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一、全區教育事業發展現狀
(一)基礎教育進一步鞏固提高,“兩基”攻堅成效顯著
(二)積極擴充教育資源,高中階段教育規模迅速擴大
(三)高等教育進入大眾化初始階段,高等職業教育快速發展
(四)各類崗位培訓、繼續教育和成人教育規模擴大,民辦教育得到新的發展
(五)不斷鞏固提高,民族教育得到優先重點發展
(六)教育改革卓有成效,法制環境逐步最佳化
(七)教師素質得到提高,師資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
(八)教育投入穩步增長,辦學條件逐步改善
二、“十一五”全區教育事業改革與發展的指導思想、戰略重點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二)戰略重點
(三)主要目標
三、主要政策與措施
(一)加強領導,切實落實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
(二)繼續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加強體制和機制創新
(三)繼續增加投入,改善辦學條件
(四)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努力辦好教師教育
(五)繼續堅持優先重點發展民族教育的方針
(六)調整教育結構,最佳化資源配置,推進教育均衡發展
(七)健全教育法規,加強督導評估與監督
全區教育事業發展現狀
“十五”以來,我區教育事業改革與發展取得顯著成績,為自治區經濟與社會發展提供了基本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一)基礎教育進一步鞏固提高,“兩基”攻堅成效顯著
“兩基”達標進展順利,“十五”以來,我區有17個旗縣通過“兩基”達標驗收,截止到2005年底,全區達標旗縣達到93個,以旗縣為單位,“普九”人口覆蓋率累計達到88.35%,其中烏海市、包頭市、呼和浩特市、巴彥淖爾市、阿拉善盟、鄂爾多斯市和錫林郭勒盟等7個盟市的全部旗縣完成了“兩基”達標任務。危房改造步伐加快,“十五”期間,全區累計消除危房面積306.7萬平方米,其中消除D級危房面積268.97萬平方米;全區原有危房面積由2000年的336.15萬平方米減少到2005年的29.45萬平方米,其中D級危房面積由2000年的273.18萬平方米減少到2005年的4.21萬平方米(不含企業移交地方學校和受自然災害新增危房面積)。“校校通”工程快速推進,“十五”期間,共建成2783個教學光碟播放點、7280所衛星教學接收點和778所計算機教室,覆蓋了全區農村牧區96.88%的中國小,其中,教學點和國小已全部覆蓋。“兩免一補”政策廣泛落實,到2005年秋季,169.3萬名符合條件的學生全部享受免費教科書和免除雜費,72.11萬名符合條件的學生全部享受寄宿生活補助。農村牧區教育得到重視,全區國小適齡兒童入學率達到99.44%,國小畢業生升學率達到99.98%,國中畢業生升學率達到73.03%,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均有了較快發展。
(二)積極擴充教育資源,高中階段教育規模迅速擴大
全區高中階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規模顯著擴大,到“十五”末,共有學校595所,在校生72.34萬人,高中階段教育在校生比“九五”末增加了24.35萬人;中等職業教育通過整合教育資源,以就業為導向多種形式辦學,扭轉了“九五”末期中等職業教育連續下滑的局面, “十五”末在校生辦學規模創歷史最高水平。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54%,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的比例為72.37:27.63。盟市所在地基本普及了高中階段教育。
(三)高等教育進入大眾化初始階段,高等職業教育快速發展
高等教育規模顯著擴大,“十五”期間,整合教育資源,新建本科高校2所,新建高等職業學校15所;截止到2005年,全區普通高等學校33所,其中高職高專院校23所,本專科在校生總規模達到23萬人,高等職業教育在校生占47.52%;截止2005年底,全區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18.36%,高等教育進入大眾化初始階段;研究生教育也有了較快發展,到2005年,在學研究生達到7110人,比“九五”末增加了5571人。學科建設和專業結構調整卓有成效,到2005年,全區共有博士授權單位4個,博士點52個,碩士授權單位9個,碩士點352個,擴招以來新增本科專業270個。內蒙古大學“211工程”、高水平大學建設、科學研究和對外交流合作等成果取得明顯成效。
(四)各類崗位培訓、成人教育和繼續教育規模擴大,民辦教育得到新的發展
到“十五”末期,全區共有獨立設定的成人高等學校4所,加上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教育,全區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在校生7.26萬人,較“九五”末增加2.03萬人,增幅38.81%;自學考試五年總計畢業116910人。全區各級各類職工技術培訓和農牧民技術培訓年平均約200萬人次,青壯年非文盲率連續五年穩定在96%以上。各級各類教育中,民辦教育規模擴大,層次增多,到“十五”末,各級各類學校達到832所,在校生15.94萬人。
(五)不斷鞏固提高,民族教育得到優先重點發展
全區民族中國小布點減少,學校規模擴大,民族職業教育繼續發展,民族高等教育專業結構進一步最佳化。“十五”末期,全區共有民族中國小1154所,蒙漢族學校中共有少數民族在校生78.02萬人,其中學習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中國小在校生29.99萬人,與“九五”末相比,學校數減少了1212所,在校生增加了4.1萬人;民族中國小校均規模國小、國中、高中分別由2000年的124人、557人、559人增加到2005年的222人、594人、1051人;蒙語授課專任教師學歷合格率國小、國中、高中分別達到98.23%、91.77%、84.36%,比“九五”末期分別提高了3.18、8.58、10.39個百分點;全區共有20所高等學校開設蒙語授課專業或民族預科班,含漢語授課學生,蒙古族在校生4.59萬人。民族高等職業教育專業設定和招生量逐步增加。其他少數民族教育規模均有明顯擴大。
(六)教育改革卓有成效,法制環境逐步最佳化
基礎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改革取得重大進展,全區101個旗縣(市區)已全部將中國小教職工工資上收旗縣級財政統一管理;辦學體制改革不斷深化,民辦教育在各級政府的支持下得到較快發展,成為教育事業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教育綜合改革取得成效,高校和中國小課程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在各級各類教育中普遍展開,同時,加大了農村牧區“三教統籌”、“農科教結合”的教育綜合改革力度;在民族中國小實施“雙語”教學,推進了民族教育的改革與發展。新一輪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和布局結構調整取得階段性成果,整合了教育資源,基本完成師範教育從三級到二級的過渡。學校內部人事制度、分配製度改革取得明顯成效,招生考試和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也取得新的進展;高校後勤社會化改革向縱深推進,辦學自主權進一步擴大。
“十五”期間,頒布了《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辦法》、《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辦法》、《內蒙古自治區社會力量辦學實施辦法》和《內蒙古自治區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規定》,取消了部分教育行政審批項目,有力地推進了依法治教。
(七)教師素質得到提高,師資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
全面實施了教師資格制度,進一步規範了教職工編制管理,積極推進“跨世紀園丁工程”和高校“111人才工程”建設,各類學校高學歷教師比例明顯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不斷提高。到“十五”末期,全區中國小(包括國小、普通中學、職業中學)共有專任教師22.27萬人,專任教師的學歷合格率國小、普通國中、普通高中、職業國中、職業高中分別達到98.74%、94.58%、79.44%、87.83%、60.23%,比“九五”末期分別提高了2.82、10.55、18.97、15.97、27.18個百分點;國小教師具有專科、國中教師具有本科和高中教師具有研究生學歷的比例,分別比“九五”末提高了37.95、21.85和0.57個百分點。到2005年,全區普通高等學校專任教師16189人,其中正高級職稱的教師1089人,副高級職稱的教師4982人,分別占教師總數的6.73%和30.77%,比“九五”末提高了0.25和2.96個百分點;同時,專任教師的年齡結構更趨合理,學歷層次逐步提高,到2005年,教師中具有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教師分別占到總數的22.8%、25.6%,比“九五”末分別提高了7.2、10.1個百分點,高等職業學校“雙師型”教師占總數的10.74%。一支結構基本合理、素質較為精良的教師隊伍正在形成。
(八)教育投入穩步增長,辦學條件逐步改善
“十五”以來,自治區預算內教育經費由2000年的37.07億元增加到2004年的80.7億元;自治區級年度基本建設計畫中用於教育的投資,占到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的15%以上,五年累計投入3.6億元。二期義教工程、中國小危房改造工程、國家“211工程”、普通高校國債建設項目、西部重點支持高校建設工程、農村牧區中國小校現代遠程教育網路建設工程和職業教育建設工程的實施,帶動各級政府加大了對教育的投入,各級各類學校特別是農村牧區中國小校舍總量明顯增加,校舍質量大為提高,裝備條件也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為教育事業的改革發展提供了物質基礎。
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還必須清醒地認識我區教育事業發展還面臨諸多問題和困難。主要是:教育發展的內外部還存在著不少不夠協調的地方,落實科學的發展觀尚需要經過艱苦的努力;整個基礎教育水平偏低,“普九”人口覆蓋率低於全國7個百分點;農村牧區教育薄弱,危房比例國小和國中分別高於全國0.8和1.7個百分點,教師學歷合格率國中和高中分別低於全國0.7和4.02個百分點,“普九”達標欠款達到6.8億元,“兩基”達標後的鞏固提高任務十分艱巨;教育基礎設施、設備簡陋,教育手段落後、信息化程度較低的問題還普遍存在;中國小辦學效益不高,國小、國中每一教師負擔學生比全國少6.01人、2.39人,校均規模比全國分別少24人、154人,中國小布局結構調整和人事制度改革相對滯後於教育整體發展;教師學歷合格率較低,國小、國中和高中分別排列在全國第19、23和23位,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面臨較大困難;高等教育資源不足,辦學條件緊張,教師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的比例低於全國14.4個百分點,生均教學儀器設備值比全國少731元;畢業生就業率不高,人才培養與就業市場需求存在結構性偏差;中等職業教育和民辦教育偏弱,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低於全國12.1個百分點,校均規模比全國少243人,職業高中教師學歷合格率低於全國9.73個百分點,生均教學儀器設備值比全國少620元,各級各類民辦教育學校數和在校生數分別低於全國8.5和5.0個百分點,中等職業教育和民辦教育亟待加強;教育投入不足,特別是高等教育,生均教育事業費比全國平均少1913.48元(2004年數據);高等教育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占高校基建總投入不足10%,全區高校貸款額已經超過25億元,欠款累計超過5億元,教育投入不足與事業發展矛盾突出,已經成為制約教育發展的主要因素;加快教育發展還面臨著某些體制和機制上的束縛。對此,我們要高度重視,採取措施,切實加以解決,促進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 。
“十一五”指導思想、戰略重點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十一五”期間,我區教育事業改革與發展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十六大精神,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於教育改革和發展的一系列決定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教育工作全局,大力實施科教興區、人才強區戰略,堅持“鞏固、深化、提高、發展”方針,使各級各類教育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事業,為自治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經濟社會全面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力和智力支持。
(二)戰略重點
----在整個教育工作中確立農村牧區教育重中之重的地位,確保民族教育“優先重點”發展。“十一五”期間全面完成“兩基”攻堅計畫,重點抓好鞏固、提高工作。
----適應自治區產業結構調整和新型工業化、城鎮化及農牧業產業化對不同人才的需求,以就業為導向,大力發展職業教育,重點加強中等職業教育,使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
----高等教育由外延擴張為主轉向內涵發展為主,以最佳化學科專業為主線,重點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使質量與規模、結構、效益相統一,力爭在建設重點大學、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高層次人才培養上有新突破。
(三)主要目標
----全面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到2006年,“普九”人口覆蓋率以旗縣為單位達到100%;到201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逐步實現免費入學,盟市所在地和經濟發達地區高質量、高水平“普九”,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建設基本實現標準化。全區“普九”成果進一步得到鞏固提高。
----到“十一五”末,全區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率,國小達到99%以上,國中達到98%以上;創造條件,使殘疾兒童同步接受義務教育,學齡前兒童多數接受學前教育;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使全區青壯年非文盲率穩定在96%以上。
----加快發展高中階段教育,全區旗縣政府所在地、盟市政府( 行署 )所在地和城鎮化程度較高的地區基本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到“十一五”末,高中階段入學率達到 80%以上 ;高中階段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在校生比例大體相當。
----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實現“三百”目標。到“十一五”末,在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中建設國家級(40所)和自治區級(60所)示範性學校100所,建設示範性實習實訓基地100個,建設品牌專業100個。
----優先重點發展民族教育,到“十一五”末,民族學校辦學條件達到當地同級同類學校的中等以上水平。優先在少數民族中國小實行免費義務教育,率先在主要城市和少數民族人口集中的旗縣普及民族高中階段教育。
----穩步發展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大眾化水平進一步提升。到“十一五”末,全區高等教育各類在學人數達到50萬人,其中普通本專科在校生33萬人,各類在學研究生2萬人;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25%左右。公辦高等學校評估後,辦學條件主要指標全部達到國家要求的“合格”以上水平。
----鼓勵和支持發展各類民辦教育,到2010年,爭取新建民辦高等職業學校和民辦機制的本科獨立學院8所,扶持各級各類示範性民辦學校100所,民辦學校在校生占所有在校生的比重由4.01%提高到10%左右。
----廣泛開展各類成人教育、繼續教育和多種形式的技術培訓,每年開展農牧民實用技術培訓200萬人次,培訓農村牧區新增和富餘勞動力50萬人次,培訓在職、轉崗、下崗和失業人員80萬人次。
----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全面提高教師素質。到2010年,普通國小、國中、高中的教師學歷合格率分別達到99%、98%、95%;國小教師中專科以上學歷、國中教師中本科以上學歷分別達到教師總數的75%和60%;實施高中階段教育的學校,研究生學歷的教師有明顯增加;本科高等學校碩士和博士學位的教師占教師總數的40%以上,高職(專科)院校達到20%左右,高職院校專業課教師中“雙師型”教師達到50%以上。逐步形成全區以現有師範院校為主體、其他高等學校參與、培養培訓相銜接、體現終身教育思想的開放的校長、教師教育體系 。
主要政策與措施
(一)加強領導,切實落實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
教育是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先導性、全局性、基礎性工作,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落實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是搞好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根本保證。繼續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貫徹中央決定製定的有關基礎教育、職業教育、農村牧區教育、民族教育、高等教育等一系列教育發展的實施意見,抓好落實,將教育工作列入黨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做到在制定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和實際工作中,保證教育的優先、適度超前發展;要把教育工作列入各級黨政幹部政績考核和上級對下級考核,以及選拔幹部的重要內容。
(二)繼續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加強體制和機制創新
基礎教育要鞏固完善“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進一步明確旗縣人民政府在辦學、人事制度改革、學校調整等方面的責任;少數民族聚集地區的民族學校實行以旗縣管理為主、旗縣和盟市共同投入的管理體制。完成企業辦學移交地方工作。除特殊情況外,自治區直屬各類中等職業學校逐步下放到盟市管理。
全面完成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和布局結構調整,理順政府和學校的關係,依法落實學校辦學自主權,深化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以人事、分配製度為核心的內部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推進高校後勤社會化。
深化辦學體制改革,鼓勵和支持各級各類民辦教育;以就業為導向轉變職業教育辦學和教學模式,推行學歷證書和職業證書並重的“雙證”制度;實現高等教育發展重點由規模擴張向提高質量的轉移,進行多種模式、多種機制的最佳化人才培養的改革、實驗。大力推動農村牧區教育綜合改革,繼續抓好農科教結合和“三教”統籌。
繼續推進各類教育招生、考試、收費和畢業生就業改革。改革考試內容和考試方式,完善非義務教育階段收費制度,推進高考制度改革,探索並建立在不同類型教育之間人才培養的“立交橋”,加大引導和鼓勵畢業生下基層就業的工作力度,健全在國家政策指導下的大中專畢業生自主擇業、創業制度。
大力實施自治區黨委政府確定的“五大工程”,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思想政治工作,改進德育工作。進一步加強體育、衛生、藝術和國防教育,繼續推進“33211”工程。按照素質教育的要求,改革教學內容,轉變教學思想和教育觀念,著力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創業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其全面發展。
(三)繼續增加投入,改善辦學條件
強化政府保障責任,依法確保教育經費的“三個增長”,逐年提高全區財政支出中預算內教育經費所占的比例,到2010年用於教育經費的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例達到20%,逐步使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占自治區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達到4%;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由18%左右提高到20%。
增加教育轉移支付,確保新增教育經費主要用於農村牧區教育,落實好“兩基”攻堅計畫地方配套資金;本科高校要按計畫實施好日元貸款項目,確保資金使用效益。改革高校財政撥款辦法,實行生均定額加專項補助,並逐步增加高等教育經費。繼續落實“十一五”內蒙古大學“211工程”地方配套資金。完善家庭貧困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和大學生國家助學貸款新機制,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受教育權利。
進一步完善以各級政府財政撥款為主,輔之以城市徵收教育稅費、非義務教育階段收費、勤工儉學、校辦產業、社會集資和捐資等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辦法,擴大經費投入,改善辦學條件;同時,通過適度利用銀行貸款、重組教育資源、利用民間資本和發展多種形式辦學,擴大教育經費來源,提高經費使用效益,使全區中國小薄弱學校得到有效改造,中國小布局結構得到有效調整,高等學校辦學條件明顯改善。
(四)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努力辦好教師教育
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水平,教師的數量和質量至關重要。要繼續落實對教師教育優先發展的政策,推進“跨世紀園丁工程”、“111人才工程”和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的實施,形成教師學歷教育與非學歷培訓的有效機制。認真落實《內蒙古自治區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規定》(自治區政府130號令)中關於繼續教育經費的規定,確定教師培訓專款,提高教師的政治、業務素質和教師待遇,切實解決拖欠工資問題,並制定有關政策和措施,鼓勵和吸引更多的教師到薄弱學校和邊遠農村牧區學校任教。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積極推進全員聘任和教師資格準入制度,最佳化教師結構,拓寬師資來源渠道,全面提升教師的教育、教學能力。
要進一步加強中國小校長隊伍建設。理順中國小校長管理體制,規範中國小校長選拔任用制度和辦法,擴大中國小校長公開選拔任用比例,加大對中國小校長培訓的力度,努力建設一隻政治上可靠、懂業務、會管理的高素質校長隊伍。
(五)堅持優先重點發展民族教育的方針
自治區及地方財政要安排少數民族教育專項補助資金,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學生助學金分擔機制,強化義務教育的政府保障責任,確保事業經費和學校公用經費足額支付;在中國小薄弱學校改造工作中,優先改造民族學校,在西部大開發、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等重大工程中,優先安排民族教育項目。大力加強以九年義務教育為重點的民族基礎教育,深化教學領域改革,努力提升學校管理水平;總結“雙語”教學的成功經驗並逐步推廣;加強高等教育蒙古語授課專業的改造和更新,逐步擴大包括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在內的高等教育民族預科班招生規模,以適應經濟建設對各類人才的需求。
(六)調整教育結構,最佳化資源配置,推進教育均衡發展
統籌區域和各類教育協調發展,實現教育公平。基礎教育特別是農村牧區基礎教育,要鞏固“普九”成果,突出抓好薄弱學校改造、國中學生輟學和中國小布局結構調整,結合人事制度改革,擴大校(點)均規模,提高師生比例;適應城鎮化建設和農村勞動力轉移,進一步解決好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問題;保障女童和殘疾兒童的受教育權利。在高中階段教育,通過國家項目和政策導向,重點加強中等職業學校(職教中心)建設,最佳化教育資源,擴大培養規模。高等教育在辦學規模上要擴大職業教育比重,在辦學類型上要擴大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現代遠程教育和繼續教育,在辦學層次上要加強研究生教育,在辦學機制上鼓勵發展民辦教育;除內蒙古農業大學、赤峰學院和呼倫貝爾學院外,本科高校要逐步減少或停止專科層次招生,將有限的資源用於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堅持公共教育資源向農村牧區、向貧困地區、向少數民族地區傾斜,繼續加強教育對口支援和對口協作工作。
(七)健全教育法制,加強督導評估與監督
“十一五”期間,要進一步完善我區地方教育立法,起草出台自治區實施《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民族教育條例》和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法》辦法,配合國家對《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義務教育法》、《職業教育法》、《學位條列》等法律的修訂,及時制定或修改我區的實施辦法,適時修訂、出台我區教育改革發展急需的自治區政府規章,進一步推進依法治教。建立地方教育執法和執法監督檢查制度,每年各級政府及其教育、發改、財政、稅務等部門都要將教育執法情況向同級人大常委會及專門委員會作出報告,自覺接受監督。健全政府督導機構,完善評估指標體系,在加強對“兩基”攻堅及其鞏固提高的督導檢查基礎上,逐步建立和完善對旗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和各級各類學校的督導評估制度。根據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適時調整和下放部分審批事項。加強教育部門電子政務建設和政務公開,促進教育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促進教育廉政建設。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