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是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內容,也是我國公共衛生制度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自2009年啟動以來,在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得到了普遍開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為進一步規範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管理,衛生部在《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2009年版)》基礎上,組織專家對服務規範內容進行了修訂和完善,形成了《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2011年版)》(以下簡稱《規範》)。

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是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內容,也是我國公共衛生制度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自2009年啟動以來,在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得到了普遍開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1年,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助標準由每年15元提高至25元。為進一步規範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管理,衛生部在《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2009年版)》基礎上,組織專家對服務規範內容進行了修訂和完善,形成了《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2011年版)》(以下簡稱《規範》)。
《規範》包括11項內容,即:城鄉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健康教育、預防接種、0~6歲兒童健康管理、孕產婦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壓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以及衛生監督協管服務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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