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衛生應急指揮中心

公共衛生應急指揮中心

公共衛生應急指揮中心是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的核心部位。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是公共衛生應急指揮體系的核心,是以國家—省級—地市三級構成的衛生應急體系的骨幹節點,承擔著地方人口衛生應急指揮的重任。 在按照國家、省衛生信息化發展和應急指揮體系建設規劃的同時,結合地級市的實際情況並參考樣板地市的建設經驗,對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的建設要求。

概述

公共衛生應急指揮中心是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的核心部位。根據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提供的監測信息,按照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其對公眾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各省(區、市)、市(地)、縣(市)要加快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基層預防保健組織建設,強化醫療衛生機構疾病預防控制的責任;建立功能完善、反應迅速、運轉協調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健全覆蓋城鄉、靈敏高效、快速暢通的疫情信息網路;改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礎設施和實驗室設備條件;加強疾病控制專業隊伍建設,提高流行病學調查、現場處置和實驗室檢測檢驗能力。

指導思想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關於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的有關精神,提高衛生應急的回響速度和決策指揮能力,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在國家衛生部、衛生廳以及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支持下,市衛生局應決定建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是公共衛生應急指揮體系的核心,是以國家—省級—地市三級構成的衛生應急體系的骨幹節點,承擔著地方人口衛生應急指揮的重任。在處置衛生應急指揮事件時,應急指揮中心需要為參與指揮的領導與專家準備指揮場所,提供多種方式的通訊與信息服務,監測並分析預測事件進展,為決策提供依據和支持。同時,按照國家規劃,擬在“十二五”期間將應急指揮系統節點拓展至縣級衛生系統,建立必要的移動應急指揮平台,以實現對各級各類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管理的統一協調指揮,實現衛生應急數據及時準確、信息資源共享、指揮決策高效。
不僅如此,隨著醫藥衛生信息化建設的不斷推進,市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系統作為重要的公共衛生業務套用系統,將與各地區域衛生信息平台互聯,實現與醫院信息系統、衛生監督信息系統、婦幼保健衛生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發揮重要的作用。
應急指揮系統的建設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公共衛生、醫療、計算機、通訊、監控等多個專業領域。為了把應急指揮中心按時、優質地規劃好、建設好,以構建起指揮統一、功能齊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機制,切實提高市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在按照國家、省衛生信息化發展和應急指揮體系建設規劃的同時,結合地級市的實際情況並參考樣板地市的建設經驗,對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的建設要求。

應急指揮中心應急指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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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原則

先進性:應急指揮系統基礎平台設備按照要求,均應選用國內外著名品牌,且是當前市場的主流產品,在眾多大型企業單位有廣泛的套用,技術領先、設備先進、質量可靠、性能價格比合理的設備。
可靠性:選用的設備均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的產品,系統穩定可靠以確保能夠全年正常運行。在部分系統發生故障的情況下,也能保障其它系統正常運行。
開放性:構建靈活、開放的體系結構,為系統擴展、升級留有餘地。
可擴展性:系統的設計中既要考慮目前的業務需求,又要考慮滿足未來業務增長的需求,系統規模應具有可擴展性。
安全性:採用多種手段,確保設備、數據、系統安全,保證信息傳遞的及時、準確,提高系統的抗干擾能力和抗破壞能力。
可管理性:提供友好的套用操作維護界面,系統維護操作簡單。使用中央控制系統。設定綜合指揮席,將操作端設備集中放置。
兼容性:對於各地級市已建成的各種應急系統和相關係統有最大的兼容能力。
經濟性:綜合各地級市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在滿足系統各項功能的前提下,採用各種方法,確保系統建設及運行維護的經濟節約。

應急指揮顯示中心應急指揮顯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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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原則

統一領導,統籌規劃:嚴格按照國家及省衛生廳的要求,做到總體設計、分步實施,確保與省公共衛生應急平台技術體系一致。
資源整合,平戰結合:充分整合現有各類應急資源,立足於平時套用,著眼於應急回響。實現地級市與國家、省以及市屬各縣(區)、各專項應急指揮部互聯互通、資源共享。
突出重點,講究實效:按照各省里要求,結合各地級市實際,對平台建設除注重可操作性外,還要具備可靠性、安全性、先進性、兼容性以及擴展性。
長遠規劃、逐步提升:系統設計和規劃建設要立足長遠、留有餘量,在系統的設計中要考慮滿足未來業務量及接入手段種類增長的需求,系統規模具有可調性,並能適應未來技術和套用的發展,不斷適應社會發展對公共衛生應急工作提出的要求。

建設目標

按照衛生部《地市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與決策系統建設技術指南》以及各省《設區市衛生應急中心建設技術指南》的要求,各地市級應急指揮平台應與省級應急平台實現互聯互通,並預留於轄區各縣應急指揮的通信接口,其建設應充分考慮平戰結合,在整合和利用現有資源基礎上,採用先進技術,建立集通信、信息、指揮和調度於一體,高度智慧型化的衛生應急指揮平台。
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下通過應急指揮系統,能夠巨觀監控全市動態變化,迅速做出最優決策,能夠調度全市各種醫療衛生力量救助力量和協調各種應急資源,同時保證市衛生應急指揮中心和各相關單位在應急指揮和統一調度時互聯互通;使決策者對發生在轄區範圍內的公共衛生突發事件能夠“看得見、聽得清、信息準、反應快”,確保“指令下得去,情報上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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