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3月20日
廣佛都市圈是珠江三角洲地區的核心區域,強化廣州、佛山兩市的同城效應,對於深入貫徹落實《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全面提升廣佛整體發展水平,攜領珠江三角洲地區打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聯繫緊密的城市群,建成全國科學發展示範區,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戰略意義。為加速推進廣佛同城化發展進程,在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廣州市、佛山市經協商一致,特簽署本框架協定。
第一條 指導思想
按照《綱要》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目標和要求,根據省委、省政府的總體部署,創新行政管理體制,完善合作機制,拓寬合作領域,促進兩地要素資源自由流動、最佳化配置效率,推動兩市經濟社會更加緊密融合,全面構建城市規劃統籌協調、基礎設施共建共享、產業發展合作共贏、公共事務協作管理的一體化發展格局。兩市的合作遵循以下原則:
(一)科學發展,先行先試。著力構建與同城化相適應的行政管理模式,實現兩地規則一體化,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先行先試,率先探索轉變發展方式、協調區域發展、建設和諧社會的新途徑,率先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為全國科學發展提供示範。
(二)優勢互補,合作共贏。充分利用兩市比較優勢,加大資源共享力度,實現資源最佳化配置;最佳化合作環境,落實合作措施,構建互動、互補、互惠的發展格局,提升廣佛整體競爭力。
(三)整體規劃,循序漸進。堅持整體規劃理念,統籌協調兩市各類規劃,科學確立兩市各區域功能定位;以加快重大基礎設施和重要功能區的對接為突破口,促進生產要素合理流動,引導產業協調、聯動發展,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四)政府推動,市場主導。加強政府各個層面的溝通,做好統籌協調和政策引導;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堅持以企業為主體開展合作,推動同城化向縱深發展。
第二條 發展規劃
在省的指導下,以戰略思維、整體理念務實推進規劃率先實現一體化,引領同城化可持續發展。
(一)儘快啟動編制《廣佛同城化發展規劃》,重點明確廣佛都市圈的功能分區、土地利用、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環境保護等,促進廣佛城市功能合理分工、協調發展。
(二)以同城化發展規劃為指導,制定實施廣佛交通運輸、生態綠地系統、河涌綜合整治等專項規劃,聯合開展兩市重要戰略區域的同城化研究。
(三)儘快建立規劃銜接機制,加強兩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等重大規劃的銜接協調,切實增強同城化發展的協調性和整體性。
(四)研究建立編制廣佛同城化規劃體系的統籌機制和方法,積極開展區域協調機製法制化的探索,逐步確立廣佛同城化規劃體系的法律地位。
第三條 基礎設施
圍繞建成珠江三角洲一小時城市圈核心的要求,充分發揮交通先行的引導作用,加快基礎設施一體化進程。
(一)推進廣佛交通全面對接,加快城際軌道交通及道路網的建設,重點加強廣佛各區域與廣州鐵路新客站、白雲機場、南沙港等戰略性基礎設施的交通連線。做好兩市城市軌道交通網的銜接協調,加快貴廣、南廣、武廣、南沙港疏港鐵路和廣珠、廣佛、廣州鐵路新客站至佛山鐵路西站等城際軌道交通及珠三角環線、廣明高速、平南高速和番順高速等高快速路建設,完善市政路、公路網。以南沙港區為龍頭,整合廣佛區域港口資源及航線,加強港口、航道的統一建設、管理和運營,形成廣佛江海、水陸聯運的一體化運輸體系。
(二)科學布局兩市公交線路、站場和公交換乘樞紐,不斷擴大“廣佛公交”覆蓋面與規模,形成一體化的公交網路,為兩市市民提供快捷便利的同城化客運服務。推進擴大廣佛年票互通範圍,改善年票互認方式,統一收費標準。加強交通管理協調力度,降低廣佛間公交出行成本,加快推進公共運輸一卡通。
(三)協調促進廣佛供水、排水、供電、供氣等市政基礎設施網路的銜接和聯網。在同一堤圍和排澇區內,統一防洪潮排澇標準,加強廣佛跨境防洪排澇水利基礎設施的規劃與建設,確保城鄉水安全。建立高效協調機制,保障西江引水工程如期完工。
(四)統籌規劃兩市信息基礎設施,推進基礎通信網、無線寬頻網、應急指揮通信網、數位電視網等基礎設施的融合。深化兩市電子政務套用與信息資源整合,積極建設同城化信息交換與共享平台,強化統一的電子政務、電子網路、電子社區信息標準和規範建設,加強國家數字家庭和數位電視套用示範。加強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和網路信任體系的建設與管理,建立統一的數字證書認證體系。逐步降低直至取消兩市間固話長途和手機漫遊資費,加快推進廣佛電信同城化。
第四條 產業協作
以《綱要》為指導,統籌協調產業發展規劃,促進廣佛產業優勢互補、聯動發展,共同構建結構最佳化、布局合理、各具特色、協調發展的現代產業體系。
(一)現代服務業。積極協調推進金融服務同城化,最佳化金融發展環境,推進金融服務創新,促進金融資源合理流動和最佳化配置,共同支持重點金融集聚區的發展。加快樞紐型物流園區建設與合作,構建物流信息共享平台,共建南方國際物流中心。共建國家級數據資源集聚區,打造數據中心產業和服務外包產業基地。以大型連鎖經營和品牌企業為龍頭,實施廣佛商貿一體化戰略,整合兩市分銷資源,大力促進電子商務發展,建設完善的區域商品市場體系。發揮廣交會、中博會、廣博會、佛山陶博會、家博會等會展品牌優勢,整合共享會展場館資源,聯手開拓國際國內市場,打造國際商務會展中心。加強旅遊規劃銜接,整合旅遊資源,統一旅遊市場管理和旅遊信息平台,共同打造廣佛旅遊品牌。加強中介、文化、工業設計、創意、信息等領域的合作,協調規劃和發展總部經濟集聚區,共建區域服務體系。
(二)先進制造業。充分利用兩市現有的產業基礎優勢,重點圍繞汽車、石化、電子信息、鋼鐵、造船、機械裝備、家電家具、陶瓷及建材等產業,加強兩市產業配套協作,延伸產業鏈條,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形成若干聯繫緊密、相互配套、帶動力強的製造業集群,聯合打造世界先進制造業基地。推進廣州南沙臨港產業區、廣州開發區、佛山高新區等產業功能區合作。
(三)高新技術產業。發揮廣佛科技比較優勢,依託區域內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基地和高新技術開發區,增強軟體研發能力,拓展軟體服務外包,推動數字內容加工等信息服務業創新發展;以軟體及積體電路設計、通訊設備製造、新型平板顯示、半導體照明、下一代網際網路、數字家庭等為重點,構建電子信息產業鏈,建設現代信息產業基地;建設生物醫藥產業國家基地,發展現代生物技術,提升區域生物醫藥產業競爭力;有重點地發展新材料產業,積極培育新能源和環保產業。加強政府協調,發揮高新技術產業在廣佛兩市加快工業化和信息化進程中的帶動作用。
(四)都市型現代農業。加強廣佛農業布局的規劃協調、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和農業科技的交流合作。在廣佛區域內建立一批高科技農業基地、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和特色農業基地,推進農產品無障礙流通,保障“菜籃子”產品的同城化供給和區域糧食安全,加強觀光農業的合作,帶動周邊地區農業產業化發展,打造廣佛一體的集約化、標準化、產業化和人文化都市型現代農業。
第五條 科技創新
整合兩市科技資源,促進創新要素高效流動配置,構建開放融合、布局合理、支撐有力的區域創新體系。
(一)依託兩市科技創新資源優勢,推進科技信息、專家庫等基礎性科技教育資源的聯網共享,建立健全科研設備和科技信息開放共享制度。加強產學研合作,支持共建國家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技術創新平台和公共服務平台,加強孵化器建設,實現創新資源共享。
(二)積極開展科技合作,設立廣佛科技創新基金,建立廣佛技術創新協作機制,聯合推動重大通用技術和套用技術創新,提高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能力,為兩市自主創新提供技術支撐。
(三)建立統一的技術產權交易市場,聯合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和技術標準制訂工作。建設一批國家級、省級檢測、認證中心,加強自主創新支撐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完善區域自主創新環境。
第六條 市場環境
突破限制同城化發展的行政體制障礙,共同致力於建立透明、便利、規範的投資促進機制,營造統一、公平、開放、有序的市場環境和高效、優質的服務環境,推進市場一體化,培育區域性商貿、物流、科技、文化、旅遊和公共產品等共同市場,實現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等各類生產要素合理配置,形成同城化發展合力。
(一)加強市場監管合作。聯合清理排斥和限制外地企業、商品和服務的地方性法規和政策檔案。建立舉報投訴、打假查處的合作、交流與協調機制,搭建12315消費者維權網路一體化工作平台,加強執法合作和聯動協查。
(二)構建一體化誠信體系。統一企業信用標準和規範,建立信用信息發布和共享機制,實現企業信用評估結果互認。切實保護兩市名優品牌,加大對侵權違法行為的聯合打擊力度。加快建立兩市公平貿易聯合應對機制和進出口預警機制,合作應對國際貿易摩擦、各種貿易壁壘和反傾銷訴訟。
(三)統一規範企業的登記註冊條件和程式。推進同城化標準制訂工作,加快建立兩市統一的標準標誌制度,逐步統一抽查規則和檢測標準,儘快實現質檢報告互認。
(四)建立兩市各行業和企業的交流制度及合作平台,增強協會(商會)在溝通聯絡、行業自律、產業宣傳和政策諮詢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為企業提供法律、會計、審計、評估、金融、投資、信息諮詢等服務。
(五)研究建立兩市經濟利益分配協調機制,探索和推進有利於同城化的財稅分配規則體系,形成合作共贏、共同發展的局面。
第七條 環境保護
以水環境污染和空氣污染聯防聯治為突破口,加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探索建立生態資源補償機制,實現環境基礎設施資源共建共享,改善區域整體環境質量,率先構建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實現區域可持續發展。
(一)建立健全區域生態環境協調機制,開展污染聯防聯治,建設廣佛統一的環境預警體系。統籌考慮環境功能區布局和環境資源開發利用,共同構建一體化的綠色生態架構,開展生態廊道建設,加強生態隔離帶的維護維育,切實做好河流、濕地、森林的保護工作,加強城鄉綠地建設,形成廣佛都市圈生態環境安全保障體系。
(二)落實水源保護責任,加強飲用水源利用的合作。加強水環境整治,聯合推進水源保護工作。加快建設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工業廢水集中處理廠、河涌截污與治污工程。建立行政交界斷面水質、水量監測和信息通報機制,推進跨境污水綜合治理和河涌綜合整治。
(三)加強大氣環境綜合治理,建立兩市大氣污染聯合防治機制,嚴格治理城市機動車尾氣污染、工業廢氣污染和城鄉固體廢物污染,加快傳統工業的技術改造,淘汰落後產能,推行清潔生產、清潔工藝和清潔消費。
第八條 能源保障
加強區域能源需求預測,共同促進區域能源結構最佳化,多途徑保障區域能源安全,構建開放、多元、清潔、安全、經濟的能源保障體系。
(一)統籌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創造條件建設若干環保型骨幹電廠,協調推進區域熱電冷聯供和清潔發電示範工程,構建電力安全體系及應急處置體系,提高電網抗災害能力和電力減災應急能力。
(二)建設廣州南沙石油中轉碼頭、油庫,形成大型專業化的油品接卸、存儲、中轉、運輸基地。加快區域內輸油管道、LNG燃氣管網及接收站等能源項目建設,逐步形成統一的天然氣輸送網路和成品油管道網路,逐步實現區域內油、氣、電同網同價。
(三)加強能源保障管理合作,逐步統一能源保障監測體系和能源調度管理,建立和完善能源戰略儲備和能源危機聯合防控機制,確保能源安全。
(四)倡導與實施節能優先戰略,聯合組織開展新能源、新材料等節能領域的技術研發及推廣工作,提高能源利用經濟效益。聯合制定能耗標準,加強節能減排合作,降低污染排放。
第九條 社會事業
積極推動教育、文化、體育、醫療衛生、就業、社會保障、人才等社會事業領域的合作,不斷提高兩地市民生活質量和社會發展水平,共建“廣佛優質生活圈”。
(一)教育。充分發揮廣佛優質教育資源的輻射作用,促進優質教育資源的共享,擴大兩市市屬大專教育和職業教育雙向招生規模,支持中國小、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跨地區設立教學、科研機構。密切教育機構間的溝通和交流,鼓勵開展各類教育合作和學術研討活動。共建教育教學資源庫,實現教育信息的共享。
(二)文化。建立區域文化發展協調機制,全面加強文化交流與合作,共同保護和開發粵劇、武術、陶瓷、民俗、飲食等嶺南文化資源,積極發展現代都市文化,提升文化軟實力。推進文化基礎設施共享,推動廣佛公共圖書館文獻資源共建和服務協作,實現讀者證的互認。共同承辦全國性、國際性重大文化活動,組織對外文化演出和展覽。加強區域媒體合作,打造輻射全國的影視和媒體集團。
(三)體育。以舉辦2010年亞運會為契機,全面加強廣佛體育交流與合作。構建兩市優勢互補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探索體育資源共享機制。通過最佳化項目布局、加強人才培養與交流、互派隊伍參賽、共同承辦比賽等形式,不斷提升兩市競技體育水平。加大兩市在體育產業引導、培育、統計、監管等方面的合作,共同促進體育產業發展壯大。
(四)醫療衛生。探索建立兩市醫療衛生合作模式,著力建立衛生髮展統籌協調機制,統一規劃、合理配置衛生資源,逐步實現區域衛生資源共享,形成整體發展優勢。逐步推進兩市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均等化。建立協同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重大傳染病聯防聯控的工作機制。探索建立兩市醫療衛生信息服務平台,推進兩市醫療機構部分醫學檢驗、影像檢查結果在滿足一定條件下的互認。
(五)就業。加強就業政策對接,促進勞動力規範有序合理流動。建設統一的就業服務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動就業失業登記、就業指導、崗位推薦、職位發布、就業扶持政策諮詢等就業服務實現同城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技工教育、轉移就業協作機制。
(六)社保。加快推進社會保險政策對接,積極探索實現養老保險關係和失業保險關係無障礙轉移。積極探索廣佛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和領取失業保險待遇人員管理的一體化。逐步建立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兩市相互定點、協助監督機制,利用信息管理服務平台,使兩市參保人醫療保險費實時結算。探索建立廣佛社會保險參保信息共享機制。
(七)人才。加強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的合作,率先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進一步利用中國南方人才市場、廣州留交會、廣州留學人員服務管理中心和科教研究機構等平台引進和培訓人才,促進人才有效開發與合理流動。探索建立評審庫專家、高層次人才、博士後工作站資源共享和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互認,促進職稱業務廣佛聯動辦理。試行兩市政府公務員交流和相互兼職制度,推動人員交流工作規範化、制度化,促進發展理念融合和體制機制創新。
第十條 公共事務
按照同城化理念,打破行政區劃限制,共同探索完善廣佛城市公共事務管理機制和管理模式,促進廣佛公共事務管理同城化。
(一)城市管理。加強接壤區街之間的管理協作,建立工作聯動機制,制定城市管理跨區域協作聯動預案,聯合開展專項整治,樹立區域新形象。設立相鄰地區相關公共管理事務聯合機構,探索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
(二)社會治安。積極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合作,實施治安聯動工作機制。加強政法系統對口溝通協調,建立政法協作定期會晤制度。推進兩市以110報警為龍頭的警務協作和救助系統的聯網聯動,建立突發事件聯動處置平台,完善治安信息通報制度,統一執法標準,提高共同打擊違法犯罪的成效。
(三)人口管理。在政府信息平台的基礎上,加強流動人員信息系統的統一建設,儘快實現流動人員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加強流動人口管理政策的對接,探索建立統一的流動人口管理服務新機制。
(四)食品藥品安全。推進建立食品安全預警系統、監督網路和協作機制,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合作,逐步推進農產品和食品相互認證工作,統一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體系,嚴格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在推進地方特色食品市場準入上協調同步。建立食品生產加工經營企業公共信息資料庫,實行數據共享。聯合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執法合作,保障區域食品藥品安全。
第十一條 領導機構
在省的指導下,由兩市市委書記、市長成立領導小組,負責重大事項的決策和協調,領導小組會議由兩市協商召開。
第十二條 聯席會議制度
兩市市長為聯席會議召集人,分管發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長和政府秘書長參加,兩市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同城化工作的組織協調。聯席會議在兩市發展改革部門設立辦公室作為日常辦事機構。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亦可視需要由會議召集人協商召開。
第十三條 專責小組
建立城市規劃、交通基礎設施、產業協作、環境保護等專責小組(根據工作進展情況再設立其他小組),建立行政磋商機制和行政互認機制,負責兩市相關領域銜接協調,並落實領導小組和聯席會議確定的有關工作事項,對接制定三年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細化目標任務,制定具體舉措,協調推進落實。
第十四條 新聞發布制度
由兩市成立新聞發布工作小組,確定各自的新聞發言人選,不定期發布廣佛同城化建設的權威信息,切實加強輿論宣傳工作。此項工作由兩市政府新聞辦負責。
第十五條 廣佛同城化發展論壇
繼續採取“聯合主辦、輪流承辦”的形式,辦好年度“廣佛同城化發展論壇”,共同探討廣佛合作的深層次問題。
第十六條 相關工作
本框架協定簽訂後,兩市及時開展本框架協定細化事項協商,並簽署相關具體合作協定。在本框架協定之外的其他重大合作事項可另行協商。
第十七條 協定生效
本框架協定經兩市市長簽署並加蓋公章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