成年。

在《元史.王利傳》上載:“利自幼穎悟,弱冠,與魏初同學,遂齊名,諸名公交口稱譽之。”又唐詩人杜甫的《進三大禮賦表》說:“臣生長陛下純樸之俗,行四十載矣。與麋鹿同群而處,浪跡於陛下豐草長林,實自弱冠之年矣。”另《初刻拍案驚奇.卷七》:“法善弱冠時,曾游括蒼白馬,出石室內,遇三神人。”這些古文中的“弱冠”,都是指二十歲左右的男子。可是為什麼把二十歲的男子稱為“弱冠”呢?

在《禮記.曲禮上》載有:“二十曰弱,冠。”又唐《孔穎達.正義》:“二十成人,初加冠,體猶未壯,故曰弱也。”是說古代時二十歲的貴族男子,要舉行加冠禮以示成年,但身體還未發育強壯,所以稱弱,而弱是年少之意。因此,後來就用“弱冠”泛指男子二十歲左右的年紀。

古人非常重視冠禮,《禮記.冠義》上說:“冠者,禮之始也。”意思是說冠禮是一切禮儀的開始;又《儀禮》共十七篇,第一篇就是《士冠禮》。《禮記.曲禮上》說:“男子二十,冠而字。”另《禮記.冠義》:“已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意思是男子到了二十歲,行過冠禮並為自己取個“字”(別名),自此即表示他已是個成年人了。

源於周朝的“冠禮”,是中國古代的成年禮。據專家考證古代早期的原始社會,男女青年進入成年階段時會舉行一種儀式,稱為“成丁禮”、“入社禮”,而這種“成丁禮”後來就演變成冠禮。

舉行冠禮儀式是非常講究和慎重的。據《儀禮.士冠禮》上所載,貴族男子到了二十歲,由父親或兄長在宗廟裡主持冠禮。行加冠禮首先要挑選吉日,選定加冠的來賓,並準備祭祀天地、祖先的供品,然後由父兄引領進太廟,祭告天地、祖先。

冠禮進行時,由來賓依次加冠三次,即依次戴上三頂帽子,首先加用黑麻布材質做的緇布冠,表示從此有參政的資格,能擔負起社會責任;接著再加用白鹿皮做的皮弁,就是軍帽,表示從此要服兵役以保衛社稷疆土;最後加上紅中帶黑的素冠,是古代通行的禮帽,表示從此可以參加祭祀大典。

三次加冠完成後,主人必須設酒宴招待賓贊等人(贊是賓的助手),叫“禮賓”。“禮賓”後,受冠者入內拜見母親,然後由賓取“字”,代表今後自己在社會上有其尊嚴。古人認為成年後,只有長輩才可稱其“名”,一般人或平輩只可稱其“字”,因此要取“字”便於別人稱呼。

接著再依次拜見兄弟,拜見贊者,併入室拜見姑姊。之後,受冠者脫下最後一次加冠時所戴的帽子和衣服,穿上玄色的禮帽禮服,帶著禮品,去拜見國君、卿大夫(在鄉有官位者)和鄉先生(退休鄉居的官員)。

冠禮的儀式,從周朝開始持續到清朝,直到清末民初,由於西風東漸,冠禮也就逐漸沒落而消失了。

左思《詠史》詩之一:“弱冠弄柔翰,卓犖觀群書。”

年紀別稱

“二十弱冠、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花甲,七十古來稀,八十耄耋”

"逾弱冠"——就是超過弱冠之年,換句話說就是二十出頭了。

"近而立"——就是接近而立之年,快要到三十歲了。

順便送你一些關於年齡的稱謂:

人初生叫嬰兒,不滿周歲稱襁褓。

2至3歲稱孩提。

女孩7歲稱髫年。男孩8歲稱齠年。

10歲以下稱黃口。

13歲至15歲稱舞勺之年。

15歲至20歲稱舞象之年。

女孩12歲稱金釵之年。

女孩13歲稱豆蔻年華。

女孩15歲稱及笄之年。

16歲稱碧玉年華;

20歲稱桃李年華。

24歲稱花信年華;女子出嫁稱摽(biao)梅之年。

男子20歲稱弱冠。

30歲稱而立之年。

40歲稱不惑之年。

50歲稱知命之年。

60歲稱花甲或耳順之年。

70歲稱古稀之年。

80歲稱杖朝之年。

80至90歲稱合?之年,耄耄之年。

100歲稱期頤或人瑞。

另外,還有稱童年為總角或垂髫,稱青少年為束髮,女子待嫁稱待年或待字,稱老年為皓首或白首,稱長壽老人為黃髮等等

古代年齡稱謂小集

襁褓:不滿周歲。

孩提:兩至三歲。

始齔、髫年:女孩七歲。

始齔、齠年:男孩八歲。說明:根據生理狀況,男孩八歲、女孩七歲換牙,脫去乳齒,長出恆牙,這時叫“齔”,“齠年”或“髫年”。

總角:幼年泛稱。

垂髻之年:指兒童。(古代小孩頭髮下垂,引申以指未成年的人。)

黃口:十歲以下。

幼學:十歲。(《禮記曲禮上》:“人生十年曰幼,學。”因為古代文字無標點,人們就截取“幼學”二字作為十歲代稱。)

金釵之年:女孩十二歲。

豆蔻年華:女子十三歲。

志學:十五歲。(《論語》: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

及笄:女子十五歲。(《禮記蔠則》:“女子十有五年而笄。”)

碧玉年華、破瓜之年:女子十六歲。(舊時文人拆“瓜”字為二八紀年,謂十六歲,多用於女子。)

弱冠:二十歲。(《禮記曲禮上》:“二十曰弱冠。”)

桃李年華:女子二十歲。

花信年華:女子二十四歲。

而立:三十歲。

不惑:四十歲。

天命:五十歲。(《論語》: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知非之年:五十歲。(《淮南子鼠卓訓》:“伯玉年五十,而有四十九年非。”說春秋衛國有個伯玉,不斷反省自己,到五十歲時知道了以前四十九年中的錯誤,後世因而用“知非”代稱五十歲。)

耳順、花甲之年:六十歲。(我國自古以來用天干地支互相錯綜相合紀年,可組成六十對乾支,因而稱作“六十乾支”或“六十花甲子”,所以六十歲又稱作“花甲之年”。)

古稀:七十歲。(杜甫《曲江二首》:“酒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

耄耋:八十、九十歲。(《禮記曲禮》:“八十九十曰耄。”人們根據這解釋,把耄耋兩字連用代稱八、九十歲。)

期頤:百歲之人。(《禮記曲禮》:“百年曰期頤。”意思是人生以百年為期,所以稱百歲為“期頤之年。”元人陳浩解釋說:“人壽以百年為期,故曰期;飲食起居動人無不待於養,故曰頤。”)

男女統稱:男稱鬚眉、女稱巾幗。

夫妻五方去世稱:喪偶。

老師稱:恩師、夫子、先生。

學生稱:門生、受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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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院深深深幾許,

心神憂憂憂十分.

弱冠初識百般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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