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九

回九,一種風俗。

《紅樓夢》九十八回《苦絳珠魂歸離恨天,病神瑛淚灑相思地》:“一連鬧了三天,那日恰是回九之期,若不過去,薛姨媽臉上過不去。”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紅樓夢鑑賞辭典》說:“回九,又稱‘住九’、‘回門’。舊俗,新娘在婚後第九天,由新郎陪同回娘家,娘家需設宴款待,一般當天即返。回九之期,如新郎不陪新娘去岳家,便是對岳父母的不敬。”
不知道這一習俗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更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回三”代替了“回九”。
民間,有“回三”一說。
明馮夢龍《醒世恆言·喬太守亂點鴛鴦譜》:“孫寡婦道:‘六嫂,前日講定約三朝便送回來,今已過了,勞你去說,快送我女兒回來。’……誰想到媽媽真箇道:‘六嫂,你媒也做老了,難道恁樣事還不曉得?從來可有三朝媳婦便歸去的理么?”
翻書,有“三朝”一詞。詞有數解,其中一解是:舊風俗,婚後、產後第三日稱三朝。
宋吳自牧《夢粱錄》二十《嫁娶》:“三日女家送冠花彩緞鵝蛋……並以花餅鵝羊果物合併送去婿家,謂之送三朝禮也。”
為什麼要送三朝禮呢?大概是辛辛苦苦把女兒養大,一朝嫁了出去,心中有很多捨不得,便想了個辦法去看看。至於為什麼又有了回三呢?大概是回來團聚更能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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