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權”體制下,村黨組織掌握決策組織權,謀全局、把方向、管巨觀,負責對整個決策、管理、監督等活動的組織領導,以保證村民自治始終保持正確的發展方向。村民會議實施決策表決權,集中反映全體村民意志,對村內重大事務進行“拍板”。村委會履行決策實施權,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管理日常性村務,同時,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負責並報告工作。村民監督委員會履行決策監督權,負責對決策程式、決策過程、決策結果和執行環節、執行結果進行監督。
村民代表會議由村民代表選舉產生的執行主席主持召開,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或通過表決後方可形成決議,並向村民定點公布。村委會在村黨支部領導下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決議事項,在實施過程中,村委會要及時向全體村民公布決議事項的實施進度,實施工作完成後要及時公布結果,接受民眾監督。村民監督委員會要對決策程式、決策過程、決策結果和執行環節、執行結果進行監督,定期不定期地將開展工作情況和監督情況向村兩委班子聯席會議反饋,及時向全體村民進行通報。年度工作結束後,還要及時開展對兩委班子述職述廉工作的質詢和評議。
“四權四制”的組織體制和運行機制,嚴格遵守《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有關規定,改變了過去村黨支部或兩委班子“議行合一”的體制和機制,實現了黨的領導、人民民眾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使權力配置和運行機制更加科學,保障作用更加明顯,工作關係更加順暢,為全旗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奠定了良好的社會基礎。
民眾民主權利得到充分保障。村級事務由村民代表會議決定,能夠真實表達村民意願,使民眾真正實現當家作主,大大提高了村民參與村務決策和管理的積極性。阿鎮在征地工作過程中,除通過村民代表會議向村民傳達相關政策信息和做民眾思想工作外,還要全面徵求村民對征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在幫助征地工作人員協調解決征地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的同時,還要參與修改完善征地補償方案。2009年以來,阿鎮共完成土地收儲14.26萬畝,拆遷1291戶40萬平方米,發放各類款項近18億元,但矛盾糾紛和上訪量較前幾年成倍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