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程飛彈條約

中程飛彈條約

1987年美蘇兩國首腦簽定的《美蘇消除兩國中程和中短程飛彈條約》,簡稱中導條約。

具體內容

中程飛彈條約中程飛彈條約
1977年前美國在西歐中導力量占有優勢。1977年起蘇聯在本國和東歐部署SS-20飛彈,以對付美國從潛水艇發射的彈道飛彈。根據聯邦德國總理H.施密特的倡議,1979年12月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理事會通過“雙重決議”,主張從1983年起在西歐部署572枚新式飛彈;美國儘快同蘇聯舉行中程核武器談判。起初,蘇聯拒絕同美國談判,後做出讓步。1980年10~11月在日內瓦美、蘇舉行中導問題的預備性會談,未獲取實質性成果。1981年9月24日美、蘇達成舉行中導問題正式談判的協定。關於歐洲中導問題的談判從同年11月30日在日內瓦開始,先後進行6輪談判,共110次會議。蘇聯先後提出“凍結現狀”、“分階段裁減華約和北約中導”等方案。其基本立場是要阻止美國按“雙重決議”在西歐部署新式飛彈,保住自己的SS-20飛彈的部署系統,即使減少蘇聯在歐洲的中導力量,也只能減到同英國與法國兩國核彈頭總數相等的水平。

美國方案

美國先後拋出“零點方案”、“臨時協定”等方案。其基本立場為:只有蘇聯拆除在歐洲的全部SS-20飛彈,美國才放棄部署新式飛彈;即使答應略微縮減美國原定部署計畫,或允許蘇聯在歐洲的中導略多於美國,而在全球範圍兩國的中飛彈頭數量必須相等。雙方立場相距甚遠,談判陷入僵局。1983年11月,美國著手在英國、義大利和聯邦德國部署新式飛彈,蘇聯中斷中導、中歐裁軍、美蘇戰略核武器等一系列談判,東西方關係一度嚴峻。後由於國際形勢的發展和美蘇兩國分別調整各自在裁軍問題上的策略,根據1985年1月8日美、蘇外交部長在日內瓦達成的協定,同年3月美、蘇舉行包括戰略武器、中導和太空武器在內的一攬子裁軍談判。1986年10月,美國總統R.W.里根,和蘇聯領導人М.С.戈巴契夫在冰島會談時,雙方在中導問題上的立場有些接近。蘇聯表示願意接受美國“零點方案”,並不再堅持把英、法核武器計算在內。美蘇雙方還同意消除歐洲全部中導。1987年2月戈巴契夫同意中導與太空武器分開解決,同年7月他又表示接受“全球雙零點”方案,使中導問題出現了轉機。同年11月中旬,美蘇兩國外長在日內瓦制定中導條約草案。同年12月8日,里根和戈巴契夫在華盛頓簽訂了中導條約。

各項條款

該條約共17條,規定雙方在條約生效後的3年內,須全部銷毀所擁有的中程飛彈及其發射裝置和輔助設施,在條約生效18個月內全部銷毀中短程飛彈及其發射裝置和輔助設施。條約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再生產和試驗中程飛彈和中短程飛彈。條約還規定為監督條約的遵守,締約每一方都擁有就地核查的權利,在條約生效後13年期間內均可進行核查。條約生效後頭3年期間每年進行20次核查,其後5年期間每年進行15次核查,在最後5年期間每年進行10次核查。根據條約,美蘇雙方將銷毀2611枚已部署和未部署的中程飛彈,其中美國為859枚,蘇聯為1752枚。該條約是戰後美、蘇裁軍談判歷史上達成的第一個真正減少核武器數量的條約。它是美、蘇在內政和外交上各有所需和相互妥協的產物。條約的簽訂對於東西方關係的緩和具有很大的影響。但是,條約所規定銷毀的兩國中程和中短程飛彈的數量,只占它們擁有的全部核武器實力的3~4%,並未觸其根本,亦不能動搖兩國的核霸權和核壟斷的地位。只有美、蘇實行全面和大輻度的裁軍,才能使世界和平與安全得到切實的保證。

俄擬退出

2014年7月29日訊息,俄羅斯表示,俄羅斯有可能退出條約。美國指責俄羅斯違反條約。俄羅斯和美國遵照冷戰期間簽署了《中程飛彈條約》的條款,兩國銷毀了大約2700枚中程飛彈。
美國國務卿克里和俄羅斯外交部長拉夫羅夫通電話商討此事,但是俄羅斯外交部對於美國的批評未予置評。
1987年美俄簽署的《中程飛彈條約》沒有終止日期。但在一年前,俄羅斯前國防部長、普京總統現任辦公廳主任謝爾蓋·伊萬諾夫提出了俄羅斯退出條約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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