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簡介
主要職能是:(1)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制定全縣法制宣傳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計畫,並具體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檢查、督促全縣依法治理工作。
(3)指導、管理全縣司法所、法律服務所和人民調解工作。
(4)指導、協調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5)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管理全縣法律服務市場。
(6)開展“148”法律服務專線工作,組織、協調、指揮“148”法律服務中心專線案件分流工作。
(7)指導、管理監督公證業務活動。
(8)負責法律服務工作者、律師、公證員資格登記、註冊審查報批工作。
(9)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和縣司法局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經過長期不懈的努力,各項工作取得長足發展。2004年3月被人事廳、司法廳評為“全省司法行政系統先進集體”;2004年8月,烏江鎮黃壩村調委會主任曹發貴被法務部授予“模範人民調解員”稱號;2005年2月被省司法廳授予“集體三等功”;2005年9月被法務部授予“全國司法行政基層建設工作先進集體單位”;2006年10個司法所規範化建設成為省司法廳、市司法局首批免檢所
內設機構
和縣司法局及各股室主要職責一、和縣司法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措施,編制全縣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全縣法制宣傳和普及法律知識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對外法制宣傳工作;指導、組織全縣依法治理和法治縣城建設工作,承擔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管理全縣社區矯正工作,組織對全縣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暫予監外執行、裁定假釋、剝奪政治權利並在社會上服刑的人員實施刑罰執行工作。
(四)指導、組織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五)管理、指導全縣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和人民調解事務工作。
(六)規劃、組織開展全縣的法律援助工作。
(七)指導、監督全縣律師工作、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全縣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
(八)領導、管理司法所工作;管理、指導全縣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九)指導、組織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負責司法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辦公室主要職責
研究擬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要點並監督實施。制定局機關行政管理制度,負責局機關行政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及報告的起草和審核;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信息技術網路和電子政務建設;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服裝、警車等管理工作;負責信息、會議組織、文電處理、保密、檔案、接待、信訪等工作;承擔本部門政務公開、對外宣傳、新聞發布、機關文明創建等工作。
三、政工股主要職責
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公務員管理和老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勞動人事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機構編制工作;管理全系統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縣律師、公證員的職稱報評組織工作;負責局黨支部和黨建的日常事務工作;協助縣委管理司法所領導幹部。
四、基層股主要職責
管理全縣司法所、司法助理員,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管理全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組織司法所人員、調解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業務培訓;負責基層法律服務所的設立登記、年檢註冊、註銷審查工作;負責全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的年度註冊、註銷的初審工作。負責組織對全縣被判處管制、被宣告緩刑、暫予監外執行、裁定假釋、剝奪政治權利並在社會上服刑的人員實施刑罰執行工作;具體指導、協調、組織對全縣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五、宣教股主要職責
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理、法治縣城建設工作規劃,指導、監督全縣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理、法治縣城建設工作;承擔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公律股主要職責
負責全縣律師、公證機構設立登記、年檢註冊、註銷的初審工作;負責全縣執業律師、公證員執業證的年度註冊、註銷的初審工作;指導、監督全縣企業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指導、監督律師執業活動;監督管理公證執業活動,負責全縣律師、公證員資格的申報工作。負責司法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工作動態
縣領導來司法局召開醫患糾紛調解座談會2013年8月28日,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黃先華,縣委常委、副縣長閔長江,副縣長王竹梅專程前往縣司法局參加醫患糾紛調解工作座談會。縣衛生局、公安局、縣一院、二院、三院、人保財險和縣支公司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了座談。今年以來,和縣司法局在縣委、縣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堅持推動社會管理創新,拓寬民眾訴求渠道,積極開展醫患糾紛調解工作,到目前為止,共受理案件23起,成功調處了21起,總賠付金額達81.1萬元,並在今年省司法廳召開的醫患糾紛調解工作座談會上作為典型經驗交流發言,省政法委書記徐立全曾專程來進行工作調研。縣領導對醫患糾紛調解委員會成立以來所做的工作給予充分肯定。
座談會由縣政法委副書記柯孟生主持,醫調委主任王立涌就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立以來的工作開展情況作了匯報。相關部門負責人就工作開展情況、存在問題和加強協作等方面作了發言。
座談會上,王竹梅副縣長代表縣政府,感謝縣司法局及有關部門在開展醫療糾紛調解工作中所做的大量工作,充分肯定醫調委一年以來的工作。她要求,一是要進一步完善制度,落實工作措施。二是要做好經費保障。三是要求公安部門要加大打擊醫鬧力度,醫院要加強管理。四是建立緊急情況調處預案,完善工作機制。
縣委常委、副縣長閔長江在講話中肯定了醫患糾紛調解委員會的工作,提出: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通力合作;積極探索,做好調處;完善制度。
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黃先華在講話中充分肯定了成立醫患糾紛調解委員會成立以來取得的成績,強調了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對於創新社會管理、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現實意義。並就下一步推進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提出了幾點要求:一是在縣第一、二、三、院試點的基礎上實現全縣全覆蓋。二是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三是要強化隊伍,加強管理。四是要確保經費保障到位。五是及時幫助醫調委解決困難。六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將醫患糾紛調解納入法制化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