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里的受膏者
以色列是一個真正神權國家,就是他們的國家全體國民都信神,都遵守上帝的律法,這種律法非常的嚴格,甚至是思想上的不潔、不義都是一種罪,但是這些罪是要思想上悔改的罪,行為上的罪就按照律法施行刑罰。有一個時間以色列民族的信仰很不堅定,看到外國都有君王,於是要求當時的大祭司撒母耳為他們選立君王,撒母耳求問上帝,上帝就允許他們,於是以色列歷史上第一位君王誕生了,在此之前以色列一直由神直接管理。
君王——掃羅
舊約里第一位被膏者,是以色列人的王掃羅(參撒上十1~13)。那時,耶和華的靈就臨到掃羅的身上。但是,當掃羅背道時,撒母耳就膏大衛為以色列人的王。此時,上帝的靈就離開了掃羅,而臨到大衛的身上(參撒上十六13)。可見,受膏與上帝之靈的同工,有脫離不了的關係,特別是上帝所揀選的國王、先知及祭司。神就在他們受膏的時候,賜給他們工作的職位與能力(參王上十九15~18)。
先知——摩西
摩西是一位享有“三重膏抹”的人。神揀選摩西帶領他的百姓出埃及之後,神透過他頒布律法給以色列,並用他治理百姓四十年。摩西之所以有如此的成就,全因受了神非常特殊的膏抹,他受了“先知—祭司”和君王的膏抹。
身為祭司,他為以色列人代求,教導他們公義;他也象一個君王般統領百姓。禱告和能力的巨大恩膏是他一生中的特色,他有完全的膏抹,執行與神相近的祭司權利,同時又擁有治理百姓的君王大權。有趣的是,摩西並沒有“祭司”或“君王”的頭銜,但他兼有兩者的能力。
祭司——亞倫
“要膏亞倫和他的兒子,使他們成為聖,可以給我供祭司的職分。”(出埃及記30:30)
同名樂曲
簡介
聖樂大合唱《受膏者》是我國著名聖樂作曲家、合唱指揮家馬革順教授,於1954年為上海市基督教各堂組成的聯合聖誕音樂崇拜而創作的,並於當年10月由中華浸會書局出版。《受膏者》分兩個部分,由12首歌曲組成:第一部分為“預言”,共6首歌曲;第二部分為“成就”,共6首歌曲。
作曲、指揮/馬革順
獻唱/上海基督教聖歌團
鋼琴/顧其華、肖子上
風琴/林克蘭
獨唱/戚長偉、陳晉稚、方芝芳
朗誦/鄒鳳鳴
錄製/上海音像公司
創作背景
解放初,馬革順負責上海教會聯合詩班的排練和指揮,當他感受到每年都排練亨德爾的《彌賽亞》有些單調時,就萌生了排練巴赫的《聖誕清唱劇》一類的作品,但又感到這類作品難度較大,不易排練。由此,馬革順計畫創作一部適合中國人演唱的聖誕大合唱。1953年春天,馬革順將這一計畫付諸實施,開始創作《受膏者》。經過整整一年的努力,《受膏者》於1954年春天寫成,並於當年10月由中華浸會書局出版。《受膏者》分兩個部分,由12首歌曲組成:第一部分為“預言”,共6首歌曲;第二部分為“成就”,共6首歌曲。1954年12月19日,《受膏者》在上海慕爾堂(今西藏南路沐恩堂)首演,引起了強烈的反響。
傳唱歷史
《受膏者》在特殊的歷史時期,曾被批判為“大毒草”,但卻被譯為多種語言,在國外廣為傳唱,有些音樂學院還將此作品用作聲樂理論研究的樣本。
改革開放後,中國基督教“兩會”再版了《受膏者》,並錄製了錄音帶(後來也製作了CD),這部作品再次開始在各地教會的聖詩班傳唱,作品的知名度隨之越來越高,《我心尊主為大》、《報福音的人腳蹤佳美》等都是大家耳熟能詳的詩歌,久唱不衰,百聽不厭。
半個世紀以來,在世界各地的華人基督教會的音樂活動中常被演唱,深得華人基督徒的喜愛,這部作品被華人基督徒譽稱為中國的《彌賽亞》。作品充分體現了世界各地的華人基督徒對聖樂民族化的追求和全球華人基督徒文化回歸的意識,也體現了華夏文化的民族凝聚力。音樂會當天恰逢馬老先生95歲大壽,又是基督教傳統的聖誕節期,意義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