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原文
長勺之役,曹劌問所以戰於嚴公。公曰:“小大之獄,必以情斷之。”劌曰:“可以一戰。”
非曰:劌之問洎嚴公之對,皆庶乎知戰之本矣③。而曰夫“神求優裕於饗”,“不優,神不福也”④,是大不可。方斗二國之存亡,以決民命,不務乎實,而神道焉是問,則事機殆矣⑤。既問公之言獄也,則率然曰:“可以一戰”,亦問略之尤也⑥。苟公之德可懷諸侯⑦,而不事乎戰則已耳;既至於戰矣,徒以斷獄為戰之具,則吾未之信也。劌之辭宜曰:君之臣謀而可制敵者誰也?將而死國難者幾何人?士卒之熟練者眾寡?器械之堅利者何若?趨地形得上游以延敵者何所⑧?然後可以言戰。若獨用公之言而恃以戰,則其不誤國之社稷無幾矣,申包胥之言戰得之,語在《吳篇》中⑨。
作品注釋
②獄:指的是案件。
③洎(jì):和。庶:接近、差不多。
④優裕:充足之意。饗:用酒食等東西來祭祀。不優,神不福也:如果祭祀的東西不夠豐厚的話,神靈是不會把福降臨下來的。
⑤以:連詞,相當於“而”。民命:這裡指的是百姓的命運。不務乎實,而神道焉是問,則事機殆矣:不講實際的而只是追求神道的,這樣的戰事就凶多吉少了。殆:危險之意。
⑥率然:衝動地、貿然地。問略之尤:問的太過簡單了。
⑦懷:順服。
⑧趨:占領、搶占。延:引進、引入。
⑨恃:靠。社稷:是古代帝王祭祀穀神土神的地方,後來指代國家。無幾:差不多都沒了。申包胥:春秋時期楚國的大夫,主張打仗的策略是“智為本,仁次之,勇次之”。《吳篇》:這裡指的是《國語》中的《吳語》。
長勺之役:指的是魯莊公十年,齊國攻打魯國,交戰於長勺這個地方,魯軍打敗齊軍,是我國歷史上以弱勝強的戰例中最具典型性的一個。曹劌:是春秋時期的魯國(今山東菏澤市定陶區)人,曹劌是周文王第六子曹叔振鐸的後人,著名的軍事理論家。嚴公:指的是魯莊公,東漢時候,因為要避明帝劉莊的名諱,所以改成嚴。
作品譯文
長勺戰役的前夕,曹劌問魯莊公憑什麼條件來打這一仗。魯莊公說:“大大小小的訴訟案件,一定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判決。”曹劌聽了說:“憑這一條可以打一仗。”
批駁說:從曹劌的問語和魯公的回答來看,他們都還差不多懂得什麼是打仗憑藉的根本條件。然而說什麼“神要求享受豐盛的祭品”,“不豐盛,神就不會保佑”,這是非常錯誤的。正當兩國進行決定生死存亡的戰鬥的時候,決定人民命運的關鍵時刻,不注重與實際相符的現實問題,而大談所謂神道,那事情就危險了。在莊公談及處理案件時,就輕率地回答說:“憑藉這條件可以打這一仗。”曹劌問的也實在是太粗略了。如果魯莊公的德行可以使諸侯歸服,而不用去進行打仗也就罷了。既然到了要進行戰爭的地步,只以處理好訴訟案件作為作戰的條件,那是我不能相信的。曹劌的問話應該這樣說:你的臣子能夠出謀劃策戰勝敵人的有誰?將領中能勇於為國犧牲的有多少人?士兵中技術熟練的有多少人?武器裝備是否精良?可以搶占迎擊敵人的有利地形在哪裡?然後才可以談論戰爭。如果單憑魯莊公說的那一條來作戰,那么幾乎沒有不危及國家的。申包胥關於戰爭的言論是有道理的,他的這番話記載在《吳篇》中。
作者簡介
柳宗元(公元773年—公元819年11月28日),字子厚,漢族,河東(現山西運城永濟一帶)人,唐宋八大家之一,唐代文學家、哲學家、散文家和思想家世稱“柳河東”、 “河東先生”,因官終柳州刺史,又稱“柳柳州”。柳宗元與韓愈並稱為“韓柳”,與劉禹錫並稱“劉柳”,與王維、孟浩然、韋應物並稱“王孟韋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