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注
傳注是直接解釋古籍正文的詞語意義、典章制度、歷史事實、思想內容的訓詁體式[1]。這類注釋名稱繁多,常見有詁、訓、傳、注、箋等。詁、訓側重於字詞、名物解釋。其中,“詁”(通作“故”)側重以現代的語言解釋古代的語言,“訓”側重用形象化的描繪來說明,但後世常常連用,不加區分[2]。如東漢張衡《周官訓詁》(已佚)、南宋錢文子《詩訓詁》等。
傳指傳述,原本指闡述儒家六經文義的書,如《左傳》、《公羊傳》、《穀梁傳》、西漢毛亨《毛詩故訓傳》等。後來“傳”也用作一般的注釋名稱,如南宋朱熹《詩集傳》。
注是注釋的通稱,如東漢鄭玄《周官注》、《三禮注》等。西晉張華《博物志》說:“上代去先師近,解釋經文皆曰傳,傳師說也。後代去師遠,或失其傳,故謂之注。注,下己意也。”唐代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說:“毛君、孔安國、馬融、王肅之徒,其所注書皆謂之傳,鄭玄則謂之注。”在《禮記·曲禮上第一》中又說:“注者,即解書之名。但釋義之人多稱為傳,傳謂傳述為義。或親承聖旨,或師儒相傳,故云傳。今謂之注者,謙也。”[2]可見“注”和“傳”一脈相承,鄭玄始稱“注”,有謙下之意。
箋是表識的意思,對原注隱而不顯、略而不詳之處加以申發,或表達自己的看法,如鄭玄《毛詩箋》等。
義疏
義疏是兼釋古籍正文與傳注的訓詁體式。名稱有疏、註疏、義疏、正義等。義疏的詞源義是“疏通其義”,又稱疏。疏是對原注的注。義疏類注釋往往以某一個注本為基礎,包含經傳原文、注、疏等幾部分,按順序排列,有明顯的標記相隔,如唐代賈公彥《周禮註疏》、南朝梁代皇侃《論語義疏》等。
正義專指奉朝廷之命而做的義疏,為官方認定的標準,例如唐代孔穎達《五經正義》。
集解
集解是匯集各家對同一部經典的注釋,有時也補充匯集者自己的闡釋的訓詁體式。名稱有集解、集注等,如南宋朱熹《孟子集注》、《詩集傳》等。西晉杜預的《春秋經傳集解》雖然也叫“集解”,實指集《春秋》之經、《左傳》之傳而解之,應屬於傳注類。
[編輯]補註
補註是在注的基礎上,選擇一家較好的注本予以補充修訂的訓詁體式。名稱有補、補疏、補釋、補義、補正等,如北宋洪興祖《楚辭補註》、清代王先謙《漢書補註》等。章句
章句是以句子為基本訓釋單位,將字詞訓釋嵌入句子的直譯之中,進而分析句讀、串講文章、探討章旨的訓詁體式。“章句”是“離章辨句”的省稱,著重於逐句逐章串講、分析大意;不重解釋詞義,對字詞的解釋則隱含在句意的串講之中。漢代一些儒者治學從辨析章句入手,故章句體興於漢。但漢儒用章句講經大都支離煩瑣,故被斥為“章句小儒”,一般人“羞為章句”。自漢以後,章句日匯漸亡佚。今僅存東漢趙岐的《孟子章句》和王逸的《楚辭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