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規範制定程式

制度規範制定程式

關於制度形成和制定的一般基本步驟。

制度的形成和制定過程,一般有以下四個基本步驟:

第一步:提出。由有關部門和人員根據管理工作的需要,提出制度制定要求。經上級有關部門和人員同意後,進行充分的調查研究,提出制度草案。

第二步:討論和審查。制度草案提出後,要廣泛徵求相關各方的看法和意見,集思廣益,充分討論、研究的基礎上,改正其中不切合實際之處,彌補疏漏,調整與其他制度矛盾、重複之處,使制度草案進一步完善化。修改後的制度草案、要報請上級管理部門審批。

第三步:試行。制度草案經上級管理部門審批後,可以試行。試行的目的是在實踐中進一步檢驗和完善,使之成熟化、合理化。對於新制定的制度規範,試行是必不可少的一個階段。

第四步:正式執行。制度經過一段時間試行、完善後,即可穩定下來,形成正式的、具有法律效果的制度文本,按照確定的範圍和時間正式執行。與此同時,要向相關方面說明情況,報送上級管理機關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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