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道旻

何道旻,字伯清,號芝城,福建泰寧人。元至正二十五年(1365年)生。少年聰穎,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以閩中選貢第一名,入國子監。

簡介

何道旻,字伯清,號芝城,福建泰寧人。元至正二十五年(1365年)生。少年聰穎,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以閩中選貢第一名,入國子監

坎坷仕途

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任大理寺評事。時有強盜“大腳板”疑案長期不能裁決,明太祖旨謂何道旻:“若得無受其賄耶?”何道旻力辯於廷。事態曉白後,升任監察御史,疑獄多所平反,深得明太祖器重。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正月,升為都察院京畿道監察御史。值齊邸謀叛,何道旻受命前往處理。事畢,調任江西按察司副使,考察郡邑官員貪廉,輿論贊其公平明允。皇帝誥命有稱:“何道旻器度尊嚴,才猶拔允矣。”“賢股肱篤志表率,以襄天下太平之盛。”贛州城陳平作亂,旨命何道旻討平。到贛後,何道旻親自察訪,了解到所獲之“賊”多是受誣平民,於是僅誅巨魁,釋放無辜,民賴以安,而賊風平息。何道旻讞獄能深入實際,掌握下情,對權貴無所畏懼,被喻為“何青天”。後因論朝政得罪權臣,被免官。
明成祖繼位後,起用何道旻為廣東按察司僉事,查獲憲使羅美貪贓案,首奏黜其職。承命濟雷州災情,興修東洋水利,壘石砌堤,連合雷州、東洋二邑,長達13800餘丈,灌溉田畝70萬頃。二邑數千民眾皆獲其利,立石碑以頌其功德。不久,受命督浙江工匠,上北京營造都城及宮殿,前後歷6個寒暑。對工匠病者給藥、死者給以撫恤安葬,眾皆感激。後調任四川巡按。明宣宗繼位後,何道旻受任永州府知府。上任後,明刑獄,勸農事,興學校,敦教化,事情不論巨細,都親自下察實情,處治分明。時值大隊軍馬過境,別的州郡籌措糧草軍需倉皇失措,影響行軍,惟永州府軍需準備充裕,受到嘉獎。何道旻目睹永州府署久毀,竭力籌劃,修復一新;並致力興辦教育,造就人才。
宣德七年(1432年),何道旻告老歸鄉,三奏方準。為官40餘年,宦跡8省,所至州、郡,皆著政績,回鄉之日,行李蕭然。回鄉後,積極為鄉里謀福利,自資鑿建“崇仁”三井,解決城東街巷人們飲水之難。又於城東的小東門建築“晝錦亭”(今已不存)。何道旻年將古稀,仍形貌光偉,聲如銅鐘。臨終囑言:“人生在世,出則報國家以忠,處則事父母以孝。不讀即耕,亦是正途。持家須勤儉,教子孫戒奢侈。”明正統二年(1437年)五月二十六日,何道旻倚椅而逝,墓葬在縣城東關外灘頭匣內蒙窠東頭,以鄉賢受崇祀。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