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旅遊局

巢湖市旅遊局為主管巢湖市的市政府組成部分,主要有九大職責。

巢湖市旅遊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統籌協調全市旅遊業發展,擬定全市旅遊業發展戰略、政策和規劃,指導全市旅遊工作。
(二)制定全市旅遊產業發展規劃和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推介和重大行銷活動。指導和協調旅遊業利用外資和社會投資工作。
(三)組織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規劃開發,引導休閒度假;監測全市旅遊經濟運行,負責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協調指導假日旅遊、會展旅遊以及假日信息預測預報工作。
(四)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擬定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監督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五)承擔旅遊發展資金審批監管責任;根據授權,負責全市國家A級旅遊景區、星級酒店、星級農家樂、旅行社等級資格申報、審核、審批(備案)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確定的全市各類旅遊景區景點、度假區及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實施標準和服務標準;監督檢查全市區域內的旅行社。審查申報經營國際旅遊業務的旅行社,合資旅行社,國內旅行社,依法辦理旅遊涉外事務。
(六)擬定並組織實施旅遊人才培訓規劃;指導全市旅遊從業人員的資格和等級考試認證工作,聯繫和指導市旅遊協會工作。
(七)負責對旅遊行業協會和旅遊社會中介機構的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八)承辦市旅遊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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