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貫徹落實上級政府和區政府檔案、區政府會議決定事項、重要工作部署及區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執行情況,並向區政府領導及時反饋信息,提出建議。
(二)處理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報送區政府辦公室的文(函電),起草、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檔案;負責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來電中的有關問題。
(三)根據區政府的工作重點和區政府領導指示,參與或組織調查研究,組織有關協調工作,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四)負責政府系統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及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和督促檢查,協助區政府領導做好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工作,以及加強與政協、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聯繫的有關事項。
(五)收集、編輯、報送供省政府、市政府、區政府領導參閱的政務信息資料;負責監督指導全區政務信息工作及政府系統信息化建設和套用的規劃、協調和指導。
(六)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等政府綜合性報告及政府領導在全區性、綜合性會議上的報告和講話稿,負責區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區政府專題會議的準備和組織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七)負責區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和區政府領導參加的重要外事活動安排。
(八)負責綜合協調全區外來務工人員服務與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以及區政府值班工作。
(十)負責全區信息公開以及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十一)管理政府辦公室直屬單位和掛靠單位。做好與駐鎮部省市屬單位、駐鎮部隊的聯繫工作。
(十二)承辦區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
協助區政府辦公室領導處理日常事務;負責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文(函電)的收發、文印、檔案、機要和保密工作;管理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印鑑、介紹信,指導全區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綜合協調區政府各會議室使用,負責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重要會議的會務準備工作;制定並實施區政府辦公室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區政府辦公室組織人事、紀檢監察、黨務、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財務、資產、安全保衛、清潔衛生等方面的內部管理。
(二)綜合科
負責區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和區政府部分專題會議的會務組織、材料準備、記錄和紀要整理工作;起草《區政府工作報告》等區政府綜合性報告、領導講話和有關檔案材料;負責區政府辦公室調研課題管理工作,參與綜合性調查研究和綜合有關材料;負責區政府月度工作安排和工作總結,編寫區政府工作大事記;審核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制發的文稿。
(三)經濟一科
聯繫財政、國資、審計、監察、編制、鎮投公司、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物價、稅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外事、體改、行政審批管理、老齡、公共建設、區政府決策諮詢、公安、司法、外來務工人員服務管理、社會穩定等工作;負責區政府分管領導工作範圍內的公文、公務、督查調研、政策協調和相關文字材料工作。
(四)經濟二科
聯繫經濟和信息化、經濟合作、質量技術監督、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寧波石化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農業、農村、國土、農機、圍墾、工商、民政、氣象、慈善、殘聯、社區建設、對口扶貧、山海協作、民兵預備役和徵兵等方面工作;負責區政府分管領導工作範圍內的公文、公務、督查調研、政策協調和相關文字材料工作;承擔外事辦公室職能。
(五)公共事業科
聯繫教育、體育、文化、新聞廣電、衛生、計畫生育、食品與藥品監督、檔案、僑務、對台事務、工會、團委、婦聯、紅十字會、城鄉規劃、住房和建設交通、生態建設、人民防空、拆遷、城市管理、商務、糧食、供銷、旅遊、新城開發建設、供電、電信、郵政等方面工作;負責區政府分管領導工作範圍內的公文、公務、督查調研、政策協調和相關文字材料工作。
(六)調研信息科
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篩選和處理工作;負責編輯《每日摘要》和《專報信息》,向省、市政府上報信息;負責全區政務信息工作人員的業務指導和隊伍建設,健全和完善政務信息網路;承擔全區政務信息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工作;組織有關調查研究,提供及時、準確、全面的信息服務。
(七)督查科
負責督促、檢查各單位貫徹落實上級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區政府決定、重要工作任務、區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執行情況;組織辦理、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各單位承辦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及政協提案工作;承辦上級督查部門交辦的領導批示、市政務督查和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等工作任務;負責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電、來訪中的有關工作。
(八)法制科
辦理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的行政規範性檔案的法律審核工作;辦理各單位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清理區政府發布的行政規範性檔案;對區政府作出的重要行政決策和行政措施,從法律角度提出建議、意見;研究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和各種具體行政行為等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範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政府提出解決和完善的意見,制定有關配套制度和措施;負責區政府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監督各單位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實施全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協調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和矛盾;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組織或參與對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的檢查;做好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工作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做好執法證件管理工作。
(九)應急科
草擬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指導督促專項預案的修訂和完善,檢查落實預案執行情況;研究提出行政應急機制建設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檢查、指導和督促行政應急機制建設;指導應對突發事件的科學研究、預案演習、宣傳培訓,督促應急保障體系建設;負責建立專家資料庫,組織和管理專家組活動;負責與應急專項領導機構的聯絡、協調工作;協調較大以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事件調查、事後評估工作;負責辦理向區委、區政府以及上級黨委、政府報送的緊急事項。
(十)信息聯絡科
負責全區突發事件信息的管理、收集、分析、上報,並根據區應急辦決定發布有關社會安全情況和預警信息;負責突發事件發生後調查、總結和評估工作;負責政府系統應急信息網路建設及完善。
(十一)外來務工人員服務管理科
承擔區外來務工人員服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各項具體事務;組織開展外來務工人員服務與管理調查研究,綜合掌握我區外來務工人員服務與管理工作情況和動態信息,組織協調各職能部門制定有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我區外來務工人員服務與管理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協調整合各職能部門的資源和力量,支持各職能部門更好地發揮優勢、履行職責、推進工作;督促檢查區委、區政府以及領導小組作出的各項政策、舉措落實情況;組織實施相關考評制度。
(十二)區政府信息中心
負責全區政府系統信息化建設和套用的規劃、協調、指導和實施;組織開展電子政務工作;負責全區政務信息網路、網站、網上辦公等電子政務系統的建設、管理;負責全區政府系統信息化領域的調研;指導政府信息化教育培訓;承辦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單位地址
鎮海勝利路1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