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3月20日
交通基礎設施及運輸業不僅是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保障,也是體現城市輻射功能的重要物質載體。促進廣佛都市圈要素資源的自由流通和最佳化配置,推動兩市經濟社會更加緊密融合,強化廣佛同城效應,有賴於兩市交通基礎設施的合作共享、一體化發展。為貫徹落實《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兩市黨政主要領導召開工作座談會,決定推動廣佛同城化建設,並簽訂了《廣州市佛山市同城化建設合作框架協定》。根據上述會議及協定精神,經協商一致,簽署本協定。
第一條 合作宗旨
按照《綱要》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目標,根據兩市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圍繞建成珠江三角洲一小時城市圈核心的要求,進一步解放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統籌區域交通發展,立足構築現代化廣佛同城交通網路,實現交通基礎設施共建共享、互利共贏。雙方攜手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進兩市交通基礎設施無縫對接,形成網路完善、布局合理、運行高效、開放便捷和安全有序的一體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充分發揮廣佛同城化發展的交通先行引導作用。
第二條 合作原則
(一)規劃指導,統籌推進。堅持規劃指導建設原則,以廣佛同城化發展規劃及兩市交通網路銜接整體規劃為指導,組織實施並協調推進各項交通建設。雙方要做好統籌推進和政策保障工作,加強各個層面的銜接協調,爭取各方支持和理解,為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營造良好的氛圍。
(二)突出重點,有序實施。從區域發展迫切需要解決的交通環境入手,以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對接為突破口,以戰略性綜合交通樞紐建設為重點,合理制定項目建設時序。按照“輕重緩急、屬地實施、同步推進”原則,有條不紊地統籌推進項目建設,力求各項工作落到實處、達到實效。
(三)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充分發揮雙方的比較優勢和合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加強行政、經濟資源的優勢互補。著力消除區域交通壁壘,加大交通資源共享力度,避免重複建設,實現區域內交通基礎設施效益最大化。
第三條 合作內容
把握國家和地方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契機,在國家和省有關部門的支持和指導下,加快構建適應區域合作發展要求並與重大功能區有效對接的綜合性交通網路,逐步實現區域內交通運輸一體化。
(一)全力推進軌道交通同城化建設。加強廣佛兩市軌道交通建設的銜接和溝通,加快廣州鐵路新客站相關工程,加快武廣鐵路、貴廣鐵路、南廣鐵路和廣佛城際線、廣珠城際線、廣州鐵路新客站至佛山鐵路西站、廣州捷運7號線與佛山捷運2號線銜接等軌道交通工程的建設,推進南沙港疏港鐵路和廣佛線南延線等項目前期研究工作。
(二)加快構建廣佛一體化的道路網路。繼續加快廣佛兩市路網銜接最佳化建設工作,進一步疏理兩市主幹道路對接項目建設時序。重點推進珠三角環形高速公路南環段等高速公路項目和珠江大橋放射線等城市快速化主幹道改造項目,最佳化實施南番大道、番禺三善大橋等交通節點項目。
(三)充分發揮綜合性交通樞紐的聚集和輻射能力。以廣州白雲國際機場、廣州港南沙港區、廣州鐵路新客站等戰略性綜合交通樞紐設施為核心,加快廣佛區域軌道、道路和水路交通網路與其無縫對接建設,推動區域綜合交通協調發展,有效降低區域綜合運輸成本。
(四)加強港口航運一體化發展。發揮廣州港作為區域性中心港口的基礎平台和航運樞紐作用,以廣州港南沙港區為龍頭,實現廣佛航運交通新的跨越式和一體化發展。加快兩地內河航運通道建設及引航合作研究,拓展貨櫃江海聯運業務,鼓勵港航企業聯合協作,相互參與港口碼頭、駁船航線的投資與經營。
(五)倡導公交優先,科學布局,不斷擴大“廣佛公交”覆蓋網和規模,形成一體化的廣佛客運公交網路。加快廣佛公交換乘樞紐設施建設,在兩市邊界和城際軌道站上科學布局、最佳化建設綜合性公交換乘樞紐場站。適時、合理增加廣佛客運線路和投放運力,繼續選擇將部分跨市公路客運班線改造提升為“廣佛城巴”和“廣佛快巴”。同步擴大“廣佛公交”的服務範圍與規模,改善線路、運力和車況,推行同城化公共運輸服務標準,研究協調減免車輛年票等費用,降低兩市通行成本,為兩市市民提供快捷便利、無縫銜接的同城化客運公交服務。
(六)推動交通服務同城化發展。積極探索和嘗試擴大廣佛計程車服務範圍,在充分研究論證及雙方協商一致意見基礎上,試行在兩市重點交通樞紐、商業網點、旅遊景點設立兩市回程計程車候客點,在指定區域範圍內允許兩市計程車共同營運。協同推進擴大廣佛年票互通範圍,改善年票互認方式,統一收費標準及統繳期限,最佳化設定廣佛邊界上的年票制次票站,推進廣佛年票互認車牌自動識別系統建設。
(七)強化物流電子口岸通關功能。積極推進廣佛兩地及跨地區物流電子口岸通關項目的建設,強化廣佛電子口岸大通關合作機制,探索電子口岸跨區域合作的經驗和模式,實現物流信息的跨區域交換和共享,逐步拓展服務並形成與國際接軌的、與泛珠三角區域內其他物流信息平台互聯互通、互相促進的物流大通關中心平台。
(八)實現交通管理和運輸信息同城化。協調明確兩市連線道路的交通管理職責,建立健全交通、交警部門的兩市對接道路交通信息採集機制、交通信息通報機制、交通突發事件處置機制和交通事故追逃聯動機制,探索跨界交通聯合執法。打造廣佛共享的交通運輸信息服務平台,繼續推進羊城通與廣佛通的融合,擴展兩卡的套用領域,形成廣州和佛山兩地市民出行和小額消費的一卡通。探索貨運信息互通機制,逐步建立共同的貨運信息平台。
第四條 合作機制
為儘快落實合作事項,有效開展各項工作,雙方同意建立合作協調機制。
(一)成立廣佛同城化建設交通基礎設施專責小組。
由廣州市與佛山市交通主管部門的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廣州市與佛山市交通主管部門、建設主管部門的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由兩市交通、建設、發展改革、城市規劃、國土資源、環保、水利水務、港航港口、市政、公安交警管理部門,公路、運政、交通綜合執法管理機構及機場、港口、軌道、道路的建設經營單位等組成。
(二)專責小組職責。
專責小組負責根據廣佛同城化發展規劃及廣佛交通網路銜接規劃,對接制定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三年工作規劃,細化協定目標任務、分解責任和落實措施,報市長聯席會議審定後實施;統籌組織、協調、督導三年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的建設實施工作,並向市長聯席會議提交區域合作建設進展情況報告和建議。
專責小組下設日常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兩市交通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區域合作建設日常事務及聯繫工作。
(三)建立專責小組協調會議制度。
專責小組的組長為協調會議召集人,副組長及成員單位負責同志參加,主要協調、督辦、指導推進現有和本協定提出合作事項的進展,組織審核有關部門聯合編制推進合作建設的專題計畫。協調會議原則在市長聯席會議之前召開,每季度召開一次,亦可視需要由會議召集人協商召開。
(四)建立部門銜接落實制度。
協定雙方促請有關部門加強相互間的協商與銜接落實,對具體合作項目及相關事宜提出工作措施,制訂詳細工作計畫,落實本協定提出的合作事項。
第五條 相關工作
本協定簽訂後,兩市交通、建設部門應及時開展協定細化事項協商,並按要求制定相關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本協定之外的其他重大合作事項可另行協商。
第六條 協定生效
本協定經兩市交通基礎設施專責小組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生效。協定一式六份,協定雙方各執二份,兩市政府各備案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