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創立於2007年,學院坐落於深圳大學城內的北京大學深圳研究生院校區。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目前是中國大陸唯一一所完全按照美國法律教育模式(J.D.模式)培養法律人才的美式法學院,致力於在全球化時代為中國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和全球競爭力的跨國法律人才。學院創院院長為世界著名的法律教育界領軍人物Jeffrey Lehman教授。

基本信息

簡介

北大國際法學院新大樓設計模型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School of Transnational Law at Peking University,英文縮寫STL)成立於2007年7月。致力於培養順應全球化發展需要,具有獨立從事涉外經濟法律實務工作能力的套用型高級法律人才。美國著名法學家雷蒙教授(Jeffrey S. Lehman)擔任創院院長。雷蒙教授曾任美國密西根大學法學院院長、美國法學院院長聯合會主席以及美國康奈爾大學校長。

學院創立

創院典禮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前身是北京大學中美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該中心旨在加強中美兩國在法律、政策、教育和商業方面的溝通和知識共享,促進兩國法治和諧發展。2008年10月,為適應全球化背景下日益增長的對國際化法律人才的需求,在中心基礎上創立了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

辦學理念

學院的辦學理念是把世界通行的美國法律教育模式(J.D.模式)引入中國,在全球化時代為中國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和全球競爭力的跨國法律人才;搭建高層次的國際性學術交流平台,增進中美以及國際間法律、政治、經濟和文化等領域深層次的溝通和交流。學院目前是中國大陸唯一一所引入美國法律教育模式(J.D.模式)培養法律人才的法學院。

辦學特色

國內唯一J.D.教育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STL)是目前中國大陸唯一一所按照美國法律教育模式(J.D.模式)培養法律人才的法學院。

J.D./J.M.雙學位教育

經國務院學位辦特批,北大國際法學院開展美國法J.D.和中國法律碩士雙學位教育,為中國優秀學子提供不出國門即可接受美國J.D.法律教育的機會。該專業學制四年,包括國際一流標準的完整的美國J.D.法律教育和獲得中國法律碩士學位所需的中國法主幹課程教育,畢業學生將同時獲得北京大學頒發的英文的法律博士(J.D.)證書和中文的法律碩士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蘇格拉底式教學

蘇格拉底式教學
美國法教育按照美國J.D.法律教育模式進行,主要聘請美國哈佛、耶魯等頂尖法學院著名法學教授、司法界著名大法官和實務界傑出律師擔任授課教師,採用美國頂尖法學院標準、全英文教材、全英文授課、蘇格拉底式教學,特別注重培養學生掌握學術技能,而非掌握某一項具體的知識。這些學術技能包括全面看問題的能力、聯繫法律規則和相應價值政策的能力、辨別法律因時而變的路徑的能力以及融合不同權威來源且相互衝突的法律原則的能力。學院通過案例教學法、法律診所式教學和模擬法庭等來提高學生的法律實踐技能。中國法教育按照國家教育部法律碩士培養計畫培養,由北京大學法學院各學科學術帶頭人承擔教學任務,為學生提供國際一流的中國法教育。

師資力量

學院師資力量雄厚,世界頂尖名師雲集,現任院長為世界著名的法律教育界領軍人物、美國康奈爾大學原校長、美國法學院院長協會原主席傑弗里·雷蒙(Jeffrey Lehman)教授。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原副院長嚴思德(Stephen Yandle)擔任常務副院長。學院現有常駐教授10人,聯屬跨國教授10人,國際訪問教授8人,兼職教授5人。

學生規模

學院目前已招收四屆學生,有在校生258名,包括來自美國、韓國、台灣地區的留學生5名。學院第一批學生將於今年6月份畢業。
2012年學院計畫招收九十餘名新生入學。

跨國法律實務課程

CVSLs
當今世界,英語已成為國際貿易和跨國法律實務的通用語言。一名優秀的跨國律師,必須熟練使用英語以面對全球化的挑戰。國際法學院開設的跨國法律實務課程,注重培養學生運用所學法律知識投身實踐的能力,並在此過程中鍛鍊他們的英語運用能力了,特別是法律英語的駕馭能力,為學生將來的跨國律師生涯奠定堅實的基礎。
跨國法律實務課程開設於第一學年和第二學年,貫穿始終。主要學習內容包括法律搜尋技術、涉外文書寫作和契約起草等。此課程由一批來源多樣化的教師隊伍領銜,包括:國際法學院法律圖書館館長、一名經驗豐富的高級律師、一名擁有法律背景且在中國擔任英語外教將近十年的外語專家、一群畢業於美國名校取得J.D.學位的C.V.Starr講師以及擁有豐富實踐經驗的香港律所合伙人。

部分師資介紹

Jeffrey Lehman

雷蒙
Jeffrey Lehman(傑弗里·雷蒙)是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創院院長,首批中央“外專千人計畫”入選者,2011年中國政府外國專家“友誼獎”獲得者,美國康奈爾大學前校長,中美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主席,。他曾就讀於康奈爾大學和密西根大學的公共政策研究院並獲得密西根大學法學院的法律博士學位。他曾是密西根大學法學院的院長,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約翰·保羅·史蒂文斯大法官的法律秘書和美國法學院院長聯合會的主席。他曾任教於耶魯大學法學院,巴黎第二大學和清華大學。他的主要研究領域為稅法和公共利益法,著有:《企業所得稅》。

Stephen Yandle

Stephen Yandle
Stephen Yandle(嚴思德)是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的副院長。他擁有維吉尼亞大學的學士學位和法律博士學位他曾任維吉尼亞大學的副院長,西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耶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美國律師協會法律教育與招生副顧問,律商聯訊全球法學院項目副院長。Yandle教授還曾任美國法學院協會行政法部門主席,全國法律界就職協會會長,美國法學院協會中美法律教育交流委員會成員。他曾任教於耶魯法學院教授高等教育多樣化。

Peter Malanczuk

Peter Malanczuk
Peter Malanczuk(馬培德)教授是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的C.V.Starr常駐教授。他曾就讀於哥廷根大學,慕尼黑大學和海德堡大學,獲得了及森大學的法律博士學位。Malanczuk教授曾任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的院長,阿姆斯特丹大學和伊拉斯慕斯大學國際法學院的系主任。他還曾任教於密西根大學、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亞的斯亞貝巴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香港大學。Malanczuk教授是國際法和仲裁法專家,他著有《Akehurst的現代國際法概論》。

Francis Snyder

Francis Snyder
Francis Snyder(施奈德),C.V.Starr法學教授,跨國法律研究中心聯合主任。曾就讀於耶魯大學和巴黎政治學院,並持有哈佛大學法學院的J.D.學位和巴黎第一大學的博士學位。Snyder教授曾任歐洲大學學院(佛羅倫斯)法學院院長,歐洲法律學院聯合主任,馬賽第三大學“讓·莫內教授”(Jean Monnet Chair),以及倫敦大學法學教授。並曾赴比利時、加拿大、中國、丹麥、英國、法國、德國、義大利、荷蘭、西班牙、美國各地法學院訪問。他是歐盟法和國際經濟法方面的專家。Snyder教授是歐洲法律評論的創立者和主編,共出版著作13本之餘,包括The EU, The WTO and China:Legal pluralismand International Trade Regulation。

Whitmore Gray

Whitmore Gray
Whitmore Gray教授是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的訪問教授,是密西根大學法學院的榮譽退休教授。他曾就讀於Principia學院,他獲得了密西根大學法學院的法律博士學位和Adrian學院的法學博士學位。他曾作為印度尼西亞、高棉和阿根廷的法律改革顧問並且一直是東京大學的訪問學者。他在Fordham大學、吉林大學和暑期項目學校任教。他是契約法、商法和比較法律制度的專家。他曾將《俄國民法典》和中國的《民法通則》翻譯成英文。

Ray Campbell

本科畢業於耶魯大學,在維吉尼亞大學獲得J.D.學位。Campbell教授曾任美國聯邦巡迴抗訴法院Malcolm Wilkey法官和美國最高法院首席法官Warren Burger的書記員,還曾是跨國律所Kirkland &Ellis和Jenner &Block的合伙人,並擔任過HarmonyCentral 公司的主席和執行長。他的研究方向是民事訴訟法和法律職業道德。

Mark Feldman

美國威斯康辛大學本科畢業,後在哥倫比亞大學攻讀獲得J.D.學位。他曾任美國聯邦抗訴法院第六巡迴審判庭Eric Clay法官的書記員、跨過律所Shearman & Sterling和Covington & Burling的律師、美國國務院法律顧問辦公室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多米尼加-中美洲自由貿易協定仲裁主任和顧問律師。Feldman教授是國際投資和協定仲裁方面的專家。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