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統計局

山東省統計局

山東省統計局,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山東省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省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山東省統計局(以下簡稱省統計局)是省政府直屬機構,為正廳級。 現任山東省統計局局長、黨組書記:郭訓成

主要職責

省統計局貫徹黨中央關於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統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省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責任。貫徹執行統計工作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省統計工作規劃、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涉外調查活動。負責行政執法相關政策標準制定、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規明確由省級承擔的執法職責,監督指導市縣行政執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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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健全全省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依法審批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審核統計計畫、調查方案。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指導部門統計工作。

(三)根據國家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方案,擬訂全省的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統一組織協調各地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匯總整理全省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全省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省委、省政府以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建立並管理全省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指導各地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六)協助管理設區的市統計局局長、副局長。指導全省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和統計隊伍建設。監督管理各地統計部門由中央、省級財政撥付的統計經費。

(七)指導全省統計科學研究、幹部培訓等工作。

(八)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政策法規處牌子)。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安全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建議提案辦理、機關綜合性文稿和信息化等有關工作。負責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負責行政許可事項受理、辦理和組織協調工作。

(二)人事處。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承辦協助管理設區的市統計局局長、副局長的有關工作。指導全省統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三)統計執法監督局。組織實施對全省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受理統計違法舉報,預防和嚴懲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負責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具體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省級履行的執法職責,監督指導市縣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實施統計執法“雙隨機”抽查制度,建立實施對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聯合懲戒機制。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四)統計設計管理處。負責擬訂全省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組織擬訂全省國民經濟核算制度以及有關統計制度。擬訂全省有關統計標準,審批部門統計標準,依法審批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組織協調統計基層基礎建設。指導部門統計工作。

(五)國民經濟綜合統計處。負責對全省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監測預警,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審核。匯總、整理全省經濟、科技、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負責統計數據發布和統計新聞宣傳工作。

(六)國民經濟核算處。負責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地區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國際收支、資產負債和資源環境核算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開展區域經濟核算工作。編制經濟循環賬戶,綜合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對各設區的市國民經濟核算數據進行審核。進行統計分析。

(七)工業統計處。負責組織實施全省工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八)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處。負責組織實施全省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房屋、公用事業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九)貿易外經統計處。負責組織實施全省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外貿、外資、旅遊、物流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城鎮化和人口就業統計處(掛社會科技和文化產業統計處牌子)。負責組織實施對全省城鎮化發展情況的統計監測。組織實施全省年度1%人口抽樣調查、人口普查、人才資源、勞動力、工資以及科技、文化產業、社會發展、企業創新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規劃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綜合整理和提供城鎮化、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就業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一)農村統計處。負責組織實施全省農業普查、農林牧漁業、農村基本情況、農村社區基本情況、縣域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區域經濟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開展農業、農村經濟綜合實力評價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二)能源統計處。負責組織實施全省能源、資源、環境、應對氣候變化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省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建立全省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和統計報表制度。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責任考核、生態文明考核、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應對氣候變化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三)服務業統計綜合處。負責組織擬訂全省服務業統計的總體規劃。研究制定服務業統計制度以及實施方法。組織、指導、協調部門服務業統計和地方服務業統計工作。組織實施新興服務業、交通運輸、郵政業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四)財務處。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管理國家和省撥付的統計系統事業費。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人事編制

省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109名(含專職黨務工作人員)。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處級領導職數18名(含總統計師1名、總經濟師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23名(含機關紀委書記1名)。

省統計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相關附則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會同中共山東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山東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8年12月4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山東省統計局局長、黨組書記:郭訓成

一級巡視員:劉銀田

派駐紀檢組長、黨組成員:李永進

副局長、黨組成員:馬金棟

副局長、黨組成員:周尊考

副局長、黨組成員:陳漢臻

副局長、黨組成員:陸萬明

二級巡視員:陸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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