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1917年7月,段祺瑞重任國務總理後,拒絕恢復《臨時約法》和國會,力圖實行其專制獨裁。孫中山號召國會議員南下廣東,召集國會,組織護法軍政府。8月中旬南下議員雖多達150餘人,但仍不足召開正式國會的法定人數。根據孫中山建議,8月25日在廣州召開非常國會。大會通過《中華民國軍政府組織大綱》,決定成立護法軍政府,以“戡定叛亂,恢復《臨時約法》”為軍政府職責,宣布在“《臨時約法》之效力未完全恢復以前,中華民國之行政權,由大元帥行之。”9月1日,選舉孫中山為大元帥,唐繼堯、陸榮廷為元帥,開始了討袁護國戰爭。後來會議被西南軍閥及國民黨右派議員所操縱,於1918年4月10日通過《中華民國軍政府組織大綱修正案》,決定改組軍政府。5月4日正式通過改組決議,排斥了孫中山的領導。同日,孫中山通電辭職。1921年4月,部分國會議員在廣州再次召開國會非常會議,選舉孫中山為非常大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