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16年國慶前,從北京來到成都租車的陳女士在一嗨租車網上預訂了一輛標緻3008的SUV車,約定10月3日下午,到雙流機場的門店取選好的車。隨後便通過網路支付了兩千多元全部費用。而3日,待她下飛機後按訂單內容帶著嬰兒和老人去了他們門店,結果被告知沒有該型號的車。陳女士告訴記者,門店答應給陳女士換個車型但換的車是轎車不是SUV。“他們說我預訂的實在沒車了,要給我換一輛帕薩特。”陳女士說,一嗨租車給她換的這款車,她開不習慣,“從成都到綿陽,要開兩個小時,心裡很緊張,一路上都開得很慢。”但是帶著老人和孩子,還有很多行李,她也只能接受換車的解決辦法。“兩周前就付了款,為什麼當時在網上可以預約這款車?我覺得他們的銷售超出了自己的實力範圍。”
商家回應
為何陳女士租不到已經預訂的車型?成都一嗨租車的工作人員也顯得頗為無奈。他說,國慶期間,本地的車輛基本處於沒車的狀態。能夠給陳女士換一台車已經算是不錯的的解決方式。“四百多台車現在一台都不剩。”
陳女士告訴記者,不止一個人遭遇到了她類似的情況。這名工作人員也承認,很多客戶都選到了不同的車,“全部亂掉了。不少國慶前租車的客戶強行續租,後來越來越亂。現在有的預訂客戶就是等著,有車空出來了就走。現在很多租賃公司也是處於這樣的一個狀態。”
事實上,國慶期間,不光是一嗨租車車輛緊張。另一家租車公司神州租車方面介紹,目前,神州租車國慶租車預訂比例已超90%。根據以往經驗,國慶長假是租車尖峰時段,經常會出現出租率達到100%、所有車輛全部租出的情況。
律師說法
商家涉嫌消費欺詐
北京安博(成都)律師事務所孫婷律師認為,陳女士在一嗨租車網上租車並支付了租車費用,商家應按約定向消費者提供車輛。若商家本身沒有約定車輛或有約定車輛接受陳女士預訂後商家又將約定的車輛出租,導致消費者陳女士無法按時取車,則商家涉嫌消費欺詐,根據消法規定應當承擔退一賠三的法律責任。
另一方面,對於租車行業的監管也並不完善。在節假日期間,租車的價格普遍上漲。記者在一嗨租車網上查到,平日一輛大眾桑塔納的租車價格最低為84元。而在國慶期間則超過了174元,價格上漲超過一倍。業內人士稱,在一些旅遊城市,節假日租車價格甚至能上漲兩倍。此外,一些租車公司拖欠消費者押金的事件也時有發生。
專家觀點
汽車租賃缺乏監管
記者發現,對於汽車租賃,全國缺乏統一的協調管理部門。即使是行業規模、經營主體等最基本信息的權威統計也無從獲悉。有專家表示,全國人大的法律、國務院的行政法規,對汽車租賃領域的規制目前是空白。目前只有一個國務院行政法規,即2004年制定的《道路運輸條例》,沒有把汽車租賃納入到調節範圍。據中國道路運輸協會統計,全國3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制定汽車租賃地方法規的只有北京市和山西省。中國道路運輸協會汽車租賃專家張一兵說,這些法規和規章對於汽車租賃定義和範圍也比較混亂,有的規定不得提供駕駛勞務,有的規定租期3個月以上和婚慶車可以提供駕駛勞務。有的規定租賃車輛為9座以下的客車,有的規定是客車、貨車和特種車。還有的是將汽車租賃定義為出租汽車。
而在日本,汽車租賃行業劃分比較細緻,特別是將短期汽車租賃這個交通屬性比較突出的行業單獨確定為“自家用自動車有償貸渡業”,這樣既便於針對其交通屬性進行行業管理(如使用特殊標記牌號、縮短檢驗周期),也區別於傳統道路運輸行業(不登記為運營車,不按運營車輛標準執行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