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

——推進高等教育教學改革計畫。 ——推進高等教育教學質量監控體系建設計畫。 ——推進教師教育體系建設計畫。

吉林省教育廳吉教規劃字[2006]79號2006年9月21日)
“十一五”是振興吉林老工業基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根據《吉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適應“十一五”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圍繞科教興省、人才興業和縣域突破、開放帶動戰略,制定“十一五”教育事業發展規劃。

“十一五”教育事業發展面臨的形勢

(一)教育國際化趨勢、建設創新型國家,為激發教育的活力和潛力提供了新的動力
(二)振興吉林老工業基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對教育的貢獻率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十一五”時期,是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時期。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全力推動吉林經濟更快更好發展的戰略目標,實現基本完成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任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構建和諧社會取得新進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躍上新台階。為實現這一目標,需要教育更好地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需要教育提供強大的人才保障和科技支撐,教育將更加凸顯出其基礎性、先導性和全局性的作用,這無疑對我省教育的貢獻率提出新的要求。
(三)我省教育具有較好的發展基礎,又面臨亟待解決的困難
我省教育具有較好基礎。在全國率先實現“兩基”目標,高中階段教育有較快發展,高等教育優勢更為明顯,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28%,是全國較早進入高等教育大眾化階段的省份。學科門類齊全,光電、電力、生物、醫藥等重點高等學校在全國具有學科優勢,有較強的人才培養基礎和能力。但是,按照“十一五”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教育仍面臨著亟待解決的困難。教育投入不足的矛盾仍然突出,教育發展還難以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需要;教育結構還不盡合理,為經濟社會服務的能力有待提高。

“十一五”教育事業發展的指導

思想、總體思路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落實科教興省、人才興業戰略,大力推進素質教育,進一步確立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振興吉林老工業基地提供強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撐。
(二)總體思路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素質教育為主題,以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鞏固農村義務教育,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質量;以體制和機制改革為動力,繼續最佳化教育資源,實現教育制度創新;以協調發展為主線,全面提升吉林教育的科技創新能力和整體水平。做好四個統籌:
——統籌教育規模、結構、質量、效益協調發展。根據社會需求、教育基礎和經濟發展狀況,合理確定教育發展的規模和速度,不斷最佳化教育結構,注重提高教育質量,努力提高辦學效益,實現教育發展良性循環。
——統籌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進一步推動義務教育鞏固提高;加快發展高中階段教育,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加快創新型、套用型、技能型人才培養。
——統籌城鄉教育和區域教育均衡發展。要適應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進程,突出農村教育重中之重的地位,促進城鄉教育協調發展。結合區域規劃和城鎮化建設,因地制宜,科學確定區域教育發展目標。
——統籌規劃教育事業的改革、發展和穩定。堅持以發展為前提,以改革為動力,以穩定為基礎,認真關注、及時化解教育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為教育改革和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
(三)發展目標
到2010年,實現高質量普及九年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80%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35%以上,使全省人均受教育年限達到10年以上,城市新增勞動力平均預期受教育年限基本達到13年。建立起比較完善的教育體制和運行機制,初步形成適應需要、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現代國民教育體系。教育整體發展水平位於全國各省(市、區)上游,若干領域達到全國領先水平。
——義務教育。國小和國中在校生規模分別達到119萬人和82萬人,適齡人口入學率分別達到99%和96%以上。國小和國中辦學條件實現標準化,教育質量明顯提高。義務教育資源配置進一步最佳化,初步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少數民族教育保持優勢,特殊教育辦學條件明顯改善,幼兒教育有新的發展。
——高中階段教育。高中階段在校生達到76萬人,其中中等職業教育規模達到31.1萬人以上,招生職普比例達到4.5:5.5的目標,結構趨於合理。城鎮高質量普及高中階段教育,農村基本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區域之間、校際之間辦學條件差距縮小,中等職業教育優質教育資源和辦學規模明顯擴大。
——高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生規模達到56.2萬人,其中:研究生4.7萬人,本科生38.6萬人,專科生12.8萬人。“985工程”、“211工程”重點建設院校在全國高校中的影響力明顯上升,省屬重點高校的辦學實力和整體水平明顯提高,在國內同類院校中綜合評價位次前移;一般本科院校學科優勢和辦學特色明顯增強。形成與產業結構調整相適應的學科(專業)結構,建立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學科(專業)調整機制。高等學校人才培養質量顯著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大幅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明顯增強。
——終身教育。國中和高中後職業技術培訓等多種形式的繼續教育、成人教育得到較快發展,大學後繼續教育有所突破。實現教育資源面向社會全面開放,各類文化資源得到充分利用,建立較完善的城鄉一體化教育資源共享平台,初步構建開放式終身教育體系。

主要任務

(一)實施基礎教育質量提升工程,為經濟社會發展奠定智力基礎
——推進“兩基”鞏固提高計畫,實現高質量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兩基”管理機制,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最佳化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切實控制中國小學生輟學,進一步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積極穩妥地推進中國小布局調整,全面推進中國小校標準化建設,促進城鄉、區域和學校間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全面實施新課程改革計畫,積極推進農村國中辦學模式改革,構建具有吉林特色的義務教育課程體系。保證少數民族地區義務教育在全國的領先水平。提高特殊教育的普及程度和辦學水平。大力發展農村幼兒教育事業。加強掃盲和掃盲後的繼續教育。
——推進普通高中內涵發展計畫,促進普通高中教育的充實提高。穩定發展步伐,加強薄弱學校改造,提高普通高中整體辦學水平。完善評價體系,注重內涵發展,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的教育教學質量。進一步改善縣鎮農村高中辦學條件,加快農村高中的建設和發展,穩定人口較大鄉(鎮)和城鄉接壤地帶普通高中的辦學規模。充分發揮“示範高中”的帶動和輻射作用,大力開展“示範高中”對口支援農村高中“聯、幫、促”活動。
——推進教育技術改造計畫,提高基礎教育信息化水平。建設全省統一的教育信息網路,分層次建設省、市、縣、校四級各具特色與功能的資源庫,實現全省教育系統所有單位教育資源共享。各級各類學校普遍開設信息技術教育課程,推進信息技術與各學科教學內容、過程、方法、資源、考核等各種教學要素的整合,藉助信息化平台推動學科教學改革。加強信息技術教學套用的實驗探索和創新,鼓勵各種有組織的教學實驗、經驗交流和推廣套用活動。
(二)實施職業教育振興工程,加快培養技能型高素質勞動者
——實施技能型人才培養培訓計畫。推進職業院校與相關企業合作,重點發展以數控技術為主的機械加工、汽車維修、電子技術套用、計算機套用與軟體開發、製藥、精細化工、裝飾設計與工程、建築技術、生態環境、現代農業、農產品深加工、商貿旅遊、現代物流、高級護理等專業,加快對生產、服務一線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培養培訓,培養培訓總量超過100萬人。
——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計畫。進一步擴大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規模,實施“陽光工程”。適應縣域產業結構調整、農村勞動力轉移的需要,明確各類教育培訓機構的職責。落實培訓任務,對擬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的農村勞動力開展引導性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對已轉移就業的人員定期組織開展崗位技能培訓,為加快城鎮化進程、促進農民增收服務。
——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計畫。繼續推進農村“三教”統籌,促進“農科教”結合,大面積推廣和普及農業先進實用技術,開展新型農民科技培訓和“綠色證書”教育,加快農村實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培養培訓,繼續實施“一村一名大學生”計畫,為農村發展培養培訓實用人才,為提高農民的思想道德、科學文化素質和生產技能服務。
——實施創業經營型人才培養培訓計畫。把縣級創業孵化基地建設作為職業教育的重要任務,與縣級職教中心建設計畫結合實施,加快孵化創業人才、資本和項目,整合資源,加快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強化行業孵化功能,完善教育、科技、人才、法律等配套服務體系,努力打造立足本地創業、經營的“老闆”隊伍。
——實施成人繼續教育和再就業培訓計畫。完善企業職工繼續教育和培訓體系,支持建設學習型企業試點,及時總結推廣試點經驗。職業學校和培訓機構要把培訓初高中畢業生、城鎮失業人員、農村富餘勞動力作為重要任務。促進職業教育與其他教育的溝通和銜接,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成人教育,使職業教育成為終身教育體系的重要環節和學習型社會的重要支撐。
——加快推進中等職業教育“百強校”建設計畫。抓住國家實施縣級職教中心專項建設計畫的有利時機,集中突破“百強校”建設難點,完成42個縣(市)職教中心建設任務。繼續推動每個市州一所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在長春啟動職業教育園區建設,對進入園區的職業院校在土地使用、資金投入等方面給予政策優惠。
——實施職業教育示範性院校建設計畫。支持學校爭創國家示範性職業院校,到2010年,進入國家示範性學校的中等職業學校達到35所,高等職業院校達到5所。同時,建設一批示範專業、品牌專業,到2010年,建成150箇中等職業教育骨幹專業、品牌專業和50個高等職業教育精品、特色專業,做強一批適應市場、專業性強的特色院校。
——繼續推進職業院校實訓基地建設計畫。進一步完善已經獲得國家資助建設和國家有關部門認定的21個職業院校實訓基地。省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支持實訓基地建設,在重點專業領域建設專業門類齊全、裝備水平較高、優質資源共享、與我省產業結構相配套、與生產技術水平相適應、企業參與建設的省級職業教育技能人才實訓基地60個,特色基地40個。
——實施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畫。充分發揮三個國家重點建設職教師資培訓基地、技能培訓示範基地的作用,利用好相關學校的裝備優勢,建立開放性教師培養培訓體系。以“雙師型”教師培訓為重點,兼顧學歷提高培訓、新知識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培訓、課程開發和實施能力培訓,完成專業課教師全員輪訓。
(三)實施高等教育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提高高等教育內涵建設水平
——推進重點高等學校、重點學科和重點實驗室建設計畫。結合國家和吉林省創新體系建設,積極支持“985工程”、“211工程”重點建設院校的發展;通過省、部共建和重點投入等方式,積極推進省屬重點高校建設,確保省重點高校在國內同類院校中的先進地位;提高省屬一般本科院校教育教學質量,增強辦學特色;重點支持對我省支柱產業、優勢產業、新興產業發展有重要意義的省重點學科建設,進一步凝鍊學科方向,構築學科基地,匯聚學科人才,形成並發揮高校整體學科優勢和自主創新能力;積極推進校企共建等多種形式的高校重點實驗室建設,構建高校科學研究、聚集和培養高層次人才以及學術交流的基地和平台,爭取新建5個國家或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和20個省重點實驗室。
——推進高等教育教學改革計畫。確立科學的專業設定評價及調整機制,進一步落實高校專業設定自主權,加快專業調整,拓寬專業口徑,突出專業特色,提升專業水平。完善教學名師遴選制度、名師上講台制度、教研立項制度、精品專業和精品課程建設制度、優秀教材選用制度。加快學分制的研究與實踐,實行多樣化的人才培養模式,推進優質教育資源的共建共享,提高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遴選和建設20所省教學工作優秀學校,10個左右省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40名省教學名師,60個省示範性教學實驗中心和工程訓練中心,200門省精品課程。
——推進高等教育教學質量監控體系建設計畫。引導和支持各高等學校抓住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和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的契機,按照評估工作和指標體系的要求,評建結合,推進高等學校科學定位,凝鍊辦學特色和優勢,建立和完善教學質量保障體系,提升高等學校整體水平。力爭使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和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的院校都能順利通過評估,取得預期效果。
(四)實施高等學校科技創新工程,增強高等學校自主創新能力
——推進高等學校科技創新平台建設計畫。面向科技前沿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努力探索建立產學研結合的良性機制,推進高等學校與科研院所、企業的結合,搭建產學研合作的橋樑和平台,建設一批國內一流水平的實驗室和技術創新中心,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核心技術和智力支持。力爭創建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10個教育部重點工程中心。
——推進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計畫。積極鼓勵和支持大學以科技成果為資本創辦科技企業,爭取建成10個高等學校高科技產業集團,爭取有2個上市公司。完善大學科技園孵化功能及支撐和服務體系,加大推廣轉化力度。重點支持吉林大學科技園、以長春理工大學為龍頭的吉林省大學科技園、北華大學科技園和吉林農業大學國家農業科技園建設。
——推進高層次創新人才培育計畫。積極增加碩士、博士授權學科點數量,擴大研究生規模,加快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對以兩院院士、長江學者、松江學者、特聘教授等拔尖創新人才為核心,從事國家和省重點發展領域或國際重大科學與技術前沿研究的優秀創新團隊給予重點資助,充分發揮優秀人才的團隊效應,提升高等學校的創新能力和競爭實力,每年遴選支持3—5個省級創新團隊。
——推進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畫。繼續加強人文社會科學重點課程教材和研究基地建設,促進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的不斷繁榮,積極運用哲學社會科學的優秀成果,加強對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具有規律性、前瞻性和戰略性問題的研究。力爭創建10個教育部重點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取得一批有重大學術價值和社會影響的成果。
(五)實施民辦教育促進工程,實現民辦教育持續健康發展
——推進民辦學校建設計畫。支持和鼓勵多種形式民辦教育的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採用民辦機制新建非義務教育學校。建成若干所具有鮮明特色和較高質量、在國內有一定影響的民辦學校或教育機構。全省民辦高校發展到6—8所。初步構建結構合理、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共同發展的格局。
——完善民辦教育發展扶持政策。探索民辦教育發展新思路,制定扶持民辦教育發展的新政策。積極運用財政、金融和稅收政策,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投資辦學和捐資助學,鼓勵金融機構運用信貸手段,支持民辦教育事業的發展。落實土地、稅收等優惠扶持政策。最佳化有利於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環境。
——建立民辦教育評估體系。加快各級各類民辦教育機構設定、評估標準體系的制定工作,建立依法辦學、依法管理的有效機制。制定各級各類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設定標準,建立各級各類民辦學校評估體系。加強學校辦學條件和教育教學質量評估,探索民辦教育依法管理的有效途徑。
(六)實施素質教育聯動工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推進學校德育計畫。要尊重學生人格,堅持正面引導,充分發揮學校教育在加強和改進青少年學生思想道德建設方面的主渠道、主陣地、主課堂作用,強化學科滲透和教師的表率作用。大力加強校園文化建設。中國小要進一步最佳化班主任工作,注重學生的行為養成教育,增強學生的社會責任意識。職業學校要以職業道德培養為核心,著力培養學生的愛崗敬業、創新創業的思想品質。高等學校增加綜合素質必修課,打造素質教育的精品課程,推進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進課堂、進教材和進學生頭腦工作。
——推進教育教學改革計畫。準確把握各級各類學校的人才培養目標和各年段學生必須具備的素質,突出人格的全面養成,注重個性發展、因材施教。深入推進課程改革和教育教學方式與方法改革,實現人才培養模式創新。積極實施啟發式和討論式教學,大力倡導研究性學習,培育學生的獨立思考能力和創新意識。重視培養學生收集處理信息能力、獲取新知識能力、發現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語言文字表達能力以及團結協作和社會活動能力。認真組織學生參加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重視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創業能力,普遍提高學生的人文素養和科學素質。
——推進提高學生健康水平和藝術素養計畫。注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切實加強體育工作,培養學生鍛鍊身體的良好習慣和積極向上的心理品質。建立學生體質健康測試體系和學校衛生安全責任制與監測機制。中國小要加強音樂、美術課堂教學,高等學校應要求學生選修一定學時的包括藝術在內的人文學科課程。
——推進考試評價體系建設計畫。堅持義務教育就近免試入學制度,加快國中升高中招生考試制度改革。改進評價方式、方法和手段,建立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學制度和教育質量監測評估體系。不斷提升教師實施素質教育的能力,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改善學校實施素質教育的條件,建立學生家長和社會對學校的監督評價機制,加強學校教育、親職教育和社會教育的融合,形成推進素質教育的強大合力和良好環境。
(七)實施教師資源能力建設工程,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
——推進師德建設計畫。把師德建設放在教師隊伍建設的首位,堅持系統的師德培訓和經常性的師德教育活動,開展師德宣傳,培養和樹立師德典型,表彰獎勵師德優秀教師,嚴格考核管理,建立師德建設評估制度,增強教師的政治素質和社會責任感,全面提高教師職業道德水平。
——推進教師實施素質教育能力提高計畫。深入開展以“一德三新”為主要內容的教師全員繼續教育,積極探索符合教師專業發展規律和職業特點的培訓模式。堅持集中培訓、校本研修、自修提高相結合,學歷提升和非學歷教育相結合,傳統培訓和遠程培訓相結合,為教師提供優質高效的終身學習平台。高等學校教師現代教育技術套用能力和“雙語”教學能力明顯增強。
——推進教師教育體系建設計畫。深化教師教育課程和教學改革,加強教師培訓機構建設,建設一批省級教師教育基地。理順師範教育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將國小和幼稚園教師培養納入高等教育序列。形成以高水平師範大學為先導,以師範院校和教師培訓機構為主體,多種教育形式相互溝通,教師職前培養與職後培訓相互銜接的現代教師教育體系。

保障措施

(一)完善符合公共財政要求的教育投入機制,確保教育經費投入足額到位
——強化政府對義務教育的保障責任,建立和完善教育公共財政體制,努力增加對教育的經費投入。進一步理清省、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管理許可權和管理責任,強化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管理與發展教育的責任。各級政府對教育的預算內投入,按決算口徑,依法做到“三個增長”,全省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GDP比例2010年力爭達到4%。
——健全農村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建立與“以縣為主”管理體制相適應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投入新體制。建立農村免費義務教育專項資金,落實中國小公用經費標準和來源。妥善解決農村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欠債問題。建立健全農村中國小校舍維護、改造和建設保障機制。農村中國小布局結構調、整撤併學校的資源繼續用於教育,或變現後用於新學校的建設。大力開展勤工儉學活動,切實加強勞動實踐場所建設。
——健全教育經費投入和使用的監管制度,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建立和完善規範化轉移支付制度,增強財政困難縣義務教育經費的保障能力,制定剛性措施,使中央、省兩級財政轉移支付的資金足額到位,杜絕截留轉移支付資金現象。健全教育審計機制。
(二)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制度創新
——推進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創新。完善“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完善市縣為主、政府統籌、社會參與的職業教育管理體制;理順政府與學校的關係,探索建立學校的公共治理結構,實現政府從傳統的直接行政管理為主轉為間接管理為主,通過立法、撥款、政策引導、信息服務、監督評估、提供服務等手段調控管理學校;培育中介組織和機構,建立認證、評估、審計、仲裁、聽證制度。
——推進辦學體制改革創新。建立健全以學校法人和章程為基礎的現代學校制度,面向市場和社會依法辦學;進一步明確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的發展定位,體現特色,完善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積極探索民辦中國小和職業學校的發展思路;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形式和方式參與學校項目投資與建設。
——推進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創新。根據“按需設崗、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聘用、契約管理”的原則,以職務聘任和崗位管理為重點,推行教師職務聘任制。加強教師交流,完善學科帶頭人遴選制度。
——推進招生就業制度改革創新。完善中國小就近入學制度;推進國中畢業生考試成績和綜合評價相結合的高中階段招生制度改革。積極推進高等學校招生制度改革。全面落實國家就業優惠政策,建立更加完善的高校畢業生就業運行機制和服務體系,建立更加科學規範的就業率、待業率公布制度及就業狀況監控制度。
(三)不斷擴大教育對外開放,加強教育國際合作與交流
——積極引進優質教育資源,合作舉辦高水平的教育機構。大力推進高校與國際著名大學聯合辦學,進行合作培養人才,合作開展科技攻關,合作共建新興學科、重點學科和重點實驗室,進一步提高我省教育國際化水平。
——積極開展以學科、學術、學者、學生為主體的國際交流,不斷擴大交流規模。建立一批對外交流的國內培訓基地、國外辦學基地和教師培訓基地。鼓勵學校聘用國際優秀人才參與教育管理。提高公費留學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依法規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促進中外合作辦學健康、持續發展。規範自費留學中介機構行為,健全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監管措施。加強留學預警機制建設。
(四)繼續加強高校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加強高等學校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堅持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健全民主集中制。最佳化高等學校領導班子結構,選好配強黨政一把手,培養造就一批政治堅定、思想解放、開拓創新、團結進取的高等學校領導幹部。
——加強高校基層黨組織建設。改進工作方式,創新活動內容,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擴大黨的工作覆蓋面,增強高校黨建工作的活力。建設好黨建工作隊伍,構建高校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的長效機制。抓好民辦高校黨建工作。做好在大學生中發展黨員工作。
——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大力加強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學科、課程建設,加強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隊伍建設,加強網路思想政治教育和網路管理,積極做好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諮詢工作,努力探索新形勢下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徑和方法,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
(五)轉變職能,依法治教,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加快地方教育立法。依法調整教育外部和內部的關係,確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管理教育的職能。抓緊制定《吉林省民辦教育條例》、《吉林省義務教育投入條例》、《吉林省中外合作辦學管理辦法》等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創造教育法治環境,有效維護教育行政機關和學校的正常秩序,依法保護各級各類學校及廣大師生的合法權益。
——強化依法治校,嚴格依法行政。堅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的教育依法行政的基本行為準則,建設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教育行政管理體制,完善教育行政執法責任制度,提升各級教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水平。繼續開展依法治校示範校創建活動。加大教育執法力度,建立教育申訴、調解、仲裁、行政複議和教育執法監督制度,全面提高依法治教水平。
——轉變管理職能與方式。加強教育發展戰略和巨觀政策研究,加強教育的巨觀管理,積極發揮各種中介組織的作用,提高教育決策的民主化程度。統籌協調,依法監管,綜合運用法律手段、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領導和管理教育,提高教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程度。依法強化教育行政部門在政策制定、巨觀調控和監督指導方面的職能。
——加強各級政府的教育督導機構、隊伍建設,進一步完善教育督導制度,強化督導職能作用。堅持“督政”與“督學”相結合,推進督導創新。完善督導結果的通報制度,建立教育督導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
——大力加強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建立、健全符合教育系統特點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預防和懲治腐敗體系。加大教育系統預防職業犯罪工作力度,嚴肅查處各種違法違紀案件。努力加強教育系統行風建設,加強高校和科研機構學術道德建設,樹立良好學術風氣。
(六)以人為本,切實解決關係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
——進一步完善家庭貧困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切實落實以“獎、貸、助、補、減”為主要內容的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完善就學救助機制。
——強化政府責任,完善並落實有關政策,解決好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的就學問題,社會弱勢群體受教育權利得到基本保障。
——完善招生考試制度,嚴格考試管理。加強招生規章制度的系統化建設,查處招生違法違紀行為,進一步建設和完善招生考試管理與服務現代化信息平台。
——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決制止教育亂收費。加強學校收費管理和制度建設,規範收費行為,嚴肅查處各種亂收費行為。
註:此規劃已報省政府主管領導同意,經省發改委吉發改社會字[2006]1064號檔案同意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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