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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膏(Anointing)
舊約里第一位被膏者,是以色列人的王掃羅(參撒上十1~13)。那時,耶和華的靈就臨到掃羅的身上。但是,當掃羅背道時,撒母耳就膏大衛為以色列人的王。此時,上帝的靈就離開了掃羅,而臨到大衛的身上(參撒上十六13)。可見,受膏與上帝之靈的同工,有脫離不了的關係,特別是上帝所揀選的國王、先知及祭司。神就在他們受膏的時候,賜給他們工作的職位與能力(參王上十九15~18)。
意義分析
舊約里,受膏的意義可分為下面幾點:
1.受膏的事完全出於上帝的作為。
2.受膏者是上帝所喜愛與揀選的人。
3.受膏者是上帝特派他在某處施行某種使命與工作的人。
4.受膏者是被上帝的靈所澆灌。
5.受膏者是上帝親自使其合乎所用(參撒上十:賽六十1:亞四)。
舊約里,受膏的對象不但限於人,也施行在某些物品上。舊約第一次提到用油澆到之物,要算是雅各在伯特利,為了紀念上帝在夢中向他顯現,所以就將油澆過柱子的事(參創廿八18,卅一13)。在出埃及記、利未記及民數記里,都有記載用某種油料抹會幕里的各種聖品,使其成為聖潔的事(參出卅22~38)。
新約里,有幾次提到以油膏抹的事:
1.提到耶穌是上帝的受膏者,他的使命為傳和平的福音。他滿有聖靈與能力,他有上帝同在之能力與權柄(參徒十34~43)。
2.提到信主的人,是從耶穌的身上得到恩膏的真理與教訓(參約壹二27~29)。
3.提到教會的長老,用油抹病人為他禱告之事(參雅五13~16)。
由此我們可以看到,受膏者在新約是用於耶穌基督的身上。被油抹者,是說明受抹者,必從生命之主與賜靈的神,得到生命與康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