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別電價

差別電價

差別電價 ,根據國家產業政策,按照能耗、物耗、環保、技術裝備水平等,對6個高耗能行業限制類和淘汰類的的用電執行相對較高的銷售電價。差別電價是政府倡導、電力行業試行的電力行銷策略本又從經濟學原理出發,研究了差別電價的經濟學基礎和法規依據,並分析了差別電價制度對電力市場的影響,以期為差別電價的政策執行提供有益的借鑑 。

簡介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步入重化工業階段末期,能源成為制約國民經濟發展的卞要因素之一。目前,單純依靠低成本消耗資源的經濟成長之路走到了盡頭,產業結構發展啞需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正是基於這樣的背景,政府試行了差別電價政策,將價格政策與產業政策結合起來實施巨觀調控,以期促進經濟、環境與資源的協調發展。由於差別電價政策而對的問題複雜,涉及的利益卞體較多,相關研究的文獻又非常少,為政策的有效實施帶來了困難,因此對差別電價政策的研究具有很強的理論創新性和實踐指導意義 。

差別電價的概念

差別電價制是供電企業進行電力商品行銷的一種價格策略,是供電企業根據用戶對電能需求的具體情況,適當修正基礎價格出售電能商品的價格行銷策略,是企業價格策略和國家政策相結合實施巨觀調控的新嘗試,有助於國家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居民收入再分配的實現。

目前,國內外實行的差別電價制度卞要包括可靠性電價、電壓等級電價、批量電價、季節性電價、節假日電價和蓄熱(冷)電價等形式 。

實施差別電價制度的卞要目標是:以利一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利用價格槓桿,鼓勵和支持環保、節能等先進技術,淘汰落後產能,引導高耗能產業合理布局,抑制高耗能產業盲目發展,推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使差別電價制度的實施成為電力行銷和經濟巨觀調控的重要手段。

差別電價的實施依據

差別電價的福利經濟學學依據

差別電價政策里,供電企業根據用戶對電能需求的具體情況,收取不同程度的電費。即使在供電成本相同的情況下,供電企業也會根據用戶的耗能情況的不同收取不同程度的電費。從經濟學的角度看,這是價格歧視策略中的一種差別定價行為。價格歧視是指針對需求強度和支付能力不同的顧客,索取不同的價格。也就是說企業為求利潤最大化,會對需求強烈且有能力支付的顧客索取較高的價格,而對需求不太強烈或支付能力較差的顧客索取較低的價格。

一般來說,價格歧視是有損社會福利的壟斷行為,必然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但從出發點來看,實施歧視定價是為了改善電網的運行質量,有效進行需求側管理以及產業結構調控等公共利益,體現了公共事業企業的社會責任,因此銷售電價有其特殊性,應與典型的價格歧視行為區別看待 。

目前,政府設計差別定價制度卞要採用的是拉姆齊定價原則,該定價原則以實現以收支平衡為前提條件下的經濟福利最大化為目的,是一種帕累托次優定價,符合社會福利的理論定價原則。

差別電價的西方經濟學依據

在傳統經濟體制下,我國長期實行的是“商品高價、原料低價、資源無價“的價格體系,沒有充分考慮資源的價值。在很長時期內,我國資源定價僅僅考慮了資源的開採成本或獲取成本,沒有考慮資源的外部成本(資源的外部成本包括資源利用或開採的所造成的環境成本,資源回收利用成本,以及由於資源的不合理使用對後人產生的成本等各類成本),因而我國 資源產品的價格一直偏低,不符合當前循環經濟模式下經濟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要求。

由於能源價格長期偏低,高耗能企業的生產活動不僅相當於得到了社會其他部門提供的大量補貼,而且對環境的污染也影響了公共的利益。根據庇古理論,在資源定價時應該使外部成本內部化。

電力行業屬於自然壟斷行業,電力是一種特殊的能源商品。對於工業用戶,應以其消耗的總社會成本(亦即外部成本內部化後的成本)進行差別定價。在執行差別電價政策後,一方面,高耗能企業囚為生產成本上升,經濟利益會受到影響,市場競爭力下降,企業盲目發展的趨勢受到限制;另一方面,高耗能企業也會逐步改生產技術和產品,降低單位產品的電能

耗損(電費成本),減少對環境污染和資源的依賴(外部成本),從而實現企業自身的發展和提高。

另外,按照《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差別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20077 2655號)的規定,電網企業執行差別電價增加的電費收入應全額上繳地方國庫,納入省級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用於支持當地經濟結構調整和節能減排工作。

綜上所述,政府的差別電價政策是消除符合社會外部性原則的,可作為經濟巨觀調控的重要手段。

差別電價的法規依據

20世紀70年代起,為提高電力生產的安全性和經濟性,已開發國家普遍採用了峰谷電價等差別電價方式。

20世紀90年代,我我國根據國內外環境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借鑑已開發國家的成功經驗,開始試行差別電價策略,鼓勵國家基礎產業發展。

2001年6月,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發改委對電解鋁等6個高耗能產業試行差別電價政策。

2006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家發改委關於完善差別電價政策的意見》,規定差別電價政策試行範圍擴大至磷冶煉產業和鋅冶煉產業,使差別電價政策試行範圍擴大到了8個高耗能產業。

2007年11月,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l一次會議修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規定:國家鼓勵、支持開發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通過對節能項目提供信貸支持、加大資金投入、優先調度可再生能源機組發電、調整能源價格等鼓勵措施,引導企業的投資方向。實行峰谷分時電價、季節性電價、可中斷負荷電價制度,鼓勵電力用戶合理調整用電負荷;對鋼鐵、有色金屬、建材、化工和其他卞要耗能行業的企業,分淘汰、限制、允許和鼓勵實行差別電價政策。

綜上所述,政府以法律、法規的形式明確了差別電價政策一以價格槓桿,部分高耗能產業低水平重複建設和盲目發展,淘汰落後生產能力,促進技術進步和產業結構升級一為差別電價的實行營造了有利的政策環境。

差別電價對電力市場的影響

差別電價對發電企業的影響

一般情況下,差別電價政策通過對能耗要求不達標的工業用戶或行業實施用電限制,客觀上起到了節能減排的作用,這不僅對有電力需求的工業用戶產生了較大影響,而且對發電企業也會產生一定的影響。由於電能的特殊性,電能尚無法進行大規模地經濟性的儲存,電能的生產、輸送、分配和使用幾乎同時進行,差別電價在促使高能耗行業減少用電量同時,也會要求發電企業減少上網電量。電力市場的競價上網和節能調度原則將促使電)改進生產技術,降低成本,火電)因此減少了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高耗能的小火電、小型燃煤、燃油機組將難以上網發電,對發電企業的節能減排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由於存在一定數量的自備小火電),差別電價政策在促進全社會節能減排上的正效應有所減弱,甚至個別地區出現了能源浪費與環境污染加劇的現象。因此,建議在實施差別電價政策的同時,嚴格執行對企業自備電)的收費政策:除國家鼓勵發展的資源綜合利用(如利用餘熱發電等)、熱電聯產的自備電)外,需將電力商品的外部成本引入到業自備電)自發自用電量總成本中,為企業自備電)的節能減排創造經濟驅動力。

差別電價對電網公司的影響

實行差別電價制度(如峰谷電價)後,部分高耗能企業為降低用電成本,會適當調整工作時間,充分利用用電低谷時段的電價優惠政策,客觀上減小了電網負荷峰谷差額,有利於降低電網的調峰幅度,提高用電尖峰時段的供電可靠性。另 一方面,由於電網建設屬固定投資,己經發生,難以撤銷,短時間內有可能降低全網負荷率,提高電網公司的固定資產折舊率。

按國家產業政策實行差別電價制度後,高耗能產業的生產成本上升,生產成木相對較高的高耗能企業將討求其他電能來源(地方小水電和企業自備電)等),又或者被市場淘汰,這些都將減少電網公司的電力銷售,必然引起電網公司市場占有率下降。

差別電價對電力用戶的影響

長期來看,實行差別電價制度(如峰谷電價)後,發電企業和電網公司的設備利用率上升,單位電量的電力成本和電網公司的銷售電價下降,降低了全社會電力用戶的用電成本。但是,短期內的電力需求降低,必將造成單位電量的電力成本上升,可能引起銷售電價上浮,從而一定程度上加重電力用戶的負擔。

實行差別電價制度後,高耗能產業的企業成本上升,產業內競爭態勢更加激烈,一方面,產業整體利潤空間減少,高耗能產業快速擴張勢頭會被遏制;另一方面,部分高耗能企業會逐步改進生產技術或裝備,降低企業生產成本,提高企業在該行業的競爭力,繼而引起行業內的企業整合,促進高耗能產業的技術進步 。

另外,對於產值電費率高的高耗能企業,電價的上升也有可能會促使這類企業轉向其他供電源頭(如建設自備電)、地方小水電等),從而一定程度上削弱差別電價制度的作用。尤其是自備小火電)的影響,更需要特別警惕。

展望

差別電價作為我國電網公司試行的-種電力商品行銷策略,符合經濟學的一般規律和國家的產業政策,有助於國家的產業結構調整,有助於電力行業和高耗能產業的技術進步,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經濟發展對資源、環境的壓力,對我國社會福利有正而影響。差別電價的有效實施,必將為政府巨觀調控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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