趨勢法
以各歷史時期的實際能源消費量作為依據,採用數理統計方法對數據進行處理,通過趨勢分析來推測未來的能源需求量範圍。下表列出世界各個歷史時期年平均能源消費的增長率的統計數。以歷史時期的最高和最低的能源消費增長率作為控制界限,在此範圍內構思出若干個方案作為未來能源需求預測的方案(圖1)。方案A為高經濟成長方案,方案B為高經濟成長方案配合有力節能措施,方案C為低經濟成長方案。 投入產出法 按照未來不同產業和經濟部門對能源的中間需求和最終需求,利用投入產出表來估算未來能源的需求量。圖2是一個中期能源模型系統中套用投入產出模型來估算能源需求的結構框圖。
彈性係數法
根據國民經濟成長率以及能源價格的變化率對能源需求率的相對影響程度,用彈性係數的形式來加以反映。其計算公式為式中Y(t)為第t年的國民生產總值(GNP)或其他指標形式,P(t)為第t年的能源價格,E(t)為第t年的能源需求量,γ為能源消費彈性係數,β為價格彈性係數。例如,國民生產總值增長為8%,能源價格上漲為2%,能源消費彈性係數γ=0.84,價格彈性係數β=-0.5,代入上式得能源需求率增長為5.72%。能源消耗彈性係數小,說明國民生產總值的增長對能源需求量影響程度小;反之,則影響程度大。價格彈性係數也具有同樣性質。γ值以1950~1975年的平均值為例,在西方已開發國家中約為0.84,蘇聯和東歐約為0.68,開發中國家為1.2~1.5,中國約為1.4左右。β值一般為0~-1.0。
想定法
對未來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等提出的若干不同估計和要求(或稱構想),然後對各種不同構想方案進行能源需求的計算機仿真,以獲得相應的能源需求估計值。此外,還可按人均能耗、產值能耗、人均國民收入能耗等指標來估算未來能源需求量。
趨勢法和投入產出法適用於短期和中期的預測。彈性係數法或想定法適用於長期預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