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縣地方稅務局

大邑縣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10月25日,主要承擔全縣範圍內13個地方稅種和6項基金附加(費)的徵收任務。大邑縣地方稅務局下轄8個徵收所、1個稽查局,縣局機關內設8個職能科室。全縣地稅系統共有幹部職工130人,平均年齡38.04歲,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占81.56%。

機構概況

大邑縣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10月25日,主要承擔全縣範圍內13個地方稅種和6項基金附加(費)的徵收任務。大邑縣地方稅務局下轄8個徵收所、1個稽查局,縣局機關內設8個職能科室。全縣地稅系統共有幹部職工130人,平均年齡38.04歲,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占81.56%。
大邑縣地方稅務局的各項工作得到了省、市地稅局和縣委、縣政府的高度認可,先後獲得“縣級文明單位”、“市級文明單位”、“市級文明行業”、“市級文明單位標兵”、“省級文明單位”等榮譽稱號;7個稅務所和1個稽查局全部建成“市局級文明單位”和“市局級優質服務視窗”,一個稅務所獲得“青年文明號”稱號。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負責縣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全局性會議組織、文秘事務、檔案管理、信訪、保密、政務信息、督查、稅收宣傳和目標管理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地方稅收政策政務調查研究;負責機關財務、固定資產、基建、辦公現代化、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等行政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系統內部財務審計等工作。縣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制科
負責綜合性稅政調查研究和綜合性稅收政策業務的協調、會辦工作;負責地方稅收普法宣傳;組織實施地方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的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和行政處罰工作;辦理地方稅務行政複議、聽證、行政訴訟。縣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稅收徵收
管理科
負責地方稅收征管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稅收徵收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中的有關事項;擬定地方稅收征管辦法、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地方稅收征管體制改革;負責地方稅務登記、申報工作以及稅收資料和辦稅服務廳的管理;負責地方稅收發票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治稅工作的日常管理。縣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稅收
管理科
負責地方稅收和基金(附加、費)的政策解釋和貫徹工作;負責地方涉外稅收管理工作;負責擬定單項稅種的征管辦法、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辦理有關稅收、基金(附加、費)減免中的具體事項。縣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畫財務
管理科
執行國家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制度和國家金庫條例,管理系統經費、財務;匯總分析地方稅收會計、統計信息數據,編制、分配地方稅收計畫;辦理各項經費的領撥;檢查落實地方稅收計畫和財務、會計、統計制度;組織實施系統內部財務審計;負責稅收資料調查工作;管理地方稅收票證。縣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事教育科
管理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負責幹部任免、調配、考核、獎懲等工作;研究制定幹部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組織基層單位開展爭先創優活動;負責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縣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監察室
負責紀檢監察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執法監察和案件查處工作;參與系統財務、經費和基建的審計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乾部離任審計工作。縣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稽查局
負責本系統稅收專項檢查和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稅收案件舉報、稽查選案、違章教育輔導和補稅罰款工作;中轉站清理欠稅;負責與公、檢、法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縣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一稅務所
負責晉原鎮範圍內除酒類、建築安裝、房地產外的企業和縣內涉外企業地方稅務的徵收、管理、檢查工作。縣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稅務所
負責房地產開發,建築行業和車輛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檢查工作。縣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稅服務廳(三所)
負責全縣地方稅收的集中徵收工作。縣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晉原稅務所
負責晉原鎮個體稅收和酒類企業、青霞鎮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檢查工作。縣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安仁稅務所
負責安仁鎮、上安鎮、蘇家鎮、韓場鎮、蔡場鎮、董場鎮、沙渠鎮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檢查工作。縣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悅來稅務所
負責悅來鎮、霧山鄉、斜源鎮、鶴鳴鄉、金星鄉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檢查工作。縣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花水灣稅務所
負責花水灣鎮、出江鎮、西領鎮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檢查工作。縣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信息化建設辦公室
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稅收信息化建設的規劃、實施、管理、服務和監督;負責稅收信息的處理、監控、分析;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實現稅收數據集中、傳遞暢通、信息共享。縣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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