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是指由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等城鄉基本醫療衛生機構向全體居民提供,是公益性的公共衛生干預措施,主要起疾病預防控制作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有三方面含義:一是城鄉居民,無論年齡、性別、職業、地域、收入等,都享有同等權利,二是服務內容將根據國力改善、財政支出增加而不斷擴大,三是以預防為主的服務原則與核心理念。
發展及現狀
建國以來,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用較少的投入取得了醫療衛生事業較大的成就,但隨著社會的發展,投入與需求的矛盾越來越突出,憂患也越來越大,已嚴重影響到國民的健康素質。我國財政醫療和衛生支出的絕對值和占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幅均逐年增長,但占我國醫療衛生總費的比例也在逐年快速下降,與衛生需求差距更大、支出結構更加不合理。根據衛生部《2009年我國衛生事業發展情況簡報》、財政部《中國財政基本情況(2008)》和2010年溫家寶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數據,1978年-2009年,我國醫療衛生總費從110.2億元增長到16118.8億元,人均由11.44元增長到1213.76元,增量很大。但2003年-2009年,國家財政醫療衛生投入僅從831億元增長到1277億元,即人均年1213.76元的醫療衛生總費支出中,僅98.23元由國家財政負擔。假如將社會支出高估至40%,居民個人支出仍然超過了50%,我國依然是全球個人負擔較重的國家。世界上最不已開發國家和開發中國家在2000年居民個人醫療衛生支出負擔即分別為42.8%和40.7%。
我國不僅財政衛生投入嚴重不足,在財政衛生投入結構中,用於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更少,人均僅15元,(2013年已增至人均30元),而用於基層公共衛生、農村衛生的就更少。由於基本公共衛生投入的不足、與基本公共衛生需求不相適應,導致以下問題。
1.各級地方疾控機構經費保障薄弱,公益性質難以體現。全國疾控機構既有全額撥款單位,又有差額撥款單位。疾控機構的經費保障和保障標準不統一,導致公共衛生服務和公共產品提供不均衡、公共衛生事業發展不均衡。特別是新發和再發傳染病等衛生安全防控存在薄弱點,對國家公共衛生安全產生嚴重的負面影響。疾控系統年人均收入水平遠低於同地醫院平均水平,收入差距使人才隊伍不穩定,具有發展潛質的專業人員流動性增加。受現行運行機制和人員費用的限制,地方各級疾控機構在專業技術人才引進、培養和使用方面均面臨巨大的困難。
另外我國衛生資源總體不足,資源配置不合理,農村地區問題更加突出。我國的衛生資源城市占80%以上,農村僅占20%以下。2008年,我國城市孕產婦產前檢查率達到88.1%,而農村不足50%;城市孕產婦死亡率為29.2/10萬,農村為36.3/10萬;城市嬰兒死亡率為6.6‰,農村為18.4‰,存在較大差距。
2.全國疾控系統隊伍整體素質有待提高、結構很不合理。全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35歲以下者占39.4%,低於全國臨床和衛生技術人員53.1%的平均值;中專及中專以下學歷者占50%以上,越往西部,學歷整體水平越低。39個法定傳染病病種有一半以上沒有學科帶頭人,從事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專業人員也嚴重不足。公共衛生從機構到功能都極其薄弱,如新《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承擔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事故處理、標準制定和信息管理等職能,但全國多數疾控機構甚至沒有獨立的食品衛生科室,除國家疾控中心外,各級地方疾控機構將食品衛生、環境衛生、職業衛生、輻射安全、精神衛生、婦幼衛生、學校衛生等職能合併成一個被嚴重弱化了的科室,根本沒有承擔相應職責的能力。
3.慢性病患病率仍持續快速升高,公共衛生服務和居民健康知識知曉率仍較低。據衛生部公布的第4次國家衛生服務調查結果,截至2008年,全國慢性病病例數已達到2.6億,有醫生明確診斷的循環系統疾病例數由1993年的0.37億增加到1.14億,其中高血壓患者由1400萬增加到7300萬、腦血管病由500萬增加到1300萬;糖尿病病例數從200萬增加到1400萬。在過去的十年間,平均每年新增近1000萬例慢性病病例。因惡性腫瘤、腦血管病、心臟病三項疾病死亡人數占我國因疾病死亡前十位總人數的70%以上。北京市25歲以上居民高血壓患病率超過25%,15歲及以上居民糖尿病患病率超過7.7%。另外居民精神衛生狀況堪憂,抑鬱障礙、自殺及精神疾病、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禍已成為我國重要的公共衛生問題和社會問題,而我國精神衛生防治人員嚴重匱乏,防治機構和功能都極其薄弱,重症患者住院治療後,缺乏社區康復訓練,無法延續和鞏固治療效果。
4.疾病預防控制與救治體系發展不協調,醫療與預防之間在理論和套用方面也缺乏溝通和交叉。現行的醫學教育、醫衛人員的職業培訓、資格考評、職稱晉升等內容和模式均使公共衛生與臨床醫學之間的獨立性越來越強。
上述問題既加重了“重治輕防”問題的嚴重性,加重了疾病的個人、家庭和社會負擔,也與“預防為主”的醫療衛生工作方針相悖。由此建議:
1.加大財政投入,調整投入結構。巨觀上應明確國家、社會、個人的支出比例,切實起到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巨觀調控作用。從2010年到下一個“五年計畫”結束,政府可將衛生支出長期占財政支出的3~4%,逐年快速提高至7~8%,公共衛生、農村衛生等基本公共衛生的分配比例應提升至55%,以確保各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運行經費,促進公共衛生服務工作的可持續發展。
2.改革公共衛生服務保障體系,進一步提高隊伍素質。由編辦組織、衛生行政部門協調,修訂公共衛生服務機構中人員編制和結構標準,並建立適應發展的調整機制;制定優惠政策,撥付專項經費,大力引進急需的學科帶頭人和公共衛生專業技術骨幹,包括農村公共衛生實用型人才;提高公共衛生人員培養的實效性和針對性;變革公共衛生服務隊伍的薪酬制度,建立薪酬增長機制、公共衛生服務崗位津貼制度等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
3.建立健全城鄉社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網路,普及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適時擴大服務範圍。建立有效的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站醫生增補機制和人力資源培訓機制,加快“鄉鎮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進程,以保障人人享有基本水平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在此基礎上實施非傳染性慢性病綜合管理、農民健康管理、精神病患者管理、農村居民白內障患者免費復明工程、降低流動兒童計畫免疫漏種率等項目,切實提高城鄉居民所能享有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水平。
4.提高公共衛生干預能力,進一步協調發展醫療衛生事業。建立有效的公共衛生干預措施和實用技術的研究及其激勵、評估、推廣機制,加快相關產業發展,逐步快速提高干預措施、生命科學成果在我國GDP中的貢獻率,以保障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可持久發展。建立臨床醫學和公共衛生學有機結合、協調發展機制,提高我國醫療衛生整體水平。進一步完善醫學教育、醫衛人員的職業培訓、資格考評、職稱晉升等體制和機制。使臨床醫護人員重視公共衛生和預防醫學,使公共衛生醫師掌握一定的臨床醫學知識,實現疾病預防與診治的有機結合。
服務對象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主要為三大類人群共提供14項服務
1、建立城鄉居民健康檔案
2、健康教育
3、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
4、衛生計生監督協管
5、0~6歲兒童健康管理
6、孕產婦健康管理
7、老年人健康管理
8、中醫藥健康管理
9、預防接種
10、慢性病患者管理(高血壓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
11、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
12、肺結核患者健康管理
13、免費提供避孕藥具
14、健康素養促進
其中1-4項為針對所有人群的服務;5-9項為針對特殊人群的服務;10-12項為針對患病人群的服務。有部分有條件的地方在開展: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很多地方僅限於發現有精神病後建立檔案,做記錄、隨訪,其他均是轉到規定有條件的單位);2、孕產婦健康管理(除產後訪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