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底癌

口底癌系指原發於口底黏膜的癌,與來自舌下腺的癌應有所區別。與西方國家比較,我國的口底癌(carcinoma of the floor of mouth)較為少見。占口腔及唇癌的第六位。

臨床表現

早期常發生於舌系帶的一側或中線兩側,多為中度分化的鱗狀細胞癌。生長於口底前部者,其惡性程度較後部為低。早期鱗癌常為潰瘍型,以後向深層組織浸潤,發生疼痛、口涎增多、舌運動受限,並有吞咽困難及語言障礙。

疾病轉移

口底癌可向周圍鄰近組織蔓延,侵犯到舌體、咽前柱、牙齦、下頜骨、舌下腺、下頜下腺導管及下頜下腺,或穿過肌層進入頦下及下頜下區。口底癌常早期發生淋巴結轉移,轉移率僅次於舌癌,一般轉移至頦下、下頜下及及頸深淋巴結,但大都先有下頜下區轉移,以後轉移到頸深淋巴結,並常發生雙側頸淋巴結轉移。

疾病治療

較晚期的病例,如腫瘤侵及下頜骨,或有頸部淋巴轉移時,應施行口底部、下頜骨、頸淋巴聯合根治術。對雙側頸淋巴結轉移的病員,可同時或分期行頸淋巴清掃術。晚期病員可用放射治療或化學藥物行姑息性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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