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亞八月革命
正文
印度尼西亞人民推翻殖民統治、爭取民族獨立的資產階級民族民主革命。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8月17日,在印度尼西亞青年革命組織的敦促下,蘇加諾宣布印度尼西亞獨立,成立共和國。八月革命於是發動起來。 革命的第一階段 8月17日,廣大民眾成立各種民眾組織,奪取日軍武器,占領電台、車站、鐵路和礦山,解放了泗水、梭羅、三寶壟等城市。農民也紛紛奪取“私有地”。8月18日“獨立籌備會”臨時增加8名青年代表並召開會議,通過憲法,選舉蘇加諾和M.哈達為正副總統。9月4日第一屆內閣──總統制內閣成立。11月以右翼社會黨人沙里爾為首的國會制內閣取代總統制內閣。由於共產黨人和廣大革命民眾積極參加,取得了民族獨立的偉大勝利。
革命的第二階段 9月29日,英軍在爪哇登入,很快占領雅加達等地,並把占領區移交給荷蘭。1945年11月爆發泗水保衛戰,英勇的泗水人民為捍衛民族獨立與英軍展開了長達21天的殊死戰鬥。1946年11月15日,荷蘭殖民者與印尼沙里爾內閣簽訂《林芽椰蒂協定》,在協定中,荷蘭承認印尼共和國對爪哇、馬都拉、蘇門答臘行使“事實上的權力”,印尼則同意建立以荷蘭女王為首的"荷印(尼)聯邦"。《林芽椰蒂協定》是印尼沙里爾內閣妥協路線的產物,嚴重損害印尼共和國的主權與領土完整。1947年7月,荷蘭殖民者發動第1次殖民戰爭,遭到印尼人民有力抵抗。1948年1月,美國利用聯合國插手荷印(尼)衝突,迫使印尼沙利佛丁政府簽訂《倫維爾休戰協定》。協定規定印尼必須承認荷蘭武裝占領地區,並同意參加“印尼合眾國”。1948年9月印尼右派勢力製造“茉莉芬事件”。同年12月,荷蘭乘機發動了第2次殖民戰爭,攻占日惹,逮捕蘇加諾、哈達等人。印尼共和國所轄國土和人口大為縮小。但是印尼人民依然堅持鬥爭。次年8月,雙方在海牙召開圓桌會議。11月,在美國壓力下,荷蘭與印尼雙方在海牙簽訂“圓桌會議協定”。協定規定印尼共和國與印度尼西亞領土上由荷蘭殖民者所建立的15個傀儡政權組成“印尼聯邦共和國”,而後者再與荷蘭、荷屬蘇利南和庫拉索共同組成以荷蘭女王為元首的荷印(尼)聯邦。協定雖規定除西伊里安外,荷蘭應將主權移交給“印尼聯邦共和國”,但保留了軍事、外交、經濟方面的許多特權。1949年12月,荷蘭移交主權,印尼聯邦共和國選舉蘇加諾為總統,哈達出任聯邦政府總理。八月革命以雙方的妥協而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