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全稱印度尼西亞共和國。印度尼西亞一詞源出於希臘文的Indo(印度)和 Nusus(各島),意為印度各島。印度古籍稱之為“努珊塔拉” (Nusantara)或德威安塔拉(Dwipantara),意為大洋之間的島嶼。至今仍有人稱印尼為“努珊塔拉”。印度人、中國人和阿拉伯人的古代文獻中,有時也泛稱印度尼西亞群島為爪哇;歐洲旅行家和探險家則稱群島為大爪哇和小爪哇;當地人稱爪哇、蘇門答臘和婆羅洲的居民為爪哇人,稱東邊的小群島為小爪哇。荷蘭人入侵群島後,印尼被稱為荷屬東印度或東印度。19世紀中葉,西歐學者最先將“印尼”用為地理名稱。20世紀初,隨著民族運動的發展,民族主義者開始考慮政治用語。初期使用“東印度”,1922年印尼留荷學生在荷蘭成立“印尼協會”,“印尼”首次成為政治用語。1928年“青年誓言”宣布“印尼”為民族和國家的名稱之後,“印尼”便被廣泛使用。1945年正式定為國名。
印尼共和國位於亞洲東南部,北接馬來西亞,南與澳大利亞毗鄰,東西兩面分別瀕臨太平洋和印度洋,地處東西交通要衝,占據重要戰略地位。印尼是由1.3萬多個大小島嶼組成,素有“千島之國”稱號,是世界上最大的群島國家。由於這些島嶼星羅棋布,分散在海洋上,故又有“海洋之國”稱號。面積 1904569平方公里。人口1.6億(1985)。有100多個民族。爪哇人占47%,巽他人占14%,馬都拉人占 7%。通用印尼語。大多數居民信奉伊斯蘭教。首都雅加達。
原始公社時期(公元前4萬年~前2世紀)印尼是原始人類發源地之一,19世紀末和20世紀30年代在爪哇島先後發現“爪哇人”、“瓦甲克人”和“梭羅人”等原始人類化石。公元前4萬年起,印尼原始居民進入氏族社會。構成印尼現代居民的祖先古印度尼西亞人(或稱澳斯特尼西亞人),是公元前2000多年到公元前2世紀陸續從亞洲大陸東南部遷來的。由於遷移時間的先後和在印尼定居地點的不同,形成不同的風俗習慣和語言。但其共同點是種植稻穀,信仰萬物有靈說,崇拜祖先靈魂,實行土地公社的共同耕作,居民通行互助合作的生活方式。
古代社會(公元前2世紀~公元16世紀)隨著原始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南海交通與貿易的發達,印度人來往群島的增多以及印度文化的傳入,大約在公元前2世紀下半葉出現最早的奴隸制國家──葉調。公元3~7世紀,出現受印度文化影響的奴隸制王國,如西爪哇的達魯曼、中爪哇的訶陵和東加里曼丹的古泰。印度種姓制度被移植來作為統治人民的社會制度。5世紀佛教開始傳入。新興地主階級以佛教為武器反對為奴隸主階級所控制的婆羅門教。經過長達3個世紀左右的鬥爭,佛教取代婆羅門教的地位。
7世紀中期,蘇門答臘和爪哇開始進入封建社會。以蘇門答臘巴鄰旁(巨港)為中心的室利佛逝王國,迅速發展為海上商業帝國。室利佛逝是當時東南亞佛教中心。7世紀之後,爪哇各獨立王國之間、特別是印度教的珊闍耶王國與佛教的夏連特拉王朝(山帝王朝)在爭奪中爪哇的霸權。856年夏連特拉最後失敗,王子逃往蘇門答臘,繼承室利佛逝王位。到10世紀,爪哇政治中心從中爪哇轉移到東爪哇的布蘭塔斯河流域。11世紀起,室利佛逝國勢日衰,到13世紀未終於滅亡。
1222年爪哇建立新柯沙里王國。在格爾塔納加拉統治時期(1268~1292),王朝發展為印尼第二個跨島的強國。1292年新柯沙里王朝亡。1293年2月,格爾塔納加拉之婿羅登·韋查耶與中國元軍合力,擊敗復辟勢力,次年又趕走元軍,建立麻喏巴歇王國,版圖包括今印尼國土和馬來半島。13世紀末,伊斯蘭教進入印尼後廣泛傳播,屬領王公和爪哇海岸地區長官先後皈依伊斯蘭教,建立穆斯林政權,脫離王國。1478年東爪哇封建領主軍隊攻陷麻喏巴歇首都,王國遂亡。
16世紀末,印尼各主要島嶼興起較為強大的穆斯林王國。爪哇有馬打藍和萬丹,蘇門答臘有亞齊,其中以農業為基礎的馬打藍最為強盛。17世紀初,馬打藍蘇丹阿貢(馬斯·朗桑)致力於統一爪哇,征服內陸印度教王國。
荷蘭殖民統治時期(16世紀末~1942年)16世紀西方殖民者紛紛來到東南亞地區。1511年7月1日A.de阿爾布凱克率領葡萄牙艦隊侵入印尼。1596年荷蘭商人組織第1支殖民先遣隊闖入印尼。1602年荷蘭政府批准成立具有政府職權的聯合東印度公司(以下簡稱公司)。1619年公司占領雅加達(改名為巴達維亞)後,就以它為基地,開始了長達350多年的對印尼和亞洲其他國家的殖民掠奪。在公司統治時期(1602~1799),印尼各族人民展開轟轟烈烈的反抗鬥爭,其中規模較大、歷時較長的反抗有杜魯諾佐約的抗荷武裝鬥爭(1674~1679)、蘇拉巴蒂起義、基·托坡領導的萬丹人民起義(1750~1755)。印尼人民持續不斷的武裝鬥爭延緩了印尼殖民化的進程,加速了公司跨台。1800年荷蘭“巴達維亞共和國”接管印尼殖民地。(見彩圖)
1806年法國拿破崙一世占領荷蘭,繼而派H.W.丹德爾斯任印尼總督(1808~1811)。1811年英軍攻占印尼,建立短期統治(1811~1816),T.S.萊佛士為副督,推行自由主義政策,實行貨幣地租制,客觀上促進了商品經濟的發展。1816年荷蘭收回印尼的統治權,恢復公司某些剝削制度,從而侵犯封建主和伊斯蘭教阿訇的權益。日惹土邦愛國封建主蒂博·尼哥羅領導人民起義(見蒂博·尼哥羅起義)。在蘇門答臘也爆發伊瑪目·朋佐爾領導的鬥爭(稱比達里運動)。荷蘭財政日絀,為搜刮印尼資源,總督J.C.van den博施於1830年實行強迫種植制,規定農民必須把大部分土地和時間用於種植歐洲市場所需要的農作物,並按規定價格賣給殖民政府。強迫種植制給荷蘭帶來神話般的利潤,大大促進荷蘭資本主義的發展。由於荷蘭本國工業資本的發展和印尼農民不斷起義,荷蘭被迫廢除強迫種植制,從1870年開始在印尼推行土地法和全面占領印尼的新殖民政策。土地法頒布後,以荷蘭為首的外國資本大量湧入印尼,爭租土地,經營大種植園,興辦各種近代企業。貨幣和商品經濟的發展,加速村社瓦解和農民分化過程。印尼逐步淪為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爪哇農民運動也出現新特點,19世紀90年代,爪哇爆發規模較大的農民運動──“薩敏運動”。運動的領導人薩敏主張恢復原始共產主義的理想社會。1907年,薩敏等人被流放。荷蘭所發動的大規模殖民戰爭遭到印尼各族人民的英勇反抗,特別是亞齊人民堅持長達30多年的武裝鬥爭(見亞齊戰爭)。直到1910年荷蘭才征服整個印尼。
20世紀初由於印尼民族資本主義的發展和荷蘭在印尼實行所謂“倫理政策”,推廣歐式教育,在印尼開始出現一批新知識分子。印尼婦女運動的先驅者R.A.卡蒂尼(1879~1904)在喚起民族覺醒運動中作出重要貢獻。1908年在爪哇成立至善社(又譯崇知社)。此後,全國性和地區性的不同性質的民族主義組織相繼出現,尤其是印度尼西亞伊斯蘭聯盟(1912)和“東印度社會民主聯盟”(1914)在領導和推動民族解放運動中發揮了重大作用。“東印度社會民主聯盟”中的激進派參加伊聯工作,使“伊斯蘭聯盟”發展為民族統一戰線組織。1920年,“東印度社會民主聯盟”改名為東印度共產主義联盟。1921年宗教民族主義者禁止成員跨黨,共產黨人被迫退出伊聯中央。此後,在共產黨人領導下,工人運動有所發展,農民也紛紛加入黨的民眾性組織──“人民同盟”。殖民當局採取殘酷鎮壓措施,共產黨的許多領導人被流放國外。1926年共產黨人領導印度尼西亞民族大起義,但遭血腥鎮壓。
共產黨起義的失敗和伊斯蘭聯盟的衰落,為資產階級民族主義者奪取民族解放運動的領導權創造了條件。1926年蘇加諾在萬隆創立研究俱樂部,1927年7月成立印尼民族主義联盟,蘇加諾任主席。1928年10月28日,印尼各地青年代表在雅加達召開大會,通過“青年誓言”,強調印尼兒女承認一個民族、一個祖國、一種語言,有力地推動印尼民族的形成。1929年殖民當局逮捕蘇加諾等領導人,宣布民族黨為非法組織。民族黨後分裂為印度尼西亞黨和印尼國民教育黨(又稱新民族黨),從事合法活動。地主資產階級各政黨只提出溫和的改革要求,脫離民眾,致使工農運動失去革命領導,1933年“七省”號軍艦起義也很快遭到鎮壓。蘇加諾第2次被捕。30年代後半期,印尼民族主義者的有識之士決定與荷蘭合作,共同反對法西斯。由於荷蘭政府頑固地拒絕在印尼實行任何政治改革,多數民族主義者輕信日本的宣傳,幻想依靠日本人求得民族獨立。
日本占領時期(1942~1945) 1942年3月日本軍隊侵占印尼,荷蘭殖民當局投降。日本侵略者一方面對印尼進行瘋狂掠奪和搜刮;同時,為了拉攏有影響的民族主義者作為政治工具,就把蘇加諾和哈達從流放地接回。在日本占領期間,多數印尼資產階級民族主義者基本上採取與日本占領當局合作的立場,同時利用合法身份進行大量民族主義宣傳工作。印度尼西亞共產黨和一些民族主義抗日派在困難的條件下堅持抗日鬥爭。從1943年起,艾地等人領導印度尼西亞獨立運動黨,在爪哇、蘇門答臘等地舉行起義。隨著戰局的失利,日本侵略者又玩弄政治陰謀,1945年春,準許印尼籌備獨立。6月1日,蘇加諾在獨立籌備調查會(後改為獨立籌備會)上發表有關“建國五項原則”的演說。
印尼獨立與印尼共和國(1945~) 1945年8月15日日本無條件投降,印尼人民發動八月革命(見印度尼西亞八月革命)。8月18日,獨立籌備會通過憲法,蘇加諾、M.哈達當選為正、副總統。9月確立總統內閣制,11月改行議會內閣制,地主資產階級奪取了政權。同年9月英軍在印尼登入,荷蘭也企圖捲土重來。荷蘭殖民者在1947年和1948年先後發動兩次殖民戰爭。印尼人民展開英勇的捍衛民族獨立的鬥爭。在帝國主義壓力下,印尼資產階級政府先後被迫簽訂《林芽椰蒂協定》(1947)和《倫維爾休戰協定》(1948),1949年11月,哈達政府與荷蘭在海牙籤訂圓桌會議協定。印尼各族人民反對和抵制保留荷蘭特權的聯邦制,強烈要求統一。1950年8月15日,蘇加諾正式宣布成立統一的印尼共和國。
共和國成立後,印尼政黨林立,主要政黨有馬斯友美黨、伊斯蘭教師聯合會(1952年退出馬斯友美黨)、民族黨、共產黨、平民黨、伊斯蘭聯盟黨和社會黨。它們基本上組成 3種政治勢力。各種政治力量之間的鬥爭使國內政局動盪不定,內閣更換頻繁。50年代中期,在共產黨支持下,先後兩次組閣的民族黨奉行進步的和反帝反殖的不結盟的內外政策。1955年,29個亞非國家在印尼召開會議,發表著名的萬隆十項原則(見萬隆會議)。1956年印尼宣布廢除圓桌會議協定。在帝國主義策動下,1956~1958年在蘇門答臘、蘇拉威西等地先後發生軍事叛亂。蘇加諾為了平衡左右政治勢力,掌握政局最高控制權,於1959年宣布恢復1945年憲法,倡導“納沙貢體系”(民族主義、宗教、共產主義三大思潮合作),對外繼續奉行反帝反殖政策。
60年代在國內外基本矛盾激化的情況下,在政治、軍事和經濟上擁有實力的軍人集團勢力迅速發展。1965年印度尼西亞“九·三○”事件之後,軍人集團控制政局,大規模鎮壓印尼共產黨和清洗異己勢力,並逐步剝奪蘇加諾總統的職權。1968年蘇哈托正式就任總統。此後蘇哈托多次連選連任總統。
蘇哈托執政期間,對外政策基本上執行親西方國家路線,但致力於加強區域性合作。對內執行大力引進外資,發展“替代工業”和“面向出口”工業,從1965年至1980年國內生產總值年平均增長率達7%左右,國民經濟有所發展,但外國資本和新生的官僚資本控制了國民經濟主要部門,經濟的發展依賴於世界市場。1976年印尼軍隊侵入東帝汶,同年7月印尼國會宣布把東帝汶“併入”印尼版圖(見東帝汶歷史)。
中國人民與印尼人民有著歷史悠久的友好關係。"九·三○"事件後兩國關係在1967年中斷。從 70年代後期兩國領導人曾表示願使關係正常化。80年代開始兩國貿易來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