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概述


另從其他渠道獲得訊息,中國免稅公司已經向旅遊零售業進軍,與香港合作成立了免稅採購諮詢有限公司,並計畫在進幾年培育一批樣板免稅店,建立同類免稅店聯合體,把國內免稅品企業發展成免稅品經營商和旅遊零售業的一支新銳。
購物常識
關稅就是一個城市或國家徵收的進口稅賦或費用。一些城市或國家對外國生產進入本地市場的產品徵收關稅。在其他情況下,一些城市或國家選擇只對一些選定的產品類型或數量徵收關稅–大多是酒類、香菸和香水。在美國,所有外國進口的商品都要徵收關稅。
一些徵收關稅的地區也會選擇一家或幾家零售商給予特殊待遇,即在產品不在當地消耗或使用的前提下,向上述商家提供“免稅”的應稅產品。零售商通過竟標得到銷售這些免稅產品的特權,當地會授予有一定期限的契約。

政策規定
進出境及購買免稅商品規定
一、根據《國務院關於改革和調整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自1996年4月1日起留學人員回國定居(工作),憑有效護照和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連續在國外每滿180天,海關準予免稅攜帶進境計算機、電視機、電冰櫃、錄像機、照相機、機車、攝像機、錄音機、縫紉機、打字機等物品一件。以上物品可在國內指定的“免稅商品供貨處”購買。
二、如系回國探親留學人員或留學人員家屬,在國外連續待滿一年以上者可購買上述免稅物品一件,不需要出具《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三、公派和自費留學人員學成回國服務時可用外匯在其免稅指標內購買小轎車一輛,具體規定如下:
1)在境外的留學、進修時間必須超過一年;
2)必須是在正規大學報到註冊;
3)必須在使(領)館教育處(組)報過到;
4)開具《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5)回國後憑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海關申報單、接收單位證明及戶籍證明到有關單位購車;
6)入關時帶回足夠的購車外匯,並且在海關申報單上要如實填寫。

為鼓勵在外留學人員回國工作,1992年10月,海關總署、國家計委、國務院經貿辦公室、財政部、交通部、國家稅務局、中國汽車工業總公司以署監二(1992)1600號檔案聯合發布了"關於回國小轎車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規定凡在國外學習或進修一年以上回國工作的留學人員購買國產小轎車可免徵其關鍵件或成套散件進口環節的關稅、增值稅及特別消費稅、橫向配套費、車輛購置附加費。為更好地落實此相優惠政策,加強購車服務工作,經海關總署及北京海關批准,在北京設立了為廣大回國留學人員購買免稅轎車的服務機構,即中國汽車工業總公司回國留學人員購車服務部,留學人員購車從海關開關封、簽訂購車契約、付運雜手續費、向銀行交納車款到車輛辦理保險、牌照一次完成。
指標審批與海關監管
國家海關總署是此項業務的歸口管理部門,北京海關涉及外業務處直接負責北京地區回國留學人員在入境時應及時向北京海關業務大廳辦理免稅小汽車指標(關封),逾期按自動放棄,不予辦理,所辦免稅車指標必須在六個月內購車,所購車輛上牌照後,應於是於15日內持車輛行使證到北京海關辦理監管手續,監管期六年,第二年起按車牌尾號與自然月對應將車輛駛至海關接受年審。
購車程式:
(1)、到中國汽車工業總公司回國留學人員購車服務部詢價及可供車型,確定欲購買的車型;
(2)、到北京海關業務大廳所購"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一式四聯填寫所購車型並加蓋單位公章;
(3)、向北京海關交驗以下證件及手續:
A、填好並蓋章的"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一式四聯;
B、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人員證明;
C、聘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聘用證明;
D、畢(結)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E、北京市戶口本、身份證、護照;
F、進境申報單證。
(4)、購車指標(關封)標準後,本人持關封、身份證、護照及購車費用於每月第一個星期四9:00-14:00到中國汽車工業總公司回國留學人員購車服務部辦理驗關、簽訂購車契約、交納購車款項及手續;
(5)、三日之內將匯款及有關證件複印一式兩份交回中汽總公司回國留學人員購車服務部;
(6)、交納購車款後15至20天左右,所購車輛到京後電話通知本人提車;
(7)、在中國汽車工業總公司回國留學人員購車服務部辦理上保險、上牌照等有關手續;
免稅商品

出口退稅政策大調整:十大行業盈利變化一覽表
為進一步控制外貿出口的過快增長,緩解我國外貿順差過大帶來的突出矛盾,最佳化出口商品結構,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的出口,促進外貿增長方式的轉變和進出口貿易的平衡,減少貿易摩擦,促進經濟成長方式轉變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經國務院批准,2007年6月18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商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海關總署發布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規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調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政策。

一是進一步取消了553項“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的出口退稅,主要包括:瀕危動植物及其製品、鹽和水泥等礦產品、肥料、染料等化工產品、金屬碳化物和活性碳產品、皮革、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製品、一般普碳焊管產品、非合金鋁制條桿等簡單有色金屬加工產品,以及分段船舶和非機動船舶。
二是降低了2268項容易引起貿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稅率,主要包括:服裝、鞋帽、箱包、玩具、紙製品、植物油、塑膠和橡膠及其製品、部分石料和陶瓷及其製品、部分鋼鐵製品、焦爐和機車等低附加值機電產品、家具,以及粘膠纖維。
三是將10項商品的出口退稅改為出口免稅政策,主要包括:花生果仁、油畫、雕飾板、郵票和印花稅票。

原退稅率新退稅率出口比例毛利率利潤率07年淨利影響08年淨利影響
紡織13%5%60%30%10%-16.80%-33.60%
家具行業13%9%30%20%6%-8.00%-16.00%
電光源行業13%11%46.34%20%5.70%-6.50%-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