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統計局

根據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濰坊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魯廳字〔2009〕44號)和中共濰坊市委、濰坊市人民政府印發的《濰坊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濰發〔2010〕3號),設立濰坊市統計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增加對縣市區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年度考核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統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訂全市統計工作的政策和辦法、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及統計調查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各縣市區、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二)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按照國家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制定適合我市情況的統計制度;組織實施國家統計標準,擬訂全市有關統計標準;指導部門統計工作;組織管理全市統計項目,審核各縣市區、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

(三)組織實施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統一組織協調各縣市區、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匯總整理全市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全市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各縣市區、各部門實施統計資料庫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

(六)負責縣市區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年度考核工作。

(七)管理省統計局和我市劃撥的統計事業費;協助縣市區委管理縣市區統計局局長、副局長。

(八)受國家統計局的委託,協管國家統計局設在我市的直屬調查機構;組織指導全市統計科學研究、統計幹部培訓等工作。

(九)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部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市統計局設10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維護穩定、應急管理等工作;受理、協調、督辦信訪事項,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等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務群團、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等工作;協助管理國家統計局濰坊調查隊有關的人事工作;承辦協管縣市區統計局正副局長的具體事宜;組織指導全市統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掛統計執法檢查室牌子)。研究擬訂全市統計政策和規範性檔案;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依法檢查、處理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負責統計行政複議;組織指導基層統計網路建設工作。

(四)綜合統計科。對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審查;匯總整理全市經濟、科技、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並承辦統計新聞發布會。

(五)國民經濟核算科。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國際收支、資產負債和資源環境核算工作;編制經濟循環帳戶,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狀況的分析研究報告;對各縣市區國民經濟核算數據進行審核。

(六)工業交通統計科(掛能源統計科牌子)。組織實施工業、交通運輸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並提供工業、交通運輸統計專業的統計資料;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組織實施能源統計專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建立並完善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統計指標體系;對能源統計專業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提供能源統計專業的統計資料,並對有關數據進行科學評估。

(七)貿易外經統計科。組織實施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外貿、外資、旅遊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八)社會科技統計科。綜合整理和提供社會發展、科技進步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和勞動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九)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科。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服務業統計科。組織實施全市服務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市服務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人員編制

濰坊市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31人,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統計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1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

濰坊調查隊

國家統計局濰坊調查隊既是政府統計調查機構,也是統計執法機構,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監督的職權,獨立向國家統計局和山東調查總隊上報調查結果,並對上報的調查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同時,承擔地方政府委託的各項統計調查任務。

職責概述

(一)完成國家統計局布置的各項統計調查任務;

(二)接受地方政府交辦的有關調查任務;

(三)完成上級調查隊交辦的地方調查任務;

(四)協助地方統計局完成重大國情國力普查任務;

(五)組織指導地方調查隊的業務工作;

(六)協助總隊管理所在行政區域內的縣級調查隊的有關工作;

(七)負責查處調查隊組織實施的統計調查中發生的統計違法行為;

(八)負責調查隊機關黨的建設、紀檢監察和幹部管理工作;

(九)完成國家統計局和總隊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人事科、財務科、紀檢監察室和機關黨支部)

綜合協調、管理本隊政務;承擔文秘、機要、政務信息、會務、保密、檔案、督辦、文印、信訪、安全、消防、對外聯繫、接待、後勤服務、綜合治理等工作。

負責本調查隊機構編制管理、人事統計、精神文明建設、教育培訓和外事工作,以及本隊人員錄用建議、考核、任免、調整、交流、工資等人事工作;負責本調查隊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負責管理本調查隊財務和財產。

監督、檢查本調查隊機關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對同級黨組織及其成員和領導幹部實行監督;協助隊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業糾風工作;受理紀檢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案件和控告、申訴;參與調查隊系統統計執法檢查工作。

負責本調查隊黨建、黨群工作。

(二)綜合科(執法檢查科)

負責公布有關統計調查資料,開展統計分析研究,編輯發行調查資料;組織協調相關部門統計調查資料的共享與使用;評估審核重要統計數據;組織蒐集重大信息;組織開展統計科研工作。

負責統計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與普及工作;依法查處調查隊及其調查對象的統計違法案件;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統計調查制度和國家統計標準;負責基礎基層建設工作。

(三)工業和投資建築業調查科

組織實施規模以下採礦業、製造業,以及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生產經營情況的調查;規模以下固定資產投資和資質以外建築業調查。

(四)服務業調查科

組織實施限額以下批發零售貿易、住宿和餐飲業調查;組織實施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租賃業、商務服務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居民服務業、社會福利業、體育和娛樂業、其他服務業等有關服務業生產經營情況的調查。

(五)統計監測調查科

組織開展城市、縣(市、區)、鄉鎮社會經濟情況統計調查,企業集團和企業景氣統計調查,以及其他社會經濟調查。

(六)專項調查科

組織實施滿足國民經濟核算需要的其他抽樣調查,以及有關專項調查。

調查隊設定信息技術套用科,與市統計局計算中心合署辦公,參與規劃和組織實施統計信息化建設,提供數據處理、傳輸的技術支持與服務。

領導信息

局長:孫淑芳

姓名:侯方武

職務:黨組書記,國家統計局濰坊調查隊黨組書記

分工:主持局全面工作,負責調查隊黨組的工作,具體分管人事科、招商辦、財務工作,代管濰坊市社會經濟調查隊

姓名:王連波

職務:副局長

分工:工業科、能源科、農調隊、農業普查和經濟普查的後續工作

姓名:馮傳森

職務:副局長

分工:社會科、計算機室、人口普查

姓名:李軍

職務:副局長

分工:綜合科、投資科、核算科、服務業科

姓名:齊永剛

職務:總統計師

分工:辦公室、貿易科、保密和信息公開工作

姓名:牟藝修

職務:副調研員

分工:普查辦

姓名:王宗信

職務:副調研員

分工:社情民意調查中心

濰坊調查隊領導

姓名:蔡保衛

職務:調查隊隊長

分工:主持調查隊的全面工作

姓名:孫惠英

職務:調查隊副隊長

姓名:郭煥斌

職務:調查隊副隊長

分工:調查隊的黨務和綜合、監測、工業科業務工作

姓名:王英明

職務:調查隊紀檢組長

分工:調查隊紀檢工作、專項科

濰坊城調隊領導

姓名:曲福才

職務:城調隊隊長

分工:主持城調隊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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