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裘衛青銅器群

岐山裘衛青銅器群

1975年 2月中國 陝西省岐山縣董家村西周窖藏出土的青銅器。因以裘衛四器最為重要而得名。此窖共出銅器37件,計鼎13、簋14、壺 2、鬲 2、盤1、盉1、匜1、鎣1、豆2、其中30件銅器有銘文。時代上限約為穆、恭時期,下限可達厲、宣之際,窖藏時間可能在西周末年。

裘衛器有鼎2、盉1、簋1,4器均有長篇銘文。除簋銘僅記裘衛受到周王的冊命賞賜外,其他 3器銘文所記均牽涉到西周時期的土地交換。五祀衛鼎記載恭王五年邦君厲因執恭王之命,於昭大室東北營治二川,以五田換取營二川需用之裘衛田,經過諸執政官的審定,乃以四田交換,遂命三有司勘察,劃定地界(見圖);三年衛盉記載以玉禮器、裘皮等分別換取十田和三田;九年衛鼎記載裘衛以車同矩伯交換遠郊區的“里”的事,在金文中實屬首見。
岐山裘衛青銅器群岐山裘衛青銅器群
在裘衛器群中銘文較多的還有公臣簋4件、此簋8件、此鼎 3件。前者記載了虢仲命令公臣管理手工業奴隸和賞賜物品,後 2銘內容相同,記錄了周王冊命和賞賜此的典禮。
匜銘文在青銅器銘文中極為罕見,記錄了和牧牛為奴隸事發生糾紛,由司寇伯揚父判決並處理的結果。它表明在西周時期,已具備了較為完整的法律條文和一整套的訴訟制度,是研究中國法制史的重要資料。

董家村窖藏
1975年2月發現在岐山縣岐山南麓的董家村西150米處,窖內共出土37件青銅器,其製作時代由穆王至宣王時。其中有銘文者30件,史料價值很高的有衛鼎、衛等。
銘文是中國最早的一件訴訟判決書,是古代重要的法律史文獻。九年衛鼎記恭王九年裘衛與矩以物換地的史實。董家村出土的這批器物銘文是研究當時社會的政治、經濟、法律和社會關係的重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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