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裁軍問題

國際裁軍問題

裁軍一般指為銷毀或減少戰爭手段,消除戰爭威脅而採取的措施。古希臘城邦國家亦有彼此限制軍備的信約。人類歷史進入近代以後,裁減或限制軍備的倡議和措施屢見不鮮。1713年《烏得勒支條約》規定法國撤除敦刻爾克地區軍事要塞設施。1774年《楚庫克-凱那爾吉和約》限制土耳其在克里米亞保持軍事要塞設施。1856年《巴黎和約》(1856)規定俄土兩國均不得在黑海地區設定兵工廠,雙方在黑海的船隻不得超過限額。七年戰爭後,1776年奧地利向普魯士提出彼此裁減1/3兵力的主張,後者拒絕。拿破崙戰爭後,俄皇向英國外相提出雙方同時裁減同一軍種部隊的建議,未能成功。在一定地區採取軍力均衡的事例有1817年英、美達成各自限制在北美五湖區域限制軍備的協定。世界性國際會議討論裁軍和禁止某種武器問題始端於1899年海牙和平會議。由於俄、德、法帝國主義矛盾,第一次海牙會議未能就限制常規軍備問題達成協定,會議最後發表宣言禁止使用毒氣和射入人體中擴大體積的子彈。1907年第2次海牙和平會議召開,美洲國家提議討論限制軍備,德、奧、意等國反對,以至把限制軍備問題從議程中排除。

相關介紹

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的國際裁軍談判

國際聯盟中的裁軍談判:國聯盟約規定其會員國有裁減國家軍備至最低限度的義務。1920年 5月17日,在國聯行政院中成立陸海空軍常設顧問委員會,從事裁軍研究。同年11月國聯又設立一個臨時混合委員會,研究與裁軍有關的政治、經濟、社會、史地等問題。1924年國聯撤銷上述兩機構,成立裁軍委員會。根據1925年 9月國聯決議,成立裁軍會議籌備委員會,並邀請美、蘇、土參加。1926年5月至1929年12月,該委員會召開6輪會議。法國為保持陸軍優勢,強調有效國際監督為裁軍前提,堅持後備兵員不在裁減之例,遭到英、美、德的反對。蘇聯提出徹底裁軍建議,未被採納。經過 5年周鏇,該委員會僅草擬了一紙裁軍公約草案,無實際價值。1932年2月2日國聯在日內瓦舉行裁軍會議,有61國代表參加。德國便以軍備平等為名,要求取消《凡爾賽和約》對其軍備的限制。德國主張與法國“安全保障”要求衝突。日本業已發動侵略中國東北地區的“九一八”事變,並進攻上海,絲毫沒有裁軍誠意。義大利法西斯政府為加強在地中海地區和東非擴張,反對裁軍。英國在會議上鼓吹“歐洲協調”,推行綏靖外交。1933年10月法西斯德國通告退出裁軍會議。1934年 6月11日會議破裂,國聯範圍內的裁軍談判終以失敗告終。

②裁減海軍軍備問題:1922年2月6日,美、英、日、法、意締結限制海軍軍備條約,對主力艦及航空母艦總噸數作出限制。5國海軍軍備比例為5∶5∶3∶1.75∶1.75。1927年上述5國在日內瓦開會討論限制巡洋艦和潛水艇的問題,未獲協定。1930年 5國又在倫敦召開限制海軍會議(見圖),英、美、日之間簽署限制主力艦以外艦隻噸位的協定。法意因爭奪地中海霸權,相互角逐,未在協定上籤字。在華盛頓協定和倫敦協定到期的形勢下,1935年12月至次年 3月召開第 2次倫敦限制海軍軍備會議。日本、義大利中途退出會議,英美法之間簽訂一項協定,規定每年通報造艦情報,協定有效期限為 5年,無限制軍備的意義。

③地區性的裁軍談判:1923年2月7日瓜地馬拉、尼加拉瓜、哥斯大黎加等中美洲國家在華盛頓簽訂 1項限制兵員人數、飛機及軍艦水平的條約,為期5年。1922年12月,在蘇俄倡議下,蘇俄、波蘭芬蘭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莫斯科召開裁軍會議。蘇俄提出與會國家各減少1/4陸軍等項建議,未被其他與會國家接受。④英德海軍協定:1935年6月18日英國與德國簽訂海軍協定,英國同意希特勒德國海軍噸位為大英國協全部海軍總噸位35%,使希特勒德國得以迅速重建一支強大的海軍。

國際裁軍問題國際裁軍問題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裁軍談判

①聯合國內的裁軍談判:聯合國憲章第26條規定,安理會為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應擬定建立管制軍備制度的方案。根據聯大1946年 1月24日決議,聯大下面設立原子能委員會,由安理會理事國和加拿大組成。美國代表提出設立國際發展原子總署的建議,其目的是美國要維持其原子武器的壟斷地位,阻止蘇聯研製原子武器。蘇聯代表提出銷毀原子武器公約草案禁止生產和使用原子武器。談判陷於僵局,委員會導致解散。根據聯大1946年12月14日決議,安理會設立常規軍備委員會。蘇聯主張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一年內裁減陸海空軍 1/3,同時禁止原子武器。美國反對禁止原子武器,拒絕將常規軍備和原子武器問題合併討論。常規軍備委員會於1952年 2月解散。六屆聯大決定建立裁軍委員會,一併討論裁減常規軍備和禁止原子武器問題。蘇聯與西方國家的立場仍然對立。1952年 5月28日,西方提出美蘇中3國的兵力各為100~150萬、英法兵力各為70~80萬限額,分階段管制原子能的建議。蘇聯反對。蘇聯主張美、英、法、中、蘇 1年內裁減軍隊和軍備 1/3的建議,取消美國和北約在外國的軍事基地,西方國家拒絕。1953年裁軍委員會的討論陷於停頓。1954年 4月19日,裁軍委員會決定成立加、法、蘇、英、美5國小組委員會,1954年5月至1957年9月共舉行157次會議。1954年 6月11日,英法提出分 3個階段裁軍的方案。1955年5月10日,蘇聯提出分兩個階段裁軍的方案。東西方立場仍無法合攏。1957年11月19日,聯大通過擴大裁軍委員會成員的決議,蘇聯反對,並拒絕參加。1978年5月23日至7月1日聯合國召開了第1屆裁軍特別聯大,通過《最後檔案》。1982年6月7日至7月10日召開了第2屆裁軍特別聯大,審議並通過《綜合裁軍方案》。

②日內瓦多邊裁軍談判:1959年根據蘇、美、英、法外長協定,同意成立十國裁軍委員會,討論北約和華約兩個軍事集團的軍備問題。參加國家為蘇、保、捷、波、羅、美、法、英、加、意。十國委員會同聯合國保持密切關係。1961年3月15日在十國委員會基礎上,增加了8個不結盟國家,組成十八國裁軍委員會。1969年7月又增加了8個委員國,更名裁軍委員會會議(又稱二十六國裁軍委員會會議)。1978年第1屆特別聯大期間,第三世界國家要求改組委員會會議,蘇美被迫放棄“兩主席制”,由成員國逐月輪流擔任主席。改組後稱為“裁軍談判委員會”,1984年起又改名裁軍談判會議。它是當前國際上唯一常設性多邊裁軍談判機構,有40個成員國,每年春、夏各舉行一次會議。中國於1980年 2月正式參加了裁軍談判委員會。並向會議提出多項切實可行的裁軍建議。③多邊裁軍條約的締結:60~70年代,在國際裁軍談判中,一方面美蘇侈談“全面徹底裁軍”,另一方面與有關國家進行“局部裁軍”(或叫裁軍附帶)措施的討論。國際間簽署了一系列與裁軍或限制軍備有關的多邊國際協定,諸如《南極洲條約》(1959)、《外層空間條約》(1967)、《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條約》(1967)、《防止核武器擴散條約》(1968)、《海床禁核條約》(1971)、《禁止生物武器公約》(1972)、《禁用改變環境技術公約》(1977)。80年代以來簽署的則有:《禁止或限制使用特定常規武器公約》(1981)、《南太平洋無核區條約》(1985)。

美蘇雙邊裁軍談判

1968年,美蘇分別表示願就限制和削減戰略核武器進行會談。1969年11月,雙方在赫爾辛基進行預備性會談,次年 4月在維也納舉行正式會談。1972年 5月26日美蘇首腦簽訂了《限制反彈道飛彈系統條約》和《關於限制進攻性戰略武器的某些措施的臨時協定》。臨時協定只限制了雙方進攻性戰略武器的數量,沒有限制它們的質量發展。1979年6月18 日美蘇在維也納簽署《限制進攻性戰略武器條約》,至今未批准生效,但雙方都表示願意遵守。這一條約仍然只限數量、不限質量。條約自然不能取消美蘇之間的核軍備競賽,只是制訂一個新的競賽規則而已。

國際裁軍問題國際裁軍問題

歐洲中程飛彈問題

1977年,蘇聯在其西部和東歐部署了SS20飛彈。1979年12月北約理事會通過雙重決議,決定從1983年底起,美國西歐部署新式飛彈共 572枚,要求美蘇進行中導談判。1981年11月30日至1983年11月23日,美蘇限制歐洲中程核武器談判達兩年之久,其實質是爭奪核優勢,爭奪對歐洲的控制權。談判中雙方各自拋出不少方案。1983年底談判破裂,美國如期著手部署新式飛彈,歐洲局勢顯得格外嚴峻,美歐關係和蘇歐關係都發生一些變化。
美蘇渡過因歐洲中導問題導致雙邊關係僵冷時期後,1985年1月8日美蘇兩國商定恢復談判,並且決定戰略核武器和中程核武器同空間武器作為一攬子問題,相互聯繫地加以討論和解決。經過多輪談判,美蘇雙方競相提出各自的方案,1987年12月 8日,美蘇首腦在美國首都華盛頓簽署中程飛彈條約,但雙方的分歧依然存在。

中歐裁軍談判

稱為關於裁減中歐武器力量和軍備的談判,被稱為“維也納圓舞曲”(見中歐裁軍談判)。

歐洲裁軍會議

又名“在歐洲建立信任與安全措施和裁軍會議”,1984年 1月17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開幕。會議是根據歐安會馬德里續會通過的最後檔案舉行的。會議分兩個階段舉行。第 1階段會議開到1986年11月下屆歐安會續會為止。第 2階段會議討論歐洲裁軍問題,參加這次歐洲裁軍會議的是歐安會35個與會國,目前已進行了十幾輪會議。
目前超級大國軍備競賽日益向外層空間發展,他們把外層空間作為開展軍備競賽的場所,在外空軍事活動日益增加,各種外空武器競相發展,有的武器系統已處於試驗階段,反衛星武器已具備了一定實際作戰能力,反彈道飛彈系統的競賽也已展開。R.W.里根一心要搞所謂“戰略防禦計畫”(星球大戰),但是美國也面臨許多困難,不得不在裁軍問題上調整策略,鬆動對蘇聯態度。最近М.С.戈巴契夫提出蘇聯的中間方案,表示不再完全反對美國進行星球大戰,只是要求把它限制在實驗室的研究水平上,即美國實際上已採取的行動限度內,條件是雙方至少在15年內不得退出限制反彈道飛彈防禦系統條約。
兩個超級大國憑藉巨大的軍事實力,在全球範圍內進行激烈的爭奪,造成了對世界和平和各國獨立與安全的嚴重威脅。軍備競賽給世界經濟發展也帶來許多消極和阻礙因素。裁軍問題是關係到和平、安全與發展的重要問題。但是從歷史的經驗看來,裁軍一直沒有多大進展,美蘇之間的軍備競賽不會停止下來。聽任美蘇軍備競賽的膨脹,加劇另一次世界戰爭爆發的危險,是不利於世界各國人民現實利益和長遠利益的。但是也應該看到爭取實現裁軍的鬥爭是一個長時期任務,並非俯拾即得,近期內即可獲鹿。裁軍事業關係東西南北問題全局,它不僅對維護和平與安全、緩和國際緊張局勢有重大意義,而且關係到世界人類發展的前途,必須打破實際上由美蘇控制的裁軍談判的畸形局面,把裁軍事業推向新階段。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