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子爵
自中國先秦時代開始,已有君主賜封子爵,是中國古代封建制度五等爵的第四等。《禮記·王制》:“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西周的子爵國有楚國、巴國等。
秦、漢朝使用的二十等爵制度內沒有子爵。唐朝設縣子爵,宋朝有子爵。明朝不設子爵。清兵入關後,時以滿語稱精奇尼哈番,意思是"正官"。此後清朝設子爵,分為三等。
臨近國家歷史上的子爵
日本
中國的爵位名稱也傳到日本。日本在明治維新以後改革爵位制度時仿效英國爵位制度,但名稱上則根據中國周禮制訂爵位名。相應的爵位是子爵(ししゃく),簡稱子。
朝鮮
朝鮮古代的爵位直接沿襲了中國的制度,也有子爵,古代亦稱班首(판서)。1896年以後,受日本影響朝鮮也設立了五級爵位制度,其中相應級別稱為子爵。
越南
越南古代的爵位也沿襲了中國的制度,稱為子(Tu)。
歐洲貴族中的子爵
子爵是歐洲貴族爵位之一,一般高於男爵,低於伯爵。這一爵位在英國出現於1387年。
英文的viscount來自古法文的visconte(現代法文為vicomte)。而這一詞來自中世紀拉丁文vicecomitem,即vicecomes的賓格,vicecomes本意為“副(vice)侍從(comes)”,而“侍從”(comes)則在中世紀也發展成爵位(一般譯作伯爵)。同源的爵位稱號還有法文vicomte和義大利文visconte等。
另外一組也稱作“子爵”的歐洲爵位稱號是德語的burggraf,以及同源的荷蘭語Burggraaf,英語burgrave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些歐洲國家歷史上可能既有和第一組同源的爵位稱號(例如義大利的visconte)也有和第二組同源的爵位稱號(同為義大利爵位的burgravio),中文翻譯則視當地爵位系統和習慣翻譯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