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妾:qiè
妾字骨刻文演變:
引自,丁再獻、丁蕾《東夷文化與山東·骨刻文釋讀》十九章第二節,中國文史出版社2012年2月版
妾的名稱,最早見於《禮記·曲禮》:“天子有後,有夫人,有世婦,有嬪,有妻,有妾。”
隨著妾制的發展,妾還有許多別稱:小妻、下妻、次妻、庶妻、旁妻、小婦、孺、如夫人、小夫人、側室、偏房、小星、篷賤、屬婦、逮婦、副室、副房、小老婆等等。另外,由於古代帝王及太子妃妾眾多,因而有著許多表示不同等級的名稱。如漢元帝的後宮裡,除了皇后以外,尚有昭儀、婕好、容華、美人、充儀、良人、八子、七子、長使、少使、五官、順常、無涓、共和、娛靈、保林、良使、夜者等十四個等級的多種名稱。太子除了正妻以外,也有良娣、美人等不同等級的妾。(《漢書·外戚傳上》)通常講的皇帝妃、嬪,只是對帝王眾妾的總稱。
妾,又稱姨太、陪房,亦有二奶、小老婆等俗稱,是中國傳統一夫一妻多妾制下的產物,在其他東方國家(如東亞、印度、阿拉伯世界)也有或曾有過類似存在。其在中國的合法性止於中華民國建立,在香港和澳門等地亦是合例所禁止的,否則是犯上了通姦罪(指與他人妻或他人夫有染)、重婚罪(指一男數娶或一女數嫁)。在現代社會,一個男子有多個妻子的情況下,第一個妻子被視為正室,其它的被視為妾(在古時則不然,妻妾的名位決定於其家族的社會地位及通婚的時機)。
也作為女子對自己的謙稱,類似於男人自稱的“仆”。
由來
“妾”字為會意字。從辛,從女。甲骨文字形上面是古代刑刀,表示有罪,受刑;下面是“女”字。合而表示有罪的女子。本義是女奴。“妾”在先秦和秦漢時是指女奴,由於在奴隸制度下,男性主人往往和女奴發生性關係,甚至使女奴的專屬於男主人的性行網對象,於是妾的詞義開始改變。周代貴族女子出嫁,需要同族姐妹或姑侄陪嫁,稱為媵,媵會成為側室,地位比妾高。後世媵和妾漸漸不分。
中國傳統上,一個男子只可以有一位正妻(正室),其它的合法配偶為妾。多數正妻是丈夫的第一位配偶。但也有先納妾後娶妻的例子,如章太炎於1892年納妾王氏,王氏去世後與湯國黎結婚,但只稱王氏為妾。
在中國大陸,妾的合法性止於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建立,但真正嚴格地禁止主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在香港和澳門等地亦是法例所禁止的,否則是犯上了重婚罪;較為特別的是,香港直至1971年才完全廢止大清律例,禁止納妾。
一說法是因為在古代中國娶妾有時是因為正室不能生育,傳統上有著“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思想,妻子如未能生育,害怕丈夫絕後,當時的婦女又沒有獨立的謀生能力,為了維持自己在夫家的地位,所以才出此下策,但後來卻成了男人為了慾念而做的一種行為。另一方面,則認為這是傳統社會“男尊女卑”的延伸。亦有人類學方面的觀點,認為是生物保存血統的自然性,但此說仍未有充足證據證明。參見一夫多妻制
雖然法律已禁止了一夫多妻,但已婚男子有婚姻之外的同居女子的現象還存在著。在中國大陸、香港、澳門稱這種現象為“包二奶”,被視為是不合法行為。
歷史背景
周代貴族女子出嫁,需要同族姐妹或姑侄陪嫁,稱為媵,媵會成為側室,地位比妾高。後世媵和妾漸漸不分。
中國傳統上,一個男子只可以有一位正妻(正室),其它的合法配偶為妾。多數正妻是丈夫的第一位配偶。但也有先納妾後娶妻的例子,如章太炎於1892年納妾王氏,王氏去世後與湯國黎結婚,但只稱王氏為妾。
在中國大陸,妾的合法性止於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建立,但真正嚴格地禁止主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在香港和澳門等地亦是法例所禁止的,否則是犯上了重婚罪;較為特別的是,香港直至1971年才完全廢止大清律例,禁止納妾。
一說法是因為在古代中國娶妾有時是因為正室不能生育,傳統上有著“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思想,妻子如未能生育,害怕丈夫絕後,當時的婦女又沒有獨立的謀生能力,為了維持自己在夫家的地位,所以才出此下策,但後來卻成了男人為了慾念而做的一種行為。另一方面,則認為這是傳統社會“男尊女卑”的延伸。亦有人類學方面的觀點,認為是生物保存血統的自然性,但此說仍未有充足證據證明。參見一夫多妻制
雖然法律已禁止了一夫多妻,但已婚男子有婚姻之外的同居女子的現象還存在著。在中國大陸、香港、澳門稱這種現象為“包二奶”,被視為是不合法行為。
成語“三妻四妾”、“妻妾成群”就是形容妻子與妾侍很多的意思。
中文解釋
詞典解釋
部首筆畫
部首:女 部外筆畫:5 總筆畫:8
五筆86:UVF 五筆98:UVF 倉頡:YTV
筆順編號:41431531 四角號碼:00404 Unicode:CJK 統一漢字 U 59BE
基本字義
1. 舊時男人娶的小老婆。
2. 謙辭,舊時女人自稱:~身。賤~。
詳細字義〈名〉
1. (會意。從辛,從女。甲骨文字形上面是“ň”( qiān)字,即古代刑刀,表示有罪,受刑。下面是“女”字。合而表示有罪的女子。本義:女奴)
2. 同本義 [woman slave]
妾,有罪女子給事者。——《說文》
八月臣妾。——《周禮·太宰》
納女工妾三十人。——《國語·晉語》
臣妾逋逃。——《書·費誓》
3. 妻子之外另娶的女人 [concubine]
《春秋傳》曰:“女為人妾,妾不娉也。”——《說文》
梁嬴孕卜曰:將生一男一女。男為人臣,女為人妾。故名,男曰圉,女曰妾。——《左傳·僖公十七年》
得妾以其子。——《易·鼎》
兌為妾。——《易·說卦傳》
聘則為妻,奔則為妾。——《禮記·內則》
有妻有妾。——《禮記·曲禮》
毋以妾為妻。——《穀梁傳》
復問其妾。—— 《戰國策·齊策》
妾得無隨乎。——漢· 劉向《列女傳》
遂寵妾媵。清· 周容《芋老人傳》
4. 又如:妾媵(隨嫁的人;泛指妾);妻妾(妻與妾);妾妃(姬妾);妾侍(姬妾侍女之輩);妾婦(小妻;側室)
舊時婦女自稱的謙詞 [I]
妾不堪驅使,徒留無所施。——古樂府《孔雀東南飛》
妾事其父。——漢· 劉向《列女傳》
妾聞志士不飲盜泉之水。——《後漢書·列女傳》
必以告妾。——清· 林覺民《與妻書》
妾願隨君行》
又如:妾人(女子謙卑的自稱);妾身(舊時女子謙稱)
基本簡介
中國的合法性止於中華民國建立,在香港和澳門等地亦是合例所禁止的,否則是犯上了通姦罪(指與他人妻或他人夫有染)、重婚罪(指一男數娶或一女數嫁)。在現代社會,一個男子有多個妻子的情況下,第一個妻子被視為正室,其它的被視為妾(在古時則不然,妻妾的名位決定於其家族的社會地位及通婚的時機)。也作為女子對自己的謙稱,類似於男人自稱的“仆”。
在帝王則為后妃,在士民則為妻妾。結髮嫡妻稱為元配,元配死後再娶正妻稱為繼配或續弦,在社會地位上尊榮相侔,然而宗族禮法上待遇卻有所不同。如慈安太后為清文宗繼後,在祭奠元後時執妃妾之禮。
有名分的妾又稱側室、偏房,她們的存在被家族和社會認可,然而地位與正妻有雲泥之隔,無論表現在家族、社會還是死後的待遇上。在生前,她們必須小心侍奉丈夫及他的嫡妻、他們的孩子、甚至自己的所生(就如《紅樓夢》中的趙姨娘在賈政和王夫人跟前,眼看著自己所生的探春尚且坐著,她卻要侍立,還要給賈寶玉打帘子)。在社會上,她們與丈夫的官品帶來的誥封無緣,也不能在婚壽宴席上露面。在死後,她們也不能夠和丈夫合葬,牌位不能入宗廟(明代宗法尤嚴,即使是生了皇帝、死後被追尊為太后的妃嬪,也只能享受“祭祀別殿”的入另冊式的待遇)。被尊稱為“如夫人”的有頭臉的妾尚且如此,那么那些不具名分、僅僅供主人享樂玩弄的婢女(也稱“姬”,紅樓夢中稱之為“通房大丫頭”。還有一種貴紳蓄養以供聲色之娛的家妓,也在此列),其地位就可想而知了。歷史上以床頭人贈人的士子不在少數,也有人見他人妾美而橫加奪愛者。西晉石崇就是因為不肯以寵婢綠珠轉贈孫秀,而失掉性命的。蘇東坡南謫時以諸多姬妾贈人,以至日後有多人自稱是他的遣妾遺腹所生。魏曹彰“愛妾換馬”竟也被看作是“性倜儻”的風流佳話。諸如此類,皆可看出姬妾的社會地位之低賤,竟與車馬器物無異。
宮廷稱謂
三宮六院
“三宮六院”一詞是由故宮的建築而來。故宮內以乾清門為界,南為外朝,北為內廷,即是皇帝和他的后妃們起居生活的地方。“三宮六院”都在故宮的內廷。“三宮”又稱“後三宮”,指皇帝居住的乾清宮、皇后居住的坤寧宮,以及位於乾清宮和坤寧宮之間的交泰殿(殿名取自《易經》,含“天地交合、康泰美滿”之意。“內宮不許干預政事”的鐵牌就立於此殿。) “六院”其實是十二院。“三宮”東、西兩路各有六宮,“東路六宮”即齋宮、景仁宮、承乾宮、鍾粹宮、景陽宮和永和宮;“西路六宮 ”為儲秀宮、翊坤宮、永壽宮、長春宮、鹹福宮和重華宮。因各宮均為庭院格局建築,故稱為“東六院”和“西六院”。
七十二嬪妃
所謂七十二嬪妃,不過是泛指皇帝後宮人數的眾多,實際上皇帝後宮侍妾的數目遠比七十二為多。《管子·小匡》即言:“九妃六嬪,陳妾數千”。《禮·昏儀》則言周代后妃制曰:“古者天子後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可見早在諸侯時期,國君的妻妾已甚眾了。秦漢之時秉承周制建立了中國封建社會的后妃制,以皇帝為中心,皇帝之母稱皇太后,祖母稱太皇太后,嫡妻稱皇后。由於秦的時代短暫,所以完備的后妃體制及其等級劃分實際執行於漢代。漢代的后妃爵列八品:即1.皇后,2.夫人,3.美人,4.良人,5.八子,6.七子,7.長使,8.少使。自漢武帝、漢元帝始,後宮三千嬪妃又擴至十四個等級。即1.昭儀,2.婕妤,3.(女聖)娥,4.容華,5.美人,6.八子,7.充依,8.七子,9.良人,10.長使,11.少使,12.五官,13.順常,14.無涓,共和、娛靈、保林等。東漢時又化繁為簡,六宮僅有皇后、貴人之稱,其下只設美人、宮人、采女三等。
三國魏晉時期后妃制又有所變化,自夫人以下魏定爵秩十二等。魏太祖於王后以下定五等:夫人、昭儀、 婕妤、容華、美人。文帝時增設貴嬪、淑媛、修容、順成、良人五等。明帝時又增設淑妃、昭華、修儀(除去了順成)三等。晉參照漢魏之制於皇后下設貴嬪、夫人、貴人為三夫人;又設淑妃、淑媛、淑儀、修華、 修容、修儀、婕妤、容華、充華為九嬪;還有美人、才人等,其位亦在九嬪以下。
至此周之三夫人、九嬪便有了具體名稱。
后妃
紫禁城是明朝和清朝兩個朝代的皇宮。從建築布局來看,是按照古代所謂“前朝後寢”的規制,外朝為“大內正衙”,內遷即所謂的“三宮六院”。皇后居中(坤寧宮)。東、西各有六宮(皇害內建築多以九為建制,這裡用六不用九,顯然是符合“後立六宮”之說),但是,究竟有多少后妃,各朝皇帝各有不同。
以清朝為例,后妃定製為8個等到級,數額是“皇后1名,居中宮,主內治;皇后以下設皇貴妃1人,貴妃2人,妃4人,嬪6人,定數共14人。有牌位,分居東、西六宮居住。嬪以下還有3級,稱:貴人、常在、答應。這3級沒有固定數額。隨皇貴妃等分居12害。雖然后妃定數明確,但實際上並未照章行事。如康熙帝的后妃至嬪5級中就有33個之多,貴陽市人以下的還不在其中。皇后在同一時間內只能有一個,其他貴妃、妃、嬪從來與規定數符,有多有少。清朝前期多,後期少,如康熙十六年一次就封了解個後,1個貴妃,7個嬪,而到清晚期的光緒皇帝,只有1後2妃。
清朝冊封皇后,有三種形式,一是皇帝到年齡選立皇后,舉行大婚,迎娶皇后入宮,冊封為皇后。第二種是由皇貴妃、貴妃、妃、嬪晉升而產為皇后,第三種是追封皇后。可為清朝皇帝多不是正宮所生,他即位後,都國把自己的生母尊為聖母皇太后,或死後上諡號為“皇后”。
妃嬪的冊封與皇后冊封存基本相同,只是不舉行典,主要是頒發金冊、金印(封嬪有冊無印)。在冊封妃嬪時,常有越級加封,也有因失寵而降級,或打入難害的,所以妃嬪們的使運全掌握在皇帝一手之中,爭得皇帝寵愛是她們唯一的出路,否則,貌似英華富貴,實則苦熬一生,甚至有的才十多歲,因皇帝駕崩就被趕至慈寧宮,做起太妃,寡居度日。
嫡庶之別
嫡庶之別,在帝王則為后妃,在士民則為妻妾。結髮嫡妻稱為元配,元配死後再娶正妻稱為繼配或續弦,在社會地位上尊榮相侔,然而宗族禮法上待遇卻有所不同。如慈安太后為清文宗繼後,在祭奠元後時執妃妾之禮。
有名分的妾又稱側室、偏房,她們的存在被家族和社會認可,然而地位與正妻有雲泥之隔,無論表現在家族、社會還是死後的待遇上。在生前,她們必須小心侍奉丈夫及他的嫡妻、他們的孩子、甚至自己的所生。在社會上,她們與丈夫的官品帶來的誥封無緣,也不能在婚壽宴席上露面。在死後,她們也不能夠和丈夫合葬,牌位不能入宗廟(明代宗法尤嚴,即使是生了皇帝、死後被追尊為太后的妃嬪,也只能享受“祭祀別殿”的入另冊式的待遇)。被尊稱為“如夫人”的有頭臉的妾尚且如此,那么那些不具名分、僅僅供主人享樂玩弄的婢女(也稱“姬”,紅樓夢中稱之為“通房大丫頭”。還有一種貴紳蓄養以供聲色之娛的家妓,也在此列),其地位就可想而知了。歷史上以床頭人贈人的士子不在少數,也有人見他人妾美而橫加奪愛者。西晉石崇就是因為不肯以寵婢綠珠轉贈孫秀,而失掉性命的。魏曹彰“愛妾換馬”竟也被看作是“性倜儻”的風流佳話。諸如此類,皆可看出姬妾的社會地位之低賤,竟與車馬器物無異。
嫡妻是丈夫所有子女名分上的母親,所謂嫡母者也。子女稱父妾為姨娘,是因為古人將妻妾比之於姊妹(先秦諸國國君的婚姻多為姊妹共嫁一夫,姊稱“妻”,妹稱“滕”,也就是後來所謂的陪嫁。妻妾稱姊妹或許是千古遺風),從子女看來,當然是姨娘了。也有稱“新娘”的,因地方而異。眾所周知,在封建宗法家庭中,子女對父母要晨昏定省,承歡膝下。然而,即使對親生的子女而言,父妾也是不入尊親之列的,因此對子女的養育、婚嫁、前程,毫無親權(這也就是《紅樓夢》中王熙鳳對趙姨娘叱責並禁止她管教賈環的依據)。雖然有的妾侍倚仗主人的寵愛,對家務頤指氣使甚至萌生奪嫡之念,但卻為禮法名教所不容,即使成功,也難免當時後世的不盡指彈。也有妾在妻死後被扶正的,俗稱為填房,在禮儀待遇上視同續配。然而這畢竟是少數,絕大多數漢家士子認為此“有辱門風”,寧肯再娶良家女也不肯將妾扶正。
元配和續配統稱嫡(其中元配更嫡)、妾和婢統稱庶。嫡出子無論男女都與庶出有著本質上的不同。《大唐令》明文禁止以庶亂嫡,指出立嗣當以嫡為主,無嫡立長。歷史上以賢明著稱的帝王諸如唐太宗、康熙、乾隆都曾因此為繼承人問題苦惱過。當時宗法家族的繼承順位是嫡長子、嫡長孫、嫡次子,然後才是庶出子。知道了這些,就明白《紅樓夢》中的趙姨娘之所以要害倒王熙鳳和賈寶玉,就在於這兩人妨礙了她母子向上爬的機會,而並非是她有奪嫡的膽量和把握,因為大家都清楚,賈政這一支實際上的繼承人,當是賈蘭。所以沒有財產名位之爭的女兒倒還罷了,《紅樓夢》中王熙鳳的一番感慨不過是針對“一等輕薄人”而發。官宦人家庶出的女兒甚至有母儀天下的,慈安太后即是。
發展演變
由於社會的發展,中國奴隸制度的演變,以及良賤制度的產生,妾開始指一種半自由人:她出身於良民家庭,是由購買而成為夫家的成員,這種購買行為被稱之為“納妾”,但她又不全屬於奴隸,身份仍屬於良民。雖然在當時的法律上,禁止婢女(青年女奴,屬於賤民)成為妾,也禁止妾直接成為妻,但實際上這些法律經常被違反。正妻死後,若妾要成為繼室,要經過一重儀式,稱為扶正。
在中國古代,妾所生的子女稱為庶出,正室所生的子女稱為嫡出,一般情況下,除非正妻無子女,否則庶出子女沒有繼承權。在古代朝鮮,庶出的子女需把父親、嫡母和嫡出的兄弟姊妹視為主人侍奉。
在民國建立以後,奴隸制度被廢除,真正意義上的妾已經成為歷史,但開始有以同居名義納妾的,即包二奶,民間也稱之為“妾”。
第三者
隨著封建社會的結束,特別是二戰以後,世界經濟進入大發展的時期。在經濟已開發國家,大多數中產階級及勞動人民都已經解決了溫飽問題。這樣,性享樂的問題就突出地擺在人們面前。而這時候,因為政治、經濟、文化、道德各個方面的變化,婦女的地位已經提高,納妾制度已經不能再實行。而與之相適應,出現了“第三者”的形式。
第三者方式,是已經有家庭的人,在家庭中的愛已經減弱或消失的情況下,出於要重新組織家庭的目的與其他異性的交往。其特點是:目的是重新組織家庭。要放棄原來不愛的伴侶,與新愛的第三者建立一個新的家庭。這樣,第三者已經不像妾那樣,是在原來家庭的內部。原配妻子不會在失去愛的情況下繼續受冷落和妾的折磨。如果是這樣,原配妻子在離開舊家庭,獲得自由以後,自己也可以找到相愛的人,重新組織一個新的家庭。
第三者方式,在剛出現的時候,受到民眾道德上的指責。但是,在理論上卻無法否定。實際上,從某種意義上講,第三者的存在,已經成為婚姻自由的基礎和前提條件。如果沒有第三者,許多家庭就沒有離婚的必要。那么,法律上的婚姻自由,就是一句空話,沒有實際的意義。而且,第三者在婚前受到指責,但是,在結婚以後,第三者變化成為正式的妻子,不但不能指責,還同樣受到法律的保護。那么,婚前對第三者的指責又有什麼意義呢?
第三者方式對妻子來說,是比納妾制度有了許多進步的。第一,不再受那種與妾在一起生活的侮辱。第二,獲得了組織新家的可能性。
第三者方式是在經濟發達地區,廣大民眾解決自己性享樂的一種方式。這樣的方式,使那些愛已經不存在的家庭經過重新組合,又獲得新的愛。使一個已經死亡的家庭變成兩個有活力的新家庭。使人們不用在失去愛的家庭中繼續忍受折磨。這樣的方式的前提是家庭已經失去愛,夫妻有重新組合的願望。也就是說,是那些不幸的人們重新獲得幸福的方法。
情人
隨著經濟文化的進一步發展,當廣大幸福家庭的人們也企圖在平靜的家庭生活以外,也獲得更多的幸福快樂的時候,又一種新的婚外性關係出現了。這就是“情人”關係。
所謂情人關係,就是相愛的男女,(當然是已婚的)在條件許可的範圍內,在友誼的基礎上,增加一點適度的性交流。所謂條件許可的範圍內,就是不過多地違反社會輿論,所謂適度的性交流,就是不破壞各自家庭的穩定。
情人的特點是:第一,情人不以建立新的家庭為目的。因此,情人關係不形成對現在家庭的威脅。第二,因此,情人第一次有可能改變妻子以外的女人與妻子之間的對立的、競爭的關係。因為保住了家庭的穩定,保住了妻子的地位。而妻子與情人又同時愛著同一個男人,所以,這一份愛倒成為聯繫妻子與情人的紐帶,使她們可以成為朋友。
情人出現的意義
從妾到第三者,再到情人的發展過程,是丈夫的妻子之外的性對象,從家庭內部向家庭外部的轉化過程。這一過程的實現,使妻子解除了屈辱和失去丈夫的威脅。是妻子的地位提高的表現。是夫妻關係日漸平等的表現。所以,是家庭發展進步的表現。
妾和第三者都是妻子不能接受的。但是,情人是可以接受的。
現在是第三者與情人同時存在的時期。許多人還沒有認識到第三者與情人的差別。這樣概念的混亂,形成許多不必要的家庭悲劇。最簡單的悲劇是:丈夫有了情人,其實他仍舊愛著妻子,並不想破壞自己的家庭。但是,妻子不理解這一點,認為只要丈夫有情人,就一定是不愛自己。所以必須以離婚相抵抗。結果離婚以後,雙方才知道,情人的出現,並沒有從根本上改變雙方之間愛的本質。離婚是一個有點過激的反應。
正像以前沒有辦法阻止有錢人納妾一樣,現在,誰也沒有辦法阻止一個普通人結交自己的情人。情人,作為一個最新時尚的社會關係,正在悄然興起。
相互忠誠的夫妻關係是一種甜蜜。但是,由相互忠誠而來的相互占有,卻又使家庭生活日漸沉重。情人的出現,使妻子不再僅僅是妻子,她又重新變成一個自由的女人,又重新體味女人的快樂。男人不再僅僅是丈夫,而變成一個自由的男人,重新體味男人的快樂。這樣婚後的第二次性覺醒,不但不威脅家庭的存在,反而給已經麻木的夫妻關係注入了新的性激動。丈夫重新恢復了男子漢的氣魄,妻子重新獲得女人的溫柔。
婚姻使一個個男人和一個個女人離開了社會,縮到小家庭的硬殼之中。情人的出現,把丈夫和妻子招回到生動熱烈的社會生活中來。所以,情人的出現,是一個人性的回歸。
情人的出現,第一次打破了私有制加在家庭關係上的占有性、不可離異性等枷鎖。在目前,社會主義大多數復辟成為資本主義的時候,能夠在社會的最基本組織中(家庭是社會的最基本組織)看到私人占有被解除,實在是一種快慰。當然,不是所有人都有這樣的認識。並不能要求所有的人都有自己的情人。因為不是任何一個男人或女人都可以做情人的。做一個情人也是要有一定的水平和素質的,也是要有一定的資格的。從這樣的意義上講,情人風的興起,表明人類自身素質的又一個提升。
特點意義
在前一個時代,在大多數勞動民眾不得溫飽,食性無著的時代,這件事情只發生在少數有錢有勢的人那裡。其解決方式除嫖娼外還有納妾。男人將自己喜歡的女人,以結婚的方式,接到家庭中來,享受與妻子同樣的待遇。
妾的特點
第一,她是在家庭內部。
第二。她比原配妻子受到更多的寵愛。
第三,她受到法律的保護。妾的存在,滿足了丈夫的性享樂。但是,損害了原配妻子的性享樂。這樣的損害又得到社會的認可和法律的保護。納妾制度是在經濟不發達階段,少數有錢人解決自己性享樂的一種方式。其代價是對妻子的損害。
女人做小妾的潛意識
說實話現在女人的開放,還不是表現在我需要一個男人的吶喊中,因為即使女人需要和男人造愛或是要交合的話,她也只能是通過一系列的表情、動作或是含蓄的眼神來讓憨情的男人知道就算了。而這種時刻女人的任何的感覺都要融化在男人所製造的感覺中。在這種時候任何的男人都不會計較女人的心計和想法,結果是女人的這個計畫終於出籠了。
做一個偏安的小妾要比成為正室更具有煽情的功能,而且這樣的女子永遠是矯情的永遠是讓男人的正妻吃醋的,不過即使剛剛頒布的新婚姻法也明確地以法的形式規定對第三者的愛情問題給予了指責。有人說,為什麼不對第三者給予嚴厲的懲戒,而專家說那時屬於道德法庭的事情。
做一個柔順的小妾或許對於某些女子來說並不是什麼壞事,做一個柔順的小妾,讓男人作為性事的消遣並非在必要時通過肚子中的孩子要挾男人,說不定還能成為致富的一個手段。
而且作妾也是可以嬌嘀嘀的,在自己心愛的男人面前女子把身子已經交給男人,男人還能不給你做主嗎?
不過當這話我和一位頗有些女性意識的女人交談時,真得感到了她的說法,還是有道理的。作妾的心理好像不是現在才有的,做人家的妾這種潛意識好像是女人對於男人愛得死去活來時,就會出現。現在隨著<<大宅門 designtimesp=19911>>電視劇中的老姑娘白玉婷大小 姐從謎戲到迷人和不依不饒的要與已有家室的戲子萬筱菊之愛,讓人感到了一種屬於變態的感情,居然讓這些頗能製造抖料的劇作家們找到了吊人胃口的地方。
因為,人家就說了“我做個小妾還不行嗎?”當然不行,就是那些託命去求情的人,雖說也是戲子想必能給面子,但去求情的時候,人家還是不能答應,不是不想這樣做,而是不敢,那就用偷情的方式吧,但這樣的偷情具有很大的危險性。於是就作妾不成,和他的照片結婚不成嗎?這樣以來,倒不知道該如何確定人家的名份了。不過這裡我們感到了為什麼說過去的女人真的有賤貨的說法,其實要做妾真的不是什麼壞事。作妾是以完成和爺們的性交為能事的,我只管性生活別的我都可以不管,做這樣的女人會有多少責任感呢?幾乎沒有,只要是把男人侍候好了讓男人滿意了舒服了,就是作妾的福份和職責完成了。
女人說,女人骨子裡都有想作妾的意識,不過這種意識是萬萬不能表現出來的,如果是真得這樣了,女人都來作妾,那么正室就會真得出現虛位以待的局面,也是相當危險的。
其實男人真得沒有辦法來讓作妾的女人成為家族一員,而女人在作妾了一段時間後,會感到扶正才是最最重要的,但是已經成為了妾就不會有扶正的機會了,因為沒有明媒正娶。因為,不是門當戶對的人家,多半是爺們耐不住寂寞的產物,所以妾就還是妾。
其實想作妾的女人只是作為性消費而存在的,女人消費了男人的體力和精力,而男人就是為了或是躲避情感的危機,或是為了讓心靈能有一個寧靜和溫馨的驛站而已。
想作妾的女人終於沒有看到哪怕絲毫的希望,因為沒有給想作妾的或是要討妾的人這樣的機會,因此女人和花心的男人只能偷情,既然是偷就會有風險,因此這種幽會和偷情就越有滋味。已經有人把偷情作為一種文化來敘述了現在還有人把什麼離婚也作為文化來對待,真不知道編髮和通過了這些稿件的編輯和總編們,有無討妾和作妾的心理,或是就是要通過這種方式把自己的討妾、作妾的心理,委婉的通過媒體的方式表達出來,反正是讓人家感到的是一種心底的庸俗全然沒有羞恥心的表現。
其他地區和國家
在《聖經舊約》中,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不能生育,於是把自己的婢女夏甲給丈夫做妾。夏甲在懷孕後對撒拉不敬,於是被後者虐待報復,說明她和撒拉仍然是主僕的關係。
在伊斯蘭教國家,雖然也有一夫多妻制度,但各個妻子的地位原則上是平等的,因此和東亞傳統上的妾有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