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文電處理、文書檔案、工作督辦、信訪、保密、稅收宣傳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制定機關內部的規章制度;負責管理經費、財務、裝備、固定資產;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管理全縣地方稅務系統的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有關幹部的考核任免工作和國家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群團工作;負責系統內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系統內的共青團、工會和計畫生育工作。
監察考評科
負責本系統紀檢監察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的情況,調查處理違法違紀的行為,受理對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和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負責宣傳稅務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抓本系統的廉政行風建設和反腐鬥爭;負責系統內部的財務審計工作和領導幹部離任審計工作。負責對全系統幹部職工進行績效考核管理。
稅費管理科
負責地方各稅和規費的政策業務;貫徹執行地方各稅法規、規章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地稅日常稽核和檢查工作;進行稅收調查研究;負責地方稅務行政複議、行政處罰和稅收執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關於稅收政策方面的建議和提案。
徵收服務科
負責本地區地方稅收票證管理工作,制定本地票證管理具體規定;制定和上報票證計畫;受理納稅人經稅務分局審定的用票申請,核發《發票領購簿》;發售發票和稅務登記證件及驗證標識;負責國務院、省人民政府指定的社會保險費和其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對規費、基金進行政策監控和管理;制定具體的征管辦法;負責處理執行社保費征繳政策以及有關規定中的問題。
信息管理科
制定計算機發展規劃,健全計算機工作管理制度,制定計算機套用發展方案,對計算機操作規程、技術管理和有關許可權作出規定;負責計算機及附屬設備的選型、購置、維護,充分挖掘設備功能;加快套用軟體的研製和開發,加大軟體開發套用的力度;建立健全稅收管理網路體系;完善各地納稅服務廳的建沒,規範納稅服務廳的規模、布局和配置;加強計算機套用人員的技術培訓;抓好地稅系統辦公自動化建設;抓好計算機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加強計算機安全保密工作。
直屬機構
稽查局管理轄區內的稅務稽查工作,組織擬定實施稽查工作各項制度和辦法;負責轄區內各類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和實行查帳徵收的個體工商戶的稅務稽查工作;組織實施地方稅收專項檢查和涉稅案件的協查工作;受理和查處轄區內的涉稅舉報案件;負責稅務稽查中的司法保障工作;審核和管理本系統稅務檢查證。
派出機構
稅費管理第一分局主管南城辦事處、北城辦事處、環城辦事處、開發區辦事處、市直的地方稅費徵收管理工作。機構設在城區書院街。
稅費管理第二分局
主管興隆鎮、王城鎮、劉升鎮、隨陽農場的地方稅費徵收管理工作。機構設在興隆鎮。
稅費管理第三分局
主管七方鎮、琚灣鎮、楊檔鎮的地方稅費徵收管理工作。機構設在七方鎮。
稅費管理第四分局
主管吳店鎮、平林鎮、熊集鎮、車河農場的地方稅費徵收管理工作。 機構設在吳店鎮。
稅費管理第五分局
主管太平鎮、鹿頭鎮、新市鎮的地方稅費徵收管理工作。機構設在太平鎮。[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