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民政工作內容紛繁複雜,共二十四個大項,110多個小項,主要分為四個方面:一是社會保障方面的工作。包括救災救濟、移民安置、城市低保、農村五保、農村養老保險、社會福利等。二是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方面的工作。包括社區建設、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基層民主制度建設等工作。三是服務軍隊和國防建設方面的工作,包括優撫安置、擁軍優屬、烈士褒揚、軍隊離退休幹部管理。四是管理專項社會事務方面的工作。包括民間組織管理、區劃地名,婚姻登記、殯葬管理、孤兒收養、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秘、信息、宣傳、信訪、保密等政務工作和安全保衛、機關事務工作;負責機關人事管理、負責系統內幹部培訓工作。負責編制民政財務計畫,負責行政經費的監督、管理;負責民政事業的統計與年報;負責局房產等國有資產管理。
(二)救災救濟股
負責全縣災情的核查、統計、上報工作;負責管理、撥發救災款物監督使用;組織協調全縣性救災捐贈活動;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建立和完善農村基層社會保障體系;負責組織實施“五保”供養,負責保障老年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的臨時救濟,指導城鄉敬老院、福利院光榮院建設管理,負責社會福利基金項目審批和分配及使用管理和監督。負責社會救濟工作,指導各種慈善組織開展扶貧濟困工作。
(三)低保股
負責全縣城鄉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管理和發放的監督。
(四)優撫安置股
負責各類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評定和傷殘撫恤,以及革命烈士褒揚工作;指導社會優撫和優撫對象解“三難”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承擔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和軍隊離退幹部、軍隊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農村退役士兵兩用人才的培養、開發和使用工作;指導移交地方管理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
(五)基層政權建設民間組織管理股
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負責城鄉社區建設工作。
(六)社會事務
負責全縣婚姻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國內、港、澳、台、華僑、收養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殯葬管理工作。
(七)移民辦公室
負責全縣庫區移民後期扶持工作,處理好庫區移民的遺留問題。
(八)、流浪乞討救助站
對因自身無力解決食宿、無親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農村五保供養,還在城市流浪乞討度日的人員實行救助。
(九)紀檢組(監察室)為縣紀委縣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十)寧都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局
宣傳貫徹黨和國家關於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方針和政策。組織實施和檢查督促全縣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負責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籌集、運營和給付管理。
(十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於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的工作目標。辦理縣老年齡工作委員會決定的事項,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全市老年齡工作發展規劃,擬定實施辦法。負責縣老年齡工作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的聯繫、協調工作。收集、整理老年齡工作的有關情況和信息。
負責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有日常事務。承辦縣政府、縣老年齡工作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委員會辦公室
制定社會福利有獎募捐活動的規劃和辦法;組織、實施有獎募捐活動。
(十三)慈善會辦公室
接收海內外捐贈款物;創辦以接收社會捐贈和實施特困民眾救助為內容的慈善超市;開展慈善宣傳和對外合作交流;協調上下慈善機構之間的工作和關係;做好財務管理和基金保值增值等工作。
領導信息
黃會生:主持局全面工作。
廖鹹勛:主持局總支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老齡辦、縣光榮敬老院、烈士陵園管理站。
謝東明:協助局長分管慈善、民政重點工程建設、按摩診所。
王波:協助局長分管優撫、退伍軍人安置、“雙擁”工作、綜合治理、信訪。
肖智斌:協助局長分管城鄉低保、城鄉大病醫療救助、五保供養、十大體系建設、勞保用品廠。
溫姜生:協助局長分管自然災害救濟、救災服務中心、社會福利、募委辦、兒童福利院、普法、招商引資、新農村建設;分管紀檢監察工作;協管局辦公室、機關財務。
潘友生:主管民政系統工會工作,協助局長分管社會事務股、婚姻登記、殯葬管理、流浪乞討救助站。
謝小菲:協助局長分管基層政權和民間組織管理、國內收養登記、民政系統計畫生育、退休幹部職工管理。
何水明:主管老齡辦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江西省贛州市寧都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