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簡介
宣城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於2003年12月經宣城市政府批准,由原來宣城市衛生防疫站、宣城市地方病防治所和宣城市結核病防治所合併組建而成。為宣城市衛生局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在上級業務部門指導下,在宣城市委、市政府和市衛生局的領導下承擔著宣城全市疾病預防控制和公共衛生技術管理和服務工作。是獨立的法人單位,現任中心主任李雲峰。
宣城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遵循預防為主的方針,預防和控制傳染病、地方病的發生和流行,開展公共衛生監測和技術服務,制定區域性各種傳染病、地方病防治規劃和防治預案,開展各種危害因素暴露人群的健康監護和相關疾病診斷、治療,開展與人相關產品衛生質量監測和安全預警,為政府和衛生行政執法提供科學依據。
人員編制
中心設編80人,現有職工70人,其中副主任醫師2人、主管(治)醫(護、藥、檢驗)師27人、醫師(士)20人;本科(含雙專科)10人、大專11人、中專30人、高中及以下19人。機構設定
根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工作規範》的要求,宣城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設立的內設科室有辦公室、總務科、健康教育科、公共衛生科、職業病防治科、防疫科、計畫免疫科、消毒殺蟲科、結核病防治所、性病愛滋病防治科、血吸蟲病防治所、地方病與慢性病防治科、質量管理科、檢驗科、預防醫學門診。
機構職責
(一)辦公室
協助領導組織協調管理中心的各項工作,協助各科室組織制定全市疾病預防控制業務規劃及中心內部工作規範、計畫,並定期對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做好全中心工作總結,負責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和事務公開及監督執行,負責人事管理和職工考核、聘用、定職定崗定級及獎懲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秘及檔案管理,協助黨建工作,承擔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制4人, 正副科長各1人。
(二)總務科
1、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財會制度,負責中心的收入、支出,負責中心事業經費及其他經費的計畫、財務管理和業務核算,負責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實施,負責中心現金和票據及帳目管理,負責專項資金和基建財務的管理,負責中心財務審計、契約審核和實行財務報告。
2、負責宣城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國有資產和房產的管理,負責儀器、設備、藥品、辦公用品等物資的購置、保管、配發和使用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設備正常使用。
3、負責宣城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車輛維護、調配和使用,保障正常用車和行車安全。
4、負責水電及通信,保障中心用水、用電和通訊暢通,負責職工後勤。
5、負責離退休職工有關工作。
人員編制6人(含駕駛員3人),正副科長各1人。
(三)健康教育科
制定宣城市健康教育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做好健康教育工作的年度總結和評價。指導和組織開展急慢性傳染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地方病和學生常見病防治宣傳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承擔基層健康教育機構和人員的培訓工作,結合衛生防病重點,有計畫、有組織地獨立或協助中心其他科室開展健康教育宣傳活動;負責編印各類健康教育宣傳材料;不定期向新聞媒體提供衛生宣傳新聞稿件。
人員編制3人,正副科長各1人。
(四)公共衛生與職業病防治科
根據各類公共場所國家衛生標準,負責開展公共場所衛生質量監測。負責對城鄉生活飲用水、涉水產品及室內外空氣品質進行監測。根據國家化妝品衛生標準,對化妝品衛生質量實施監測。負責對飲用水處理的技術指導。參與協助處理重大水體污染事故、食物中毒。調查掌握各類學校及學生的基本概況和生長發育狀況,研究青少年多發病、常見病的發病規律及影響健康因素,提供改進措施。指導和開展全市學生健康監測,並對結果進行評價。做好全市中、小學生學生常見病群體防治。負責全市飲食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食品樣品,餐具監測。開展營養衛生的調查指導工作等。組織開展對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檢測、分析和報告,為識別、控制或消除職業危害提供依據,組織開展對接觸有害因素人群的職業性健康檢查。組織參與對職業病個案調查,負責職業病診斷和各種職業病患者的核實登記工作。建立健全職業危害本底資料,掌握有害因素動態變化情況,參與職業中毒和放射事故的調查處理,配合工會、勞動、衛生監督等相關機構做好對本轄區企業部門建設項目“三同時”預防性衛生監督和經常性衛生監督中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工作,協助指導各縣(市、區)開展職業衛生工作,對職業衛生業務資料逐步實行計算機管理。負責制定轄區內職業危害防治工作規劃和計畫,並負責實施等。
人員編制8人,正副科長各1人。
(五)防疫科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的規定,按照專業分工,負責轄區內傳染病監測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傳染病監測計畫和傳染病控制方案並組織實施和指導。負責收集、統計管理、報告疫情資料,分析疫情動態,進行疫情預測,預報;掌握各類急性傳染病流行規律,流行因素,及時向有關部門反饋疫情信息。對重點傳染病實施主動監測,提出有效控制措施。負責本地區發生的暴發疫情及原因不明的突發性疾病事件的流行病學調查和技術處理;對下級疾病預防控制單位,疫情調查處理質量進行評估;認真開展防病措施及疾病監測的考核、評價工作。負責對下級疾病預防控制單位及醫療機構的傳染病監測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和技術指導;開展質量控制;對專業人員進行業務培訓。積極開展科學調研工作,積極引進和採用先進的技術和手段,為疾病控制服務。積極參與並負責完成社會性救災防病工作等。
人員編制4人,正副科長各1人。
(六)計畫免疫科
不斷完善宣城市計畫免疫工作網路,在完成第三個85%達標的基礎上,建立完善計免工作本底檔案。負責宣城市計免疫苗計畫制訂(含計畫分配計免相關疫苗以及納入計免運行的B肝疫苗),負責處理因接種引起的異常反應。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執行《計免技術管理規範(試用)》等法規,組織全市免疫接種實施(包括接種組織形式、程式、接種等),並定期對其兩個效益進行評審。及時掌握相關傳染病的疫情動態,對暴發性疫情、疫點、疫區的調查分析。有計畫地做好相關疫苗質量監測,會同相關科室做好冷鏈運轉、冷鏈設備管理與更新,做好免疫質量、人群免疫水平以及相關傳染病的監測。開展和推廣計免監測新方法,包括病原學、血清學、免疫學等。在全市積極推廣定點接種,檢查督促基層嚴格執行安全接種,組織計畫免疫工作考核等。負責管理宣城市卡介苗接種工作,制定接種計畫,開展統計及培訓,並定期考核評價,做好卡介苗接種質量的監測工作。
人員編制3人,科長1人。
(七)消毒殺蟲科
配合愛國衛生活動開展民眾性消毒、殺蟲的技術指導及消、殺、滅的科研工作。對常用殺蟲、滅鼠劑的抗藥性情況進行調查,並轄區內消、殺、滅藥械產品質量進行監測。開展對醫療機構、學校消毒效果的監測工作。開展公共場所、學校及托幼機構預防性消毒。配合有關科室對法定傳染病的疫源地、疫區進行消毒指導,為防病提供決策資料。開展全市齧齒動物、醫學昆蟲的科屬、分布、消長趨勢、控制效果監測和調查,掌握相應的資料,有相應的標本檔案。對各級各類醫療、衛生、保健人員進行消毒、滅菌技術培訓及基層站技術指導。開展一次性醫療衛生用品及殺蟲消毒藥械的監測檢驗工作等。
人員編制3人,科長1人。
(八)結核病防治所
根據安徽省結核病防治規劃,參與制定宣城市結核病防治長期規劃與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全市各項結核病防治工作進行指導與評價。指導和督促各縣市區規範實施日本援助-中國結核病控制項目和全球基金中國結核病控制項目。協助健康教育科開展防癆知識的宣教及普及工作。提高工作質量,改進防治措施,組織開展有關科研工作和試點,收集分析結核病防治工作有關資料,建立基礎檔案,實施資料檔案化管理。
人員編制6人,正副科長各1人。
(九)性病、愛滋病防治科
制定宣城市性病愛滋病防治計畫,分析和掌握性病愛滋病疫情動態,提出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開展《安徽省愛滋病防治項目實施方案》規定的各個項目工作及其他愛滋病防治項目;參與愛滋病抗病毒治療的組織管理及其他工作;負責對各縣市區性病愛滋病防治工作和有關愛滋病防治項目的指導和督查;開展性病愛滋病的防治知識的宣傳普及工作;開展對基層醫務人員的防治知識及各項目工作的培訓;建立疫情報告網,進一步完善網路報告制度。
人員編制5人,正副科長各1人。
(十)預防醫學門診部
承擔預防用生物製品預防接種。開展結核病、血吸蟲病和性病的診治及諮詢工作。承擔從業人員的預防性健康體檢工作。開展社區醫療服務和健康保健等。
人員編制3人,科長1人。
(十一)血吸蟲病防治所
按照工作要求,負責組織、指導本地區的血吸蟲病防治工作,具體為制定本地區血防工作的防治策略和措施;組織交流經驗,指導基層業務建設、培訓專業人員,幫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深入基層參加具體業務活動,有計畫有重點地開展防制工作。通過分類指導,控制相關疾病的流行,降低人群的感染率,減少疾病發生,降低死亡率等。
人員編制5人,正副科長各1人。
(十二)地方病與慢性病防治科
制定宣城市控制、消滅瘧疾、絲蟲病規劃,開展以瘧疾、絲蟲病及其他人體寄生蟲病監測與防治工作,爭取達標。負責其它地方病的監測與防治工作。掌握宣城市慢性非傳染病的基本概況,收集相關資料建立檔案。擬訂宣城市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治計畫,開展慢病防治工作。按衛生部要求,在宣城市開展死因統計工作,建立健全“死亡醫學證明書”報告制度,積極推廣使用國際疾病分類方法等。掌握全市碘缺乏病的基本概況、本底資料,認真落實防治對策和防治措施。組織指導宣城市碘缺乏病監測工作,做好防治效果評價。組織指導全民食鹽加碘監測及質量控制。負責碘缺乏病防治專業技術培訓,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健康衛生、考核評價工作。
人員編制4人,正副科長各1人。
(十三)檢驗一科
按照衛生防疫規範開展微生物、血清免疫的檢驗工作,完成相關科室提出的微生物、血清免疫的檢驗任務。引進新技術、新方法,開展新項目,以滿足業務工作需要。對樣品的收驗、結果報告的簽發、試驗過程的記錄及儀器、試劑的使用做到規範操作和登記。執行質量法規,維護儀器設備,保證計量的準確性,遵守檢驗操作程式,杜絕差錯。參加對突發性疫情、疫點的調查處理工作,做到準備充足、處理迅速、報告及時、結果準確。嚴格執行國家菌、毒種管理規定,認真登記,按期傳代、鑑定。做好有關檢驗記錄,制定嚴格的菌毒種管理細則,防止意外事故發生。承擔各縣區的微生物、血清免疫工作的技術指導和業務培訓工作。
人員編制5人,正副科長各1人。
(十四)檢驗二科
按照《衛生防疫工作規範》要求開展食品衛生、環境衛生、職業衛生、碘缺乏病等的監測檢驗工作。引進新技術、新方法,開展新項目,以滿足業務工作需要。執行質量法規,保證儀器計量的準確性,遵守檢驗操作程式,規範操作,杜絕差錯。對樣品的收驗,結果報告的簽發,檢驗過程的記錄及儀器、試劑的使用做好登記。參加食物中毒等事故調查,對收集的可疑樣品處理迅速、報告及時、結果準確。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劇毒化劑制定保管、使用制度,按程式做好有關記錄備查,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承擔各縣區的理化檢驗工作的技術指導和業務培訓。
人員編制5人,正副科長各1人。
(十五)質量管理科
負責協調宣城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各業務科室,全面開展工作的質量管理和控制、計量認證認可,組織擬訂和執行質量管理檔案、衛生檢驗操作規範和標準,接受分發檢驗樣品,編制、發出檢驗報告,開展對基層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實驗室檢測檢驗質量控制的指導。
人員編制2人,科長1人。
(十六)專科醫院
負責宣城地區常見地方病臨床治療實踐和研究,根據相關政策重點開展對血吸蟲病、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瘧疾和絲蟲病等地方病病人的醫療救治,結合工作實際積極參與區域性社區衛生服務工作。
人員編制10人,科長副科長各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