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權

四權,又稱“民權”,“政權”孫中山政治學說中人民享有的四種權利,選舉,罷免,創製,複決權。⑵、毛澤東《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中所分析的舊中國封建統治的四種系統的權力:政權,族權,神權,夫權。

釋義

四權 :⑴又稱“民權”,“政權”孫中山政治學說中人民享有的四種權利選舉罷免創製複決權。⑵、毛澤東《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中所分析的舊中國封建統治的四種系統的權力:政權,族權,神權,夫權。

法律規定

這四種權利是長期束縛在中國人民,特別是農民的四條極大的繩索,隨著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而被廢除。――――《法學大辭典》第一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總主編,鄒喻,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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