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別計價法

個別計價法

個別計價法亦稱個別認定法,它是指對發出的存貨分別認定其單位成本和發出存貨成本的方法。採用這種方法,要求具體存貨項目具有明顯的標誌,而且數量不多、價值較大,如大件、貴重的物品。期末存貨的各種項目,分別確定每種物品的單位成本和總成本,然後相加各種存貨的成本,即為存貨期末全部的成本。 採用這一方法是假設存貨的成本流轉與實物流轉相一致,按照各種存貨,逐一辨認各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所屬的購進批別或生產批別,分別按其購入或生產時所確定的單位成本作為計算各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成本的方法。在這種方法下,是把每一種存貨的實際成本作為計算發出存貨成本和期末存貨成本的基礎。

簡介

又稱“個別認定法”、“具體辨認法”、“分批實際法”。採用這一方法是假設存貨的成本流轉與實物流轉相一致,按照各種存貨,逐一辨認各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所屬的購進批別或生產批別,分別按其購入或生產時所確定的單位成本作為計算各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成本的方法。

優缺點及適用範圍

優點:計算發出存貨的成本和期末存貨的成本比較合理、準確。缺點:實務操作的工作量繁重,困難較大。適用於容易識別、存貨品種數量不多、單位成本較高的存貨計價。例如珠寶、名畫等貴重物品。

計算公式

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各批(次)存貨發出數量×該批次存貨實際進貨單價

例:某工廠本月生產過程中領用A材料2000KG,經確認其中1000KG屬第一批入庫單位成本為25元;其中600KG屬第二批入庫,單位成本為26元;其中400KG屬第三批入庫,單位成本為28元。本月發出A材料的成本計算如下:

發出材料實際成本=1000×25+600×26+400×28=5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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