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官霸
《官霸》是‘馬甲’作者步步成神第一部官場小說,該小說在2012年1月1日開始連載。此小說講述一個村裡的年輕人夢裡遇到了仙女之後走向官場仕途巔峰的精彩過程。作品簡介
書名:官霸作者:步步成神,(馬甲)文詩睿少,夢入成神類型:官宦仕途首發網站:縱橫中文網買斷作品。
創作時間:2012年1月1日
出身貧寒的古天夢裡遇到仙女,醒後便想混入官場飛揚跋扈。
競選村長,調侃美女,修煉仙術,懲治貪官,做一名國家地道的官場霸主,老百姓見到他都會豎起大拇指說:‘官霸’非你莫屬。
現實官霸
山西忻州市保德縣是國家貧困縣,卻出了個斂財2293萬的巨貪。原縣住建局副局長李志強不僅貪,更有“重慶有文強,保德有志強”之惡名。他安插僱傭吸毒刑釋人員,通過抹糞、搶公章等手段欺負住建局3任局長,“霸王”行徑讓人聞所未聞。2011年5月3日,李志強一審獲刑19年。在單位搞下流動作
“重慶有文強,保德有志強。”保德縣不少幹部民眾形容李志強就是一個霸王。“跟著我乾,肯定不會虧待你;不跟我,咱倆明天就是仇人。”李志強曾對城建大隊大隊長劉志斌如是說。劉不願跟著李做違法之事,被排擠調離。“李志強的霸道惡行早在十幾年前就開始了。”保德縣原計量局局長劉應明說,李當時雖僅是計量所所長,卻在局裡說一不二。1992年6月,計量局調整了李志強之妻馬麗的辦公室。第二天,李來到劉應明辦公室,坐在桌上說馬麗在辦公室丟了五千元,推打劉,並當眾掏出其生殖器對劉進行侮辱,並將劉困在辦公室6小時。
雇吸毒者當打手
1995年10月被調任保德縣建設局副局長後,李志強的“惡霸”行為越發變本加厲。1996年的一天,交通局運管所副所長吳志林將一輛欠費小卡車攔住,因此車為李志強工程運料,李托人去說情遭拒後,派人將吳打得住院。“多年來被李志強指使毆打過的人太多了。”忻州市紀委一人士說,2005年以來,李未經批准自行從社會上調用、借用、僱傭各類人員20餘人,全部安插在住建局要害崗位,其中有吸毒、犯罪前科人員,為其充當打手。
欺負局長、縣領導
儘管十多年來在保德縣住建局都居副職,李志強卻在很多方面充當著“一把手”角色。“搶公章”是李志強攬權的一大步。2002年5月,李志強拿下縣住建局公章,並在許多空白文書上蓋了公章備自己私用。
“三任局長都被李志強欺負得無法開展工作,有的主動辭職不乾,有的被動調走。”知情人說,2005年底,因時任住建局局長的郭玉璽未給李志強報銷,李派人砸碎郭辦公室窗玻璃,在門把手抹糞,門口堆垃圾。無奈之下,郭只好回家辦公。
不僅如此,李志強還曾威脅縣領導。2010年初,保德縣委縣政府將保德黃河大橋附近50多間違章建築拆除。因這些房都系李志強違法審批,李便指使工頭徐二毛多次到縣政府威脅領導,提出無理要求。
窮縣巨貪
霸道的做派下,李志強無所顧忌地貪污、受賄、騙取貸款、非法倒賣土地,迅速成為保德這一國定貧困縣裡有名的“富”局長。2000年春天,李志強將保德縣城鎮管理監察大隊隊址的部分建設用地分給該隊14名職工,用於自建個人住宅,並向7名想多占土地的職工收費10.1萬元。李還以個人名義將剩餘的288.6平方米土地轉賣,將所得37萬餘元私吞。
看到保德縣樓市價格逐漸上漲,李志強先後以親屬的名義註冊了兩家房地產公司,瘋狂斂財。2006年春,保德縣東關鎮廟梁村為建教師住宅樓找李志強辦手續,李以48萬元將這塊地其中的一片強行購買,再讓自己的房地產公司蓋樓銷售。經鑑定,上述48萬元購得的地,市價應為239.73萬元。
忻州市保德縣法院審理查明,李志強先後3次以明顯低於市場價的價格購買土地,受賄總計435.55萬元;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共財產37.055萬元;多次擅自做主、逾越職權,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38萬餘元;非法倒賣土地獲利100.2萬元;從保德縣信用社騙貸380萬元;另有332.8464萬元財產來源不明。
此外,經忻州市紀檢部門調查,李志強還違規從事經營活動,獲利1546.4萬元。
晉劇丑角
李志強早年曾是晉劇丑角。
李志強的“官霸”行徑令人聞所未聞,十分誇張。知情人說這可能與其早年的演戲經歷有關。
1956年出生的李志強,在1974年進入保德縣晉劇團,成為了一名戲曲演員,專唱“三花臉”,亦即通常說的丑角。
後來,李進入保德縣計量局。1995年,李被調到縣建設局(後改稱住建局),擔任城鎮管理監察大隊大隊長,同年10月任建設局副局長兼城鎮管理監察大隊大隊長。
關於李當上副局長的過程,據說是1995年保德洪水成災,縣城眾多居民家的圍牆和豬舍倒塌,導致家畜在縣城四處亂奔。縣領導提出“誰能把縣城家畜亂跑的現狀治理好,誰就提拔成建設局副局長”。偏偏李志強就管好了,由此上位。
相關評論
一個橫行當地十餘年的縣住建局副局長,為何在局長數度更替後,至今才浮出水面?一些保德縣幹部民眾認為,基層薄弱的監督體系和不健全的用人機制是重要原因。
忻州市紀委書記辛旭光認為,“基層‘官霸’之所以為禍多年,紀檢、檢察等部門的監督乏力是重要因素。”一些派駐基層的紀檢幹部,在工作一段時間後就與當地官員打成一片,因礙於人情而疏於監督。
基層幹部用人機制把關不嚴、監督不力,對李志強的“官霸”行徑提供了“溫床”。郭玉璽說,和李志強共事期間,他曾多次找縣委縣政府相關領導反映,總被告知“完了咱再研究”。最後他被調離了,李志強卻還穩坐其位。
還有民眾指出,官場上的“好人主義”,不足以讓一個“官霸”囂張十餘年,誰在縱容“官霸”?有沒有人拿錢當“保護傘”?需要徹查。一個橫行當地十餘年的縣住建局副局長,為何在局長數度更替後,至今才浮出水面?一些保德縣幹部民眾認為,基層薄弱的監督體系和不健全的用人機制是重要原因。
忻州市紀委書記辛旭光說,近年來,藉手中權力貪污受賄數額巨大的“小官大貪”現象較為多見。“基層‘官霸’之所以為禍多年,紀檢、檢察等部門的監督乏力是重要因素。”國家和地方不缺乏監督基層幹部的相關制度,缺的是敢於碰硬、勤於監督的紀檢、檢察幹部。一些派駐基層的紀檢幹部,在工作一段時間後就與當地官員打成一片,因礙於人情而疏於監督。
對此,辛旭光認為,在選派作風過硬的紀檢幹部的同時,應建立基層紀檢監察派駐機構定期報告工作制度、重要事項報告制度、責任追究制度、激勵保障制度、考核考察及述職評議制度等,確保派駐機構自身規範,增強基層紀檢人員的監督力。
保德縣一些幹部提出,基層幹部用人機制把關不嚴、監督不力,也給李志強的“官霸”行為提供了“溫床”。郭玉璽說,和李志強共事期間,他曾多次找縣委縣政府的相關領導,總被告知“完了咱再研究”。最後他被調離了,李志強卻還穩坐其位。
“基層幹部蠻橫不能成為地方領導迴避的理由。”郭玉璽說,有的領導以“上一任提拔的幹部不能隨便動”等理由推託對李志強的查處。“一味地姑息,相當於縱容了‘官霸’。”
一些幹部民眾在接受採訪時也憂心忡忡地表示,現在官場上瀰漫著一種“好人主義”,對於身邊的腐敗、矛盾和問題,大多三緘其口。上級不願批評下級,以求“穩定”;下級不敢提醒上級,以保“平安”;同事之間不能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以求“和諧”。這一“土壤”不剷除,類似李志強這樣的幹部就很難絕跡。
人渣當上幹部,無非靠兩條途徑,一則行賄,一則霸行,兩條途徑可同時使用。保德縣原計量局局長劉應明稱,李志強的霸道惡行早在十幾年前就開始了,而李當時僅是計量所所長。計量局局長管不了計量所所長,因為李志強會用“掏出生殖器”這樣無恥下流的流氓手段,也能用“將劉困在辦公室限制人身自由六小時”的暴力手段,就能在局裡“說一不二”。對這樣一個不折不扣的流氓,為何當時計量局局長不敢將其“拿下”呢?是怕其報復。
由此,一些幹部舉出的“缺的是敢於碰硬、勤於監督的紀檢、檢察幹部”、“增強基層紀檢人員的監督力”之招數,對這種“官霸”恐怕也不能起到預想中的作用——當初身為上級的劉應明都不能抑制李志強的霸行,作為紀檢監察部門的“旁觀者”,就一定能起作用嗎?
更為可怕的是郭玉璽的說法:和李志強共事期間,他曾多次找縣委縣政府的相關領導,總被告知“完了咱再研究”。郭玉璽是建設局局長,而李志強是副局長,並且出現了“三任局長都被李志強欺負得無法開展工作”的怪事,是怪郭玉璽等人工作能力不強、領導無方,還是其他?而事實上,李志強這種“官霸”,已超出了領導與被領導的範疇,而落入了是與非、法與非法的範疇,在這種大是大非面前,三任局長尚且任霸而行,何談紀檢監察?當時縣委縣政府領導尚且“完了咱再研究”,其他還有什麼指望?
若追究怪象根源,一定要問兩個問題:一是,誰讓他當上計量所所長的?二是,縣長書記研究一個流氓副局長的惡霸行為,為啥研究了這么多年?
報導中說:2010年初,保德縣將保德黃河大橋附近50多間違章建築拆除。因這些房都系李志強違法審批,李指使工頭徐二毛多次到縣政府威脅領導。由1995年調任保德縣建設局副局長到2010年初,小副局長為非作歹達15年之久,若加上1992年之前“僅是計量所所長”的年頭,其作惡時間豈不是更長?不妨猜測一下,若不是李志強最後將霸道的“觸角”伸至縣領導,或許他現在仍然為害為霸一方,甚至能做一個永久的地頭蛇?
對官霸的人為縱容甚至包庇,豈非比官霸本身更可怕?
有一種不正常的官場空氣,已經在一些地方成為滋生“官霸”的土壤。“好人主義”只是這個土壤的表層,更深層次的原因,是盤根錯節的關係網,是剪不斷理還亂的利益鏈。
官員貪污受賄的新聞,見過不少。但這一個,還是讓人“大開眼界”。
李志強,貧困縣山西忻州市保德縣的一個副局長,副科級而已,只能算是個小吏。可是,他竟然可以橫行鄉里十餘年,非法收入達2293萬餘元。當地百姓把這個“官霸”和文強相提並論。
是李志強隱藏得太深嗎?不是。有不少貪官污吏,堪稱“雙面人”,從表面看,甚至還是個廉潔、愛民、敬業的“好官”,只是東窗事發了,才讓人大跌眼鏡。而李志強卻不這樣,他“表里如一”,公然將有吸毒、犯罪前科人員安插在重要崗位,充當他的打手。有時候,甚至“親自”走上前台。別的不說,僅憑他當眾用極其下流的手段侮辱前上司,就足以開除其公職,並追究刑事責任。可是,他竟然可以為所欲為十多年。
區區一小吏,是如何成為大“官霸”的?他的霸氣,從何而來?
保德縣幹部民眾憂心忡忡地指出,現在官場上瀰漫著一種“好人主義”,對於身邊的腐敗、矛盾和問題,大多三緘其口。這分析很有道理。我曾經因公因私去過一些縣裡做客,到一個飯店吃飯,請客的官員,幾乎要到所有的包房去敬酒,因為全是“哥們”。走在路上,也要不斷地打招呼,因為走個三五步,就會遇到“朋友”。這種“我的兄弟遍全縣”的情形,在縣一級很常見。
有一種不正常的官場空氣,已經在一些地方成為滋生“官霸”的土壤。“好人主義”只是這個土壤的表層,更深層次的原因,是盤根錯節的關係網,是剪不斷理還亂的利益鏈。越是在基層,這張網、這根鏈的覆蓋面越大、觸點越多。說得誇張一點,在一些縣裡,很多官員都是關係網中的一員、是利益鏈的一環。於是,要打黑除惡,就會牽一髮而動全身。
李志強這個“官霸”,撈進數以千萬計的黑錢,光靠他一個人,恐怕不行吧?經過十多年的“經營”,他的“生意經”牽涉的各色人等,一定也不是個小數。真要追究起來,怕是還有許多人難脫干係。而事涉其中的,很可能是關鍵位子上的頭頭腦腦。而紀檢、檢察等部門的幹部,即使自身清白,也很難保證親戚朋友中,沒有人是李志強案的圈內人。如此關係環環相扣、利益牽扯不清的官場生態下,“好人主義”盛行,是再自然不過的了。
保德縣出了李志強這么個“官霸”,是個案,卻具有典型意義。誰也不敢說,像這樣的“官霸”只是極個別;誰也不敢說,抓了李志強,“官霸”從此休矣。忻州市紀委書記辛旭光也承認,近年來,“小官大貪”現象較為多見。因此,有必要深入分析、研究、最佳化縣以下的幹部任用和監督制度,要提倡與加強幹部異地任用,嚴格規定縣級主要領導和紀檢、監察幹部的任用期限,最大限度地杜絕一地幹部拉幫結派、形成小圈子,要盡一切力量剷除“官霸”滋生的土壤。
在媒體上看到的貪官訊息多了,心靈已經麻木。但看到這則貪官訊息,還是莫名一震:一個小小的副科級幹部,貪污受賄了兩千多萬元才東窗事發?貪污受賄了那么多錢才判19年?讓人震驚的還不止這些,這名叫李志強的副局長,從2005年開始就從社會上僱傭20餘名有吸毒、犯罪前科的人員安插在要害崗位充當打手;在住建局工作十多年,連續擠走四位正局長,而他卻平安無事;他妻子單位調整辦公室,他居然到妻子單位限制妻子單位領導自由長達六小時,並掏出生殖器侮辱。試問,這樣一名作惡多端、橫行霸道的人為何在十多年時間沒有人管呢?為何還被帶病提拔呢?為這位官霸撐腰的難道僅僅是他僱傭的打手?
其實,明白人都知道,這位氣焰囂張的副科級幹部在工作和生活中老百姓的怨氣再大,同僚們再對他有意見,仍然有人很喜歡他,喜歡他的人不僅能夠決定他的命運,讓他平步青雲,而且還是他作奸犯科、為非作歹時的保護傘。這位副局長同志之所以能夠長期胡作非為,顯然悟透了官場哲學,錯綜複雜的官場關係早已被他理得一清二楚,該在哪些人面前當大爺,該在哪些人面前當孫子,這些都被他處理得八面玲瓏、恰到好處。當然,處理這些關係,光靠工作業績是不行的,不信,再深入查查他那兩千多萬元的貪污受賄款是不是他一個人在用。
有一種現象值得警惕,在一些地方和一些行業,這類官霸正在形成,他們把所管理的單位和領域當成自己的獨立王國,大搞一言堂,作風武斷、態度蠻橫,對能夠決定他命運的上級惟命是從,用金錢、美色拉攏、腐蝕;對同級、對下級、對老百姓就大施淫威,唯我獨尊,專制蠻橫,同級不敢怒、下級不敢言,老百姓不敢語。當有人舉報到上級時,他很快就能夠得到訊息,以致變本加厲地打擊報復舉報者。雖然此現象目前還屬於少數現象,但顯然應該引起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目前,這位貧困縣的“富”官霸已為他先前的瘋狂付出了應有的代價,但愚以為對他不能一判了事,還應該查查是誰這么多年在為他當官霸撐腰?是誰在帶病提拔他?不剷除官霸滋生的土壤,判了這一個,還有後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